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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越秀局配电房常规维修(第二批)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18 12:50:19 来源:橙电

2017年越秀局配电房常规维修(第二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越秀局配电房常规维修(第二批)(项目名称)已由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越秀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    

2.2建设规模:2017年越秀局配电房常规维修(第二批)施工。项目预算:90万元(含税)。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12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为提高越秀局配电房设施安全、可靠运行,对越秀局配电房进行维修。对越秀供电局辖区内环风站、东堤站、盘福站等变电站所有电房改造,门窗检修,残旧翻新,电房及设备清扫,墙体开裂检修,地面下陷,照明通风装置检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1名中标人。

序号

建设单位

标段名称

发包预算价(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1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越秀供电局

2017年越秀局配电房常规维修(第二批)施工

90

/

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报下浮费率,结算时按照中介单位审定的造价乘于(1-下浮费率)进行结算。

合计

90

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3

非联合体投标。

4

报价不超出最高限价。

5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者具备承装类、承修类五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6

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

7

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8

不存在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剩余生产能力表、试验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对其进行响应等)

9

提供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证明。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

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1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12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13

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专用章需有效授权。

14

投标文件封面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5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16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备注:(1)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完成相关登记工作,未完成登记备案工作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2)上述注册资金为最低限额,以人民币计算。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则以应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网上下载的加盖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0821090000秒至20170825163000秒(节假日除外),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报名且到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天河城东门对面)八楼前台递交报名资料(纸质版)并办理相关购买确认手续(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过期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套售价100元(现场支付,只接受刷卡,不收取现金),售后不退。报名提交资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招标文件(评审文件)领取记录表(见附件1);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3)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见附件2)。

完成上述流程后,务必在上述时间内登陆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3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若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购买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办理数字证书预留足够的时间,若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凡有意参加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流程(包含招标文件的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的时间,若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20-38122543020-38122545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020-36620742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70915090000秒,地点为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八楼)评标3室 (天河城东门对面)(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独递交,不封装)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单独递交,不封装)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如有)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2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一路1

联 系 人:张旭                            联 系 人:徐琳

    话:87120185                            话:020-37340405

8. 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越秀供电局党群部(联系人:杨泽萍 87126155)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招 标 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0818日                                

 

 

 

 


附件下载:公告附件1:招标文件(评审文件)领取记录表.doc
附件下载:公告附件2: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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