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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7号机组DCS系统改造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8 00:00:00 来源:中国华能集团

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

#7机组DCS系统改造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ZB2017-08-019

 

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7号机组DCS系统改造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现拥有4×140MW热电联产机组和2×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发电机组。7号机组为2005年投产,DCS(包括MCS、FSSS、SCS、BPS、ETS、DAS、IDAS、ECS、SCR、低低温省煤器、吹灰等)采用上海新华XDPS-400系统,于2005年投运。#7机组与#5、6机组共用一座集中控制楼,采用炉、机、电单元控制方式。锅炉、汽机、电气等系统设备均已实现DCS监控。#7机组采用独立的电子间及工程师站;于#6电子间内有一网络中转柜;循环水泵房内有一远程柜;脱硝电子间内有一对远程DPU。投标方提供的DCS能完成本技术规范规定的各种数据采集、控制和保护功能,以满足各种运行工况的要求,确保机组安全、高效地运行。整个系统从功能上可包括以下子系统:模拟量控制系统(CCS)、炉膛安全监控系统(FSSS)、顺序控制系统(SCS)、数据采集系统(DAS)、电气控制系统(ECS)、旁路控制系统(BPC)、汽机紧急跳闸系统(ETS)、脱硝控制系统(SCR)、低低省系统等。

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

1.3 交货期:2017年11月20日内完成交货。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1.2、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及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责令停产或破产状态,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3、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4、没有国家、行业、华能系统内的不良记录;

2.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2申请人专项资格条件

2.2.1必须需要原厂家授权书,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2.2.2必须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2.2.3应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等体系认证;

2.2.4,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且所投产品应与临沂电厂内现运行的配置兼容;必须有同类电厂业绩,附有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供货范围表中请保留数量),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2.5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2.2.6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2.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2.2.8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设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有任何关系。

2.2.9 2017年11月20日前到货.

特别提示:

1、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小组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将上述条款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相关资质文件原件、近三年审计财务报表、业绩证明材料等(非特别要求提供原件的,需要在提供的复印或者扫描件加盖公章)。在开标前单独提交评标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未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左侧“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要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正式用户凭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3.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8月28日10:00起至2017年9月4日10:00止,登陆中国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进入招投标平台-报名管理-项目报名中上传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近三年审计财务报表、类似设备业绩证明材料)报名,并与招标方联系人联系完成报名审核。

在购领标书时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3.4.1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直接在电子招投标平台的投标管理-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3.4.2 招标文件获取失败或其他问题,与招标方联系人联系。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申请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并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同步上传招标文件;

4.3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教培楼三楼320会议室(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盛庄办事处电厂路南段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厂区)。

4.4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均相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会议。

4.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工业大道99号

联系人:孙士国

电 话:0539-7062877   13562991853

电子邮箱: ssg_uo@163.com

                   

招标人: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8月28日

 

 

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

一、技术参数

  1.     投标方提供的DCS能完成本技术规范规定的各种数据采集、控制和保护功能,以满足各种运行工况的要求,确保机组安全、高效地运行。整个系统从功能上可包括以下子系统:模拟量控制系统(CCS)、炉膛安全监控系统(FSSS)、顺序控制系统(SCS)、数据采集系统(DAS)、电气控制系统(ECS)、旁路控制系统(BPC)、汽机紧急跳闸系统(ETS)、脱硝控制系统(SCR)、低低省系统等。
  2.     DCS由分散处理单元(DPU)、数据通讯系统和人机接口等基本要素组成。系统原则不允许采用客户机/服务器型式的网络结构,若必须采用客户机/服务器型式的网络结构,客户机/服务器必须采用双重冗余,热备用。
  3.     DCS系统应易于组态,易于使用,易于扩展。
  4.     DCS的设计采用合适的冗余配置和诊断至通道级的自诊断功能,使其具有高度的可靠性。系统内任一组件发生故障,均不影响整个系统的工作。
  5.     系统的参数显示、报警和自诊断功能高度集中在LCD上显示和在打印机上打印。
  6.     投标方提供专用GPS装置,并最终实现DCS的时间与GPS同步,并保证不会因GPS故障导致DCS时钟混乱而故障。
  7.     工程设计进程中,若由于相关技术条件和要求的变化,需要对控制功能及过程I/O组态进行修改,在不超出合同I/O总量的前提下,投标方应及时更新设计而不追加费用
  8.     DCS设计遵循以下故障安全准则:
  1.     单一故障不引起DCS系统的整体故障。单一故障不引起锅炉或汽机/发电机保护系统的 误动作或拒动作。
  2.     控制功能的分组划分使得某个区域的故障将只是部分降低整个控制系统的控制功能,此类控制功能的降低能通过运行人员干预进行处理。
  3.     控制系统的构成能反映电厂设备的冗余配置,以使控制系统内单一故障不会导致运行设备与备用设备同时不能运行。
  4.     控制回路按照保护、联锁控制优先的原则设计,控制系统满足安全可靠、运行操作灵活和便于维护的要求;模拟量、顺序控制、保护联锁控制及单独操作在共同作用于一个对象时,控制指令优先级为保护联锁控制最高、单独操作次之、模拟量和顺序控制最低的顺序。
  5.     控制站分配任务以一个部件(控制器、输入/输出模件)故障时对系统功能影响最小为原则。
  6.     全部控制回路分布到若干组控制模件,每一组模件仅包含几个控制回路,因而模件故障的影响将局限在有限的控制回路。如果在电厂运行过程中发生模件故障,则发出如下的保护性动作:模拟控制的输出取0%、100%或保持原值;数字控制的输出取默契值。
    1.     为满足上述故障安全准则,控制系统包括各种可行的自诊断手段,以便内部故障能在对过程造成影响之前被检测出来。此外,保护和安全系统具备通道冗余或测量多重化以及自检和在线试验的手段。
    2.     DCS系统应实现对DEH系统的通讯监视控制功能
    3.     锅炉跳闸保护系统的处理器模件单独冗余设置。
    4.     投标方必须严格遵守《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的要求,所供系统不得直接与电厂管理信息系统(SIS)及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接口。DCS需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各类计算机病毒的侵害和DCS内各存储器的数据丢失;同时,投标方在DCS侧设置防火墙,对DCS网络与所有外部系统之间的通讯接口(网关、端口)进行实时在线监视,有效防范外部系统的非法入侵和信息窃取。
    5.     整个DCS的可利用率至少为99.99%。
    6.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其质量标准一致,要求机柜尺寸、颜色、外形结构相同,其机柜颜色由招标方指定。所有外部接线至少满足2.5mm2线芯截面的接线要求。所有接线端子采用菲尼克斯系列螺丝压接方式产品(不推荐采用双层端子排)。重要保护系统信号端子排要求特殊颜色标识、重要保护信号电源要求特殊颜色标识、交流电源直流电源要求颜色有明显区分。预制电缆插件连接可靠并可承受一定的外力。
    7.     所有软芯接线均要求使用软压头并挂锡。
    8.     如招标方在运行中发现投标方所供DCS不满足本规范书的技术条款,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进行修改或增加,为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3.2 硬件要求

  1. 总则
  1.     系统硬件采用有现场运行实绩的、最新的、先进可靠的和使用以微处理器为基础的分散型的硬件。招标方不接受过时的、不可靠的和落后的系统设备/模件。
  2.     系统内所有模件均为低功耗固态电路,标准化、模件化和插入式结构。模件的插拔有导轨和联锁,以免造成损坏或引起故障。模件的编址不受在机柜内的插槽位置所影响,而是在机柜内的任何插槽位置上都能执行其功能。
  3.     机柜内的模件能带电在线插拔和更换而不损坏,且不影响其它模件正常工作。
  4.     模件的种类和尺寸规格应尽量少,以减少备件的范围和费用支出。
  1. 处理器模件
  1.     分散处理单元内的处理器模件各司其职(功能上分离),以提高系统可靠性。处理器模件使用I/O处理系统采集的过程信息来完成模拟控制和数字控制。
  2.     处理器模件清晰地标明各元器件,并带有LED自诊断显示。
  3.     处理器模件若使用易失性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则使用电池作数据存储的后备电源,电池的更换不能丢失数据。
  4.     某一个处理器模件故障,不影响其它处理器模件的运行。此外,数据通讯总线故障时,处理器模件能继续运行。
  5.     对某一个处理器模件的切除、修改或恢复投运,均不影响其它处理器模件的运行。
  6.     为获得高可靠性,投标方提供的所有处理器模件冗余配置;当使用I/O或其它专用模件完成控制功能时,相关模件也合理冗余配置。
  7.     冗余配置的处理器模件中,当某个工作的处理器模件发生故障时,系统能自动地以无扰方式快速切换至其冗余的处理器模件,并在操作员站报警。切换时间保证为毫秒级,投标方保证系统的控制和保护功能不会因冗余切换而丢失或延迟。
  8.     FSSS系统中的FSS部分采用通用型处理器模件,投标方保证当冗余的处理器均故障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确保安全停炉,必须有独立于DCS系统的MFT硬接线回路。投标方也可以在投标书中根据自己的工程经验提供安全可靠性更高的故障安全型控制器,作为可选方案供招标方选择。当选用故障安全型控制器时,其所供产品的制造必须遵循国际相关标准(如IEC61508、ANSI/ISA84.01-1996、DINV.VDE0801、DIN.V.19250等),并通过国际权威机构认证。故障安全型控制器应是DCS的一部分或同DCS实现无缝连接。投标方应标明FSSS、ETS应用的安全级别和选用的故障安全型控制器所采用的国际标准及达到的安全等级,并提供该类型控制器的使用业绩。
  9.     冗余配置的处理器模件与系统均有并行的接口,即均能接受系统对它们进行组态和在线组态修改。处于后备状态的处理器模件,能不断更新其自身获得的信息。
  10. 电源故障属系统的可恢复性故障,一旦重新受电,处理器模件能自动恢复正常工作而无需运行人员的任何干预。
  11. 投标方提供的控制处理器不仅满足本技术规范规定的负荷率指标,还应充分考虑物理上和功能上分散,各控制系统相对独立。投标方还应对其性能进行详细描述。
  12. 投标方根据各控制站的工艺点数计算出的负荷率由招标方认可。如负荷率不能达到招标方要求,则投标方负责采取措施满足上述要求,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若中标后在一联会前2个星期内提交负荷率计算表。
  1. 过程输入/输出(I/O)
  1.     I/O处理系统应“智能化”,以减轻控制系统的处理负荷。I/O处理系统能完成扫描、数据整定、数字化输入和输出、线型化、热电偶冷端补偿、过程点质量判断、工程单位换算等功能。
  2.     所有的I/O模件都有标明I/O状态的LED指示和其它诊断显示,如模件电源指示等。
  3.     所有模拟量输入每秒至少扫描和更新4次,所有数字量输入每秒至少扫描和更新10次。为满足某些需要快速处理的控制回路要求,其模拟量输入信号达到每秒扫描8次,数字量输入信号达到每秒扫描20次。事故顺序(SOE)输入信号的分辨率不大于1毫秒。电气模拟量输入采样周期不大于200ms;开关量输入采样周期不大于20ms;脉冲量输入宽度:80ms~120ms。
  4.     每个AI/AO卡件的通道数不超过8点(超过8点则按照8点计算,多出部分不计入总点数及裕量)、每个DI/DO模件的通道数不超过16点(超过16点则按照16点计算,多出部分不计入总点数及裕量)。
  5.     提供热电偶、热电阻及4-20mA信号的开路和短路以及输入信号超出工艺可能范围的检查和报警功能,这一功能在每次扫描过程中完成。
  6.     所有接点输入模件都有防抖动滤波处理。如果输入接点信号在4毫秒之后仍抖动,模件不接受该接点信号。
  7.     处理器模件的电源故障不造成已积累的脉冲输入读数丢失。
  8.     采用相应的手段,自动地和周期性地进行零飘和增益的校正。
  9.     冗余输入的热电偶、热电阻、变送器信号的处理,由不同的I/O模件和机笼来完成,同时冗余输入点还用布置在不同的机架或分支上。工艺上并列运行或冗余配置的设备,其相关I/O点分别配置在不同I/O模件和机笼上。单个I/O模件的故障,不能引起相关被控设备的故障或跳闸。
  10. 重要的输入/输出信号的通道应冗余设置,并分别配置在不同的通道板上,必要时应分别配置在不同控制器的不同通道板上。工艺上并列运行或冗余配置的设备,其相关I/O点应分别配置在不同控制器的通道板上。I/O的配置应使单个I/O通道板损坏时,不应引起相关被控设备的故障或跳闸;单对控制器故障时,对机组安全的影响尽可能小。
  11. 投标方的整体的I/O分配方案满足安全和负荷均衡的要求,并经招标方审核通过(如投标方的I/O分配方案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由此而引起的硬件增加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12. DCS系统故障或电源丧失时,其输出确保被控设备趋于安全状态,不发生误动。
  13. 所有输入/输出模件,能满足ANSI/IEEE472“冲击电压承受能力试验导则(SWC)”的规定,在误加250V直流电压或交流峰峰电压时,不损坏系统。
  14. 每个模拟量输入点有一个单独的A/D转换器,每个模拟量输出点有一个单独的D/A转换器,每一路热电阻有单独的桥路。否则,每个模拟量输入(输出)通道均需配置一个单独的A/D(D/A)转换器。
  15. 所有的输入通道、输出通道及其工作电源,均互相隔离,且隔离电压至少为1000VAC/DC。若投标方的I/O 模件非独立隔离或隔离电压未达到1000VAC/DC,则必须配置信号隔离装置。投标方应提供的隔离装置应选用超薄型信号隔离器,推荐美国ACI的SB系列或P+F品牌设备选型,最终由招标方确认。其中AGC指令信号须配置隔离器。DCS卡件所需电源与外供电源需互相隔离
  16. 在整个运行环境温度范围内,DCS的I/O精确度满足如下要求,模拟量输入信号(高电平)±0.1%;模拟量输入信号(低电平)±0.2%;模拟量输出信号±0.25%,温度系数±0.015%/℃(或150ppm/K);隔离强度:2000VAC@1分钟,输入对输出对电源对地四端三重全隔离,系统设计满足在六个月内不需手动校正而保证这三个精确度的要求。
  17. 对于有防爆要求的应用场合,当现场采用本安型仪表设备时,相应的I/O通道配置与之匹配的安全栅。当安全栅和信号隔离器需外部电源时,投标方应负责提供.
  18. I/O类型

3.2.3.18.1  模拟量输入:

4-20mA信号(接地或不接地),最大输入阻抗为250Ω,系统提供4-20mA二线制变送器的直流24V电源,输入模件采用隔离。对1~5VDC输入,输入阻抗必须是500KΩ或更大。

3.2.3.18.2  模拟量输出:

4-20mA或1~5VDC可选,具有驱动回路阻抗大于750Ω的负载能力(部分应用回路具有大于1KΩ的负载能力)。负端接到隔离的信号地上。系统提供24VDC的回路电源。

3.2.3.18.3  数字量输入:

数字量输入模件采用隔离,能接受接点接通为1,开回路(电阻无穷大)为0。负端接到隔离地上,系统提供对现场输入接点的“查询电压”。 “查询电压”为24VDC或48VDC。500KV、220KV、35KV及6KV开关状态的DI反馈回路需通过大功率中间继电器隔离,继电器动作电压大于55%且小于70%。

3.2.3.18.4  数字量输出:

数字量输出模件采用隔离输出,对于驱动电动机、阀门等设备的输出要通过中间继电器隔离。备用DO点也要配供中间继电器并配线。中间继电器的工作电源由DCS电源柜或输出卡件提供。继电器放置在独立的继电器柜内,每个继电器柜内的继电器数量不超过240个。所有中间继电器至少提供SPDT型接点,接点容量为230V AC  5A, 220VDC 3A,。投标方提供中间继电器、继电器柜及可靠的工作电源,中间继电器选用OMRON、施奈德、菲尼克斯产品,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投标方提供少量大接点容量、动作电压大于55%且小于70%的中间继电器用于电气直流控制回路。继电器(包括直流继电器)的具体数量和接点容量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不再影响商务价格。

3.2.3.18.5  热电阻(RTD)输入:

有直接接受三线(不需变送器)的Cu50Ω、Cu100Ω、Pt10Ω、Pt100Ω等类型的热电阻能力,并且投标方提供这些热电阻所需的电源。

3.2.3.18.6  热电偶(T/C)输入:

能直接接受分度号为E、J、K、T和R型热电偶信号(不需变送器)。热电偶在整个工作段的线性化,在过程站内完成而不需要通过数据通讯总线。DCS控制系统I/O卡件本身具有用于热电偶冷端温度补偿的测量通道,确保信号的测量精度,有效避免柜内温度场分布不均匀造成的温度测量误差。

3.2.3.18.7  脉冲量输入:

每秒能接受6600个脉冲。脉冲信号的频率、宽度和信号特性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所有I/O模件防潮、防尘、防电磁干扰,系统生命周期内免维护,具备直接现场安装使用能力。

  1. 投标方对传感器及输入、输出信号的屏蔽提出建议,以满足其系统设计要求。系统应能接受采用普通控制电缆(即不加屏蔽)的数字量输入和输出。投标方应在机柜内提供足够的屏蔽接线端子,以满足所有屏蔽信号机柜接地要求。
  2. 为便于对卡件地址进行设置,投标方应提供2台卡件地址设定器(包含底座等附件)
  3. 分散处理单元之间用于机组跳闸、重要的联锁和超弛控制的信号,直接采用硬接线,而不可通过数据通讯总线发出。
  4. 投标方除提供规定的现场输入输出通道外,还满足系统对输入输出信号的要求,如模拟量与数字量之间转换的检查点、冷端补偿、电源电压检测及各子系统之间的硬接线连接点。
  5. 所有输入输出模件能抗共模干扰电压500V,继电器输出能抗共模电压350V。
  6. 系统有90分贝的共模抑制比,60分贝的差模抑制比(50赫兹)。
  7. 远程I/O

(1)本工程将在部分靠近生产过程的区域设置远程I/O,投标方提供的远程I/O站I/O容量和备用量应满足本工程区域划分和备用量的要求,便于现场安装和卡件及设备的更换,并且具有足够的防护等级(至少IP56)和保护措施,以保证在恶劣环境下且无空调情况下设备正常工作。远程I/O站的电源、通讯电缆及接地由投标方负责。

(2)循环水泵房距离电子间较远,设置远程IO站,采用与DCS硬件相同的产品进行远方监控,光缆连接。

  • 循环水泵房IO点:AI:17;DI:60,DO:8,RTD:18,距离300米。

(3)脱硝DPU距离电子间较远,为远程DPU采用与DCS硬件相同的产品进行远方监控,光缆连接.

(5) 投标方应承诺采用的远程I/O站与处理器之间均应为冗余的通讯连接。远程I/O模件的所有I/O通道及其工作电源均应相互隔离。远程I/O模件对于现场信号的采集速率和信号在系统内的传输速率与刷新率要求和直接接入电子设备间I/O机柜的指标、要求相同。并确保有关监测量的监控要求满足本规范书的有关规定。

(6)为减少环节和故障点,远程I/O现场网络和DCS系统之间的通讯应采取无网关(桥)即直接通讯的方式,远程I/O的通讯总线和DCS的接口部件之间不应有任何其它的中间设备(即无缝连接),远程I/O测量前端应满足DCS系统接口和通讯协议方面的要求,为保证两者之间为冗余的通讯连接,要求现场网络的两条总线可同时(不只是互为备用)分别和DCS系统通讯。

(7)远程I/O应支持三线制热电阻测量,以满足工程要求;I/O网络应具备在线组态功能,并能提投标方便的现场组态和调试手段。

(8)远程I/O与DCS之间的通讯电缆采用金属铠装光缆。

  1. 现场I/O信号数量估算如下:根据本期工程分散控制系统的功能及控制范围,机组硬接线I/O点数量估算如下(此表不包括DCS内部点及备用点):

信号类型

合计

AI

(4-20mA)

872

AO

(4-20mA)

372

RTD

465

TC

453

PI

26

SOE

86

DI

2454

DO

1356

合计

6084

注:上列I/O数量不包括备用点,亦不包括DCS内部的硬接线联系点(如CCS至DEH等)。

投标方提供的I/O能力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并另外提供15%备用点(按每个机柜、每种I/O类型计)(不足一块模件时按照一块计算) ,备用点分散到各卡件上。所有上述点均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每块模拟量卡件上至少留1个备用点,开关量卡件上至少留4个备用点。

注:在DCS硬件与软件冻结后,因现场原因引起纳入DCS控制的实际测点数量变化(招标文件中总点数10%范围内),DCS厂家应仍能满足备用点(15%)要求。为满足上述要求而引起设备(机柜、卡件、控制器、总线通讯卡等)的增加而不发生商务变化。投标方应承诺免费提供因测点数量(10%)变化范围内的机柜数量(至少按投标书提供控制柜和端子柜数量总数5%的变动,不足一面按照一面计算)。

  1.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方承诺在总I/O点数范围内,对不同类型模件数量的调整不引起商务价格的变化。I/O总点数在5%范围内变化,不引起商务价格的变化。
  1. 网关
  1.     本技术规范要求所供DCS的各子系统类型一致,以构成一个统一的监视和控制系统。因此,用于不同子系统或不同通讯协议之间的网关尽可能少。
  2.     如果必须使用网关,投标方保证通过网关交换信息,不会降低DCS的性能,如分辨率、操作响速度等。
  1. 外围设备
  1.      报警、记录打印机和图形打印机
  1.  每台机组提供2台HPLaserJet 5200系列彩色激光 A3图形打印机,布置在工程师间及集控室内(打印输出分辨率至少720DPI),打印机应支持网络打印功能,并提供能满足现场要求的打印机预制电缆。它能根据要求打印任一LCD画面。打印机以至少每分钟6页的速度输出高质量的画面。打印机配置充足的存储缓冲空间(能1次至少保存15幅屏幕画面),以确保操作员在每次要求至少5幅画面输出时无需暂停。
  2.  每台机组提供2台HP Color LaserJet Professional CP5225系列A3彩色打印机,布置在工程师室。打印输出分辨率至少720DPI,打印速度大于12PPM(A4纸),打印机存储缓冲空间大于6M字节,打印机应支持网络打印功能,并提供能满足现场要求的打印机预制电缆。
  1.     LCD显示器和键盘
  1. LCD显示器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1. 人机接口站显示器24英寸,普屏,亮度大于250 cd/m2,对比度350:1,响应时间25ms,16.7x106种色彩。分辨率至少为1600x1200@60Hz。信号电缆应采用5分支BNC接头。
  2. 提供的LCD满足下列标准规范要求:如UL/C-UL or CSA, TUV/GC, Energy Star, FCC CLASS B, MPRII, TCO’99等。LCD显示器的可视角至少满足:左/右±85º,上下各85º。
  1. 每台显示器有其独立的显示发生器。每台LCD配置一套键盘和鼠标。
  2. 每套DCS应提供13台人机接口站:其中操作员站5台、值长站1台、工程师站4台、历史数据站1台、OPC服务器1台、智能前端接口机1台。各接口站的内存不小于4GB。
  3. 对于操作员站、工程师站和历史数据站应提供硬盘磁盘驱动装置用于存储系统数据。操作员站硬盘容量不低于1TB,工程师站硬盘容量不低于2TB。历史数据站配置的硬盘容量应能够保存至少两年的机组运行数据,并且应不低于2TB。
  4. 操作员站与值长站工控机集中布置与热控小室工控机机柜内(该机柜由投标方购买)其中2台人机接口站(操作员站)同步外接LED显示;工程师站、历史数据站、OPC服务器、接口机集中布置于工程师工控机机柜内(该机柜由投标方购买)。各工控机与各外设(显示器、键盘、鼠标及音响)之间采用延长器,便于更换并满足现场使用需要,延迟时间不超过20ms。
  5. OPC接口机(带OPC软件、与MIS、SIS冗余通讯)及硬件防火墙,用于DCS与MIS、SIS等系统之间通讯。
  6. 单元机组DCS与第三方的RS-485通讯接口(暂定为12个冗余接口),具体接口数量和接口形式由招标方确定,并留有3-5个备用接口,不再发生商务变化。与第三方通讯必须采用专用DPU或服务器,不得采用上位机运行虚拟DPU方式。
  7. 操作台要求采用桌式结构,因需与#5、6机组操作台连接为一体(位于同一集控室内),操作台材质、尺寸、布局等需与#5、6机组操作台一致,配套座椅4套。
  8. 工程师台、打印机台等均要求采用桌式结构,材质为不锈钢框架喷塑处理,台面为亚克力或实木材质;座椅为电脑椅。配置总数量:
    • 打印机台1面,尺寸为720x1200x1200;
    • 工程师台3面,尺寸为720x1200x1200,配套座椅8套。

以上操作台及座椅均由投标方提供,具体形式设联会确定。

  1. 数据存储装置

提供各种数据存储装置存储系统数据,即刻录光驱、硬盘,另提供外置光盘DVD刻录机2个。

  1. 电源与接地
  1.     投标方提供的电子装置机柜、操作员站和工程师站,能接受由招标方提供的二路交流220V±10%,50Hz±2.5Hz的单相电源。这两路电源中的一路来自不停电电源(UPS),另一路来自厂用保安段电源。应能接受招标方提供的二路直流220V电源,并提供无扰切换装置以及必要的变压器。
  2.     DCS系统内部各处理器机柜、I/O机柜、网络系统、操作员站、工程师站、继电器柜等设备的电源及电缆均由投标方自行负责设计并提供。操作员站、工程师站能直接接受DCS电源柜来的220VAC电源,备用电源的切换保证工控机不重启、控制器不初始化。
  3.     投标方提供DCS电源柜。如投标方认为需要采用隔离变压器或其它类型设备进行隔离,该设备也由投标方提供,并安装在电源柜内。
  4.     投标方所供设备除能接受上述二路电源外,在各个机柜和站内配置相应的冗余电源切换装置和回路保护设备,并用这二路电源在机柜内馈电,并附电源系统配置图。
  5.     任一路电源故障都应报警,在一路电源故障时自动切换到另一路,以保证任何一路电源的故障均不会导致系统的任一部分失电和影响控制系统正常工作
  6.     如投标方的机柜需要直流电源,招标方仅提供两路冗余220VDC电源,其他用电等级电源由投标方负责,具体分配由投标方负责。
  7.     内部直流电源必须冗余配置,二路冗余电源应通过二极管切换回路耦合,在一路电源故障时自动切换到另一路,以保证任何一路电源的故障均不会导致系统的任一部分失电。任一路电源故障都报警,并在操作员站上显示。
  8.     电子装置机柜内的馈电分散配置,以获取最高可靠性,对I/O模件、处理器模件、通讯模件和变送器等都提供冗余的电源。
  9.     接受变送器输入信号的模拟量输入通道,能承受输入端子完全的短路,并不影响其它输入通道,否则,有单独的熔断器进行保护。
  10. 每一路变送器的供电回路中应有单独的熔断器,熔断器开断时应报警。在机柜内,熔断器的更换应很方便,不需先拆下或拔出任何其它组件。
  11. 无论是4-20mA输出还是脉冲信号输出,都有过负荷保护措施。此外,在系统机柜内为每一被控设备提供维护所需的电隔离手段。任一控制设备的电源被拆除,均报警,并将受此影响的控制回路切至手动。
  12. 每一数字量输入通道都有单独的熔断器或采取其它相应的保护措施。当采用熔断器时,熔断器可方便更换而不影响其它通道的正常工作,熔断器熔断时有指示。
  13. 投标方提供的DCS系统在单点接地时可靠工作。各电子机柜中设有独立的安全地、信号参考地、屏蔽地及相对应接地铜排。DCS系统内所有电子装置/机柜之间的接地互连电缆(或铜排)由投标方提供。此次改造不对对接地装置进行改造,投标方负责将DCS接至原接地网。
  14. 所有DCS控制机柜将直接安装在槽钢底座上,如投标方要求在机柜和底座之间铺设绝缘材料,所有绝缘材料(包括绝缘螺栓、螺帽、胶皮)均由投标方供货,并提供详细的安装指导说明。
  15. 投标方所供电源设备(电源柜及电源柜内分路开关等)数量和容量满足DCS及其它系统、设备的需要。投标方提供不小于20%的备用电源回路(并配置开关),并提供不少于40%的备用电源容量。
  16. 所有操作员站、工程师站、历史站都带双电源切换装置,且不因电源切换而重启或初始化。
  17. 任意电源模件故障在系统画面中有报警显示。各电源柜进线电源必须设计电源监视回路,报警信号引入DCS进行显示;对于DCS控制柜电源切换装置前后均应设计电源监视回路,并引入相邻控制柜实现显示、报警。
  18. DCS各机柜内照明及风扇电源独立于DCS电源
  19. 火检系统电源取自DCS电源,投标方应负责提供三路电源及三路电源变压器,以保证火检系统电源分散,功能正常。
  1. 环境
  1.     系统设计采用各种抗噪声技术,包括光电隔离、高共模抑制比、合理的接地和屏蔽。
  2.     系统应能在电子噪声、射频干扰及振动都很大的现场环境中连续运行,且不降低系统的性能。防电磁干扰和射频干扰能力应符合IEC801.3标准的规定。
  3.     投标方提供的DCS在距电子设备1.2米以外发出的工作频率达470MHz、功率输出达5W的电磁干扰和射频干扰,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
  4.     系统能在环境温度-20~60℃,相对湿度10~95%(不结露)的环境中连续运行;现场I/O站(包括中间继电器等)能充分适应安装地点的温度(-15℃~60℃)、湿度(10~95%,不结露)、粉尘、振动(40~50Hz)、冲击等,现场的恶劣环境不影响系统的正常工作。
  5.     系统系统抗干扰能力
    • 共模电压不小于500V;
    • 共模抑制比不小于120dB,50Hz;
    • 差模电压不小于60V;
    • 差模抑制比不小于60dB,50Hz。
  1. 电子装置机柜和接线
  1.     本次改造投标方需提供30面机柜。电子装置机柜的外壳防护等级,室内为IP52,室外为IP56。
  2.     机柜门有导电门封垫条,以提高抗射频干扰(RFI)能力。柜门上不装设任何系统部件。机柜的设计满足电缆由柜底引入的要求。
  3.     对需散热的电源装置,提供排气风扇和内部循环风扇。
  4.     机柜内装设温度检测开关,当温度过高时在DCS报警汇总表中报警。
  5.     装有风扇的机柜均提供易于更换的空气过滤器。
  6.     机柜内的端子排布置在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即为离柜底300mm以上和距柜顶150mm以下。
  7.     机柜内弱电信号的端子排物理上与控制、电源供电回路的端子排分开。模拟量信号回路的端子排物理上与数字量接线端子分离,并为每个模拟量信号提供专用的屏蔽端子。所有继电器、控制开关和设备的备用接点引至端子排上。机柜内的每个端子排和端子都有清晰的标志,并与图纸和接线表相符。DCS系统所有接线端子均采用菲尼克斯产品。
  8.     端子排、电缆夹头、电缆走线槽及接线槽均由“非燃烧”型材料制造。每个端子能同时接入2根1.5mm2线径的导线。
  9.     投标方提供的机柜、控制台以及其它设备之间互联的电缆(包括两端的接触件)由投标方提供,这些电缆符合IEC60332(GB/T 18389)标准。
  10. 组件、处理器模件或I/O模件之间的连线避免手工接线。所有I/O模件和现场信号的接线接口应为接线端子排,卡件和端子排之间的连线应采用预制电缆,并在端子排上注有明显标记。招标方原则上不接受上下两排接线端子的形式。
  11. 机柜的前后门有永久牢固、醒目的蓝底白字标牌(标牌尺寸:450*60mm);机柜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住搬运、安装产生的所有力,保证不变形;机柜内的支撑件有足够的强度,保证不变形;机柜采用700*700mm机柜,厚度在3mm。柜门不得附装加强筋,柜门应预留足够空间来粘贴端子图纸(A4版本)等资料(采用磁性橡胶板等材料)
  12. 投标方应在技术资料中说明机柜和柜内组件的消防要求。
  13. 机柜内预留充足的空间,使招标方能方便地接线、汇线和布线;所有接线端子柜合理配置电缆布线空间,确保所有电缆接线完成后柜内仍留有15%的富余空间。
  14. 投标方提供足够数量的机柜,所提供的每个DCS端子柜、继电器柜、控制柜的I/O点数不超过300点。
  1. 系统扩展
  1.     投标方提供下列备用余量,以供系统以后扩展需要:
  1.  每个机柜内的每种类型I/O测点都有15%的余量。
  2.  每个机柜内有15%I/O模件插槽余量。所有备用插槽配置必要的硬件,如:背板、连接电缆、端子排等,保证今后插入模件就能投入运行。
  3.  控制器站的处理器处理能力有50%余量,操作员站处理器处理能力有60%余量。
  4.  处理器内部存贮器有50%存储余量,外部存贮器有60%外存余量。
  5.  各控制柜电源均应有40%电源余量,电源柜有20%的备用回路。
  6.  网络通讯总线负荷率不大于40%(共享式以太网通讯的负荷率不大于20%)。
  7.  在机柜空间允许范围内提供15%的备用继电器(不包括原备用DO点对应的继电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数量),数量在投标书中列出。不同电压等级的输出继电器和端子排应分开布置,并标记有明显标识。ETS柜提供电源转化装置(110VAC),ETS控制柜电源与电磁阀电源独立提供并设置独立的跳闸继电器柜, MFT继电器柜内设置两套冗余的继电器(220VDC、220VAC各一套),接线端子为凤凰品牌。
  8.  MFT设置独立的跳闸硬回路
  9.  这些都是按系统联调成功正式投运时的最终容量计算的百分比值。
  1.     投标方提供计算并验证上述备用量的方法。
  1. 网络
  1. 招标方不接受服务器-客户端的网络结构。
  2. 交换机用采用进口冗余热备工业级交换机,采用赫斯曼或等同工业级交换机,投标方应在本条款说明交换机型号、配置、主要技术指标。
  3. 投标方提供#7机组交换机柜至#7机组远程I/O站,远程DPU站之间的铠装通讯光缆

3.3 软件要求

  1. 投标方应提供整个DCS的组态,应完成本技术规范规定的数据采集(DAS)、模拟量控制(MCS)、顺序控制(SCS)、锅炉炉膛安全监控(FSSS)、ECS、IDAS、ETS、吹灰及其它辅控系统等功能以满足各种运行工况的要求,确保机组安全、高效运行。并保证所供系统是采用统一的方式进行组态和完全适用于本工程,招标方不接受图形组态方式以外的其它组态方式。
  2. 投标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满足本技术规范要求的程序软件包,包括实时操作系统程序、应用程序及性能计算程序;投标方在本技术规范中列出所提供的软件包清单、功能说明,并由招标方认可。要求采用汉化界面。
  3. 投标方提供的软件包括所有必须的合法软件使用许可证,招标方可不受限制地对具体的软件包加以使用。
  4. 所有的算法和系统整定参数驻存在各处理器模件的非易失性存储器内,执行时不需要重新装载。
  5. 提供高级编程语言以满足用户工程师开发应用软件的需要。同时提供易于掌握的专用的系统语言。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列出所提供的组态工具软件,并作出详细的说明。组态软件应基于WINDOWS平台。
  6. 模拟量控制的处理器模件完成所有指定任务的最大执行周期不应超过250ms,开关量控制的处理器执行周期不超过100ms。
  7. 对需快速处理的模拟和顺序控制回路,其处理能力分别为每125ms和50ms执行一次。
  8. 模拟控制回路的组态,通过驻存在处理器模件中的各类逻辑块的联接,直接采用SAMA图或其它类似功能图方式进行,并用易于识别的工程名称加以标明。还可在工程师站上根据指令,以SAMA图形式打印出已完成的所有系统组态。
  9. 在工程师工作站上能对系统组态进行修改。不论该系统是在线或离线均能对该系统的组态进行修改。系统内增加或变换一个测点,不必重新编译整个系统的程序。
  10. 在程序编辑或修改完成后,能通过通讯总线将系统组态程序装入各有关的处理器模件,而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11. 顺序控制的所有控制、监视、报警和故障判断等功能,均由处理器模件提供。
  12. 顺序逻辑的编程使顺控的每一部分都能在人机接口站上显示,并且各个状态都能在操作员站上得到监视。
  13. 所有顺序控制逻辑的组态都在系统内完成,而不采用外部硬接线、专用开关或其它替代物作为组态逻辑的输入。
  14. 顺序控制逻辑采用熟悉的,类似于继电器型式的功能符号,以逻辑图格式进行组态,并可在工程师站上按指令要求,以图形方式打印出已组态的逻辑。
  15. 查找故障的系统自诊断功能能诊断至模件级故障。报警功能能使运行人员能方便地辨别和解决各种问题。投标方明确定义系统自诊断的特征。
  16. 投标方应积极采用经实践证明效果良好的优化控制策略(算法)软件,对常规PID算法等一般调节手段难以控制的大惯性和大延迟被控对象(如过热蒸汽温度等)提供先进有效的控制方法。这些软件应有助于招标方提高工艺系统的控制品质、提高机组效率、使热力系统更加稳定地运行。
  17. 投标方提供的软件应包括所有必须的软件使用许可证,招标方应不受限制地对具体的软件包加以使用。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组态软件的授权方式(包括软、硬授权等)。
  18. 整个DCS系统应保证统一的数据库,任何数据库的维护和修改对DCS系统应一次完成。
  19. 投标方应保证软件系统能够具备在线升级功能,并承诺3年内对该系统免费升级。
  20. 各人机接口站均应配备相应的系统恢复光盘和软件恢复光盘,系统恢复光盘与软件恢复光盘应分别配置。当人机接口站更换后仍可用软件恢复光盘安装监控系统软件并正常使用。
  21. DCS软件应在WINDOWS XP或WINDOWS 2000平台运行,逻辑、画面组态不得采用填表式方式,组态须支持中文输入。
  22. DCS的过程I/O及控制功能应按功能子系统(如前所述的MCS、FSSS、SCS、BPS、ETS、DAS、IDAS、ECS、SCR、吹灰、低低省)和工艺系统合理组态在各处理器内。系统设计应结合机组工艺及电气系统的特点,并遵循功能分散和物理分散的原则。系统的参数显示、报警和自诊断功能应高度集中在显示器上显示和在打印机上打印。操作员站显示器上应能实现声光报警。

3.3.23    自动投入率和保护投入率指标。DCS改造后,热工保护投入率应达到100%;自动调节系统投入率应达到100%(因招标方设备或机组工艺系统原因除外)。

3.3.24    不因供货、设计及DCS系统调试的原因引起机组改造延期,保证机组一次启动成功。

3.3.25    机、炉设计的顺控启动功能组能正常投运,并满足运行工艺要求。

3.4 人机接口

人机接口包括操作员站、工程师站、历史数据站和通讯接口站,操作员站和工程师站采用相同配置,最低标准按Dell PE T310选型。操作员站主机不放置于操作台下,而应提供专用机柜,同时配置中继放大器和延伸电缆;工程师站、历史数据站主机均应放置于工程师内专用机柜内,同时配置中继放大器和延伸电缆不允许放置于地面或台面上。

  1. 操作员站
  1.     操作员站的任务是在标准画面和用户组态画面上,汇集和显示有关的中文运行信息,供运行人员据此对机组的运行工况进行监视和控制。
  2.     操作员站的基本功能如下:

¨       监视系统内每一个模拟量和数字量。显示并确认报警

¨       显示操作指导

¨       建立趋势画面并获得趋势信息

¨       打印报表

¨       控制驱动装置

¨       自动和手动控制方式的选择

¨       调整过程设定值和偏置等。

  1.     操作员站设计成控制台型式,其电子部件安装在操作员站内。每套操作员站都是冗余通讯总线上的一个站,且每个操作员站有独立的冗余通讯处理模件,分别与冗余的通讯总线相连。
  2.     虽然操作员站的使用各有分工,但任何显示和控制功能均能在任一操作员站上完成。
  3.     任何LCD画面均能在1秒(或更少)的时间内完全显示出来。所有显示的数据每秒更新一次。
  4.     调用任一画面的击键次数,不多于三次。重要画面能一次调出。
  5.     运行人员通过键盘、鼠标等手段发出的任何操作指令均在1秒或更短的时间内被执行。从运行人员发出操作指令到被执行完毕的确认信息在LCD上反映出来的时间在2秒内。对运行人员操作指令的执行和确认,不能由于系统负载改变或使用了网关而被延缓。
  6.     操作员站的设计和布置应符合人机工程学,并适应机组的运行组织,便于运行人员监控机组。
  7.     操作员站的设计必须考虑防误操作功能。在任何运行工况按下非法操作键时,系统拒绝响应,并在画面上给出出错显示。
  8. 在正常或故障工况下运行人员对顺控或单个设备控制进行手动干预时,所有通过软件方式获取或硬接线方式提供的许可和超弛信号作为操作提示在操作员画面上显示。
  1. 紧急操作设备
  1.     投标方设计并提供机组紧急操作设备,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安全停机。紧急操作设备布置在操作员站的桌面上,并便于操作,同时带有安全防护罩以防误动。
  2.     紧急操作设备包括:停锅炉(MFT,双按钮)、停汽机(ETS,双按钮)、发变组紧急跳闸(双按钮)、真空破坏门开/关、汽包紧急放水一道门、二道门开/关、过热器对空排汽一道门、二道门开/关、直流润滑油泵合闸、交流润滑油泵合闸、发电机灭磁开关跳闸等。并留四个备用操作开关。
  3.     紧急操作设备选用优质产品,并由招标方认可。在操作台内的适当位置布置适量的端子排,将所有紧急操作设备接线引至端子排上。
  4.     所有紧急操作设备至少提供4常开4常闭接点输出,接点容量至少满足如下要求: 220V AC 5A, 220VDC,3A。具体接点数量在设计联络会确定。
  1. 工程师站

投标方提供台式工程师站,用于程序开发、系统诊断、控制系统组态、数据库和画面的编辑及修改。还提供安放工程师站的工作台及工程师站的有关外设、座椅。

  1.     工程师站能调出任一已定义的系统显示画面。在工程师站上生成的任何显示画面和趋势图等,均能通过通讯总线加载到操作员站。
  2.     工程师站能通过通讯总线,既可调出系统内任一分散处理单元(DPU)的系统组态信息和有关数据,还可使招标方人员将组态数据从工程师站上下载到各分散处理单元和操作员站。此外,当重新组态的数据被确认后,系统能自动地刷新其内存。
  3.     工程师站包括站用处理器、图形处理器及能容纳系统内所有数据库、各种显示和组态程序所需的主存储器和外存设备。
  4.     工程师站设置软件保护密码,以防一般人员擅自改变控制策略、应用程序和系统数据库。
  5.     提供支撑工程师站的所有辅助设备,如编程面板、绘图仪等。
  6.     系统能在由招标方提供且经投标方同意的PC机上进行离线组态。

3.5 数据通讯系统

  1. 数据通讯系统将各分散处理单元、输入/输出处理系统及人机接口和系统外设联接起来,以保证可靠和高效的系统通讯。所有通讯主干线和分支电缆提供的有效屏蔽因数至少达到90%。
  2. 连接到数据通讯系统上的任一系统或设备发生故障,不导致通讯系统瘫痪或影响其它联网系统和设备的工作。通讯总线的故障不引起机组跳闸或使DPU不能工作。
  3. 所提供的通讯总线是冗余的(包括冗余通讯总线接口模件),冗余的数据通讯总线在任何时候都应同时工作。
  4. 挂在数据通讯总线上的所有站,都能接受数据通讯总线上的数据,并可向数据总线上发送数据。
  5. 数据通讯系统的通讯负荷率,在最繁忙的情况下,不超过40%(共享式以太网不超过20%),以便于系统的扩展。投标方提供计算和考核的办法。
  6. 在机组稳定和扰动的工况下,数据总线的通讯速率保证运行人员发出的任何指令均能在1秒或更短的时间里被执行。投标方确认其保证的响应时间,在所有运行工况下(包括在1秒内发生100个过程变量报警的工况下),均能实现。
  7. 数据通讯协议包括CRC(循环冗余校验)、奇偶校验码等,以检测通讯误差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系统通讯的高度可靠性。应连续诊断并及时报警。
  8. 投标方详细说明有关的“通讯协议”(如信息结构、信息寻址、传输方向、数据格式、数据块长度、调制和传输介质等)、诊断功能和设备、故障站的自恢复以及每个站的访问时间等,并提交招标方确认。
  9. 当数据通讯系统中出现某个差错时,系统能自动要求重发该数据,或由硬件告知软件,再由软件判别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经过多次补救无效,系统能自动采取安全措施,如切除故障设备,或切换至冗余的装置等。
  10. 投标方应说明及消除数据传送过程中的误差和干扰,以及数据通讯总线敷设时必须注意的事项。
  11. 数据通讯总线能防止外界损伤,并且不会由于机械振动、潮湿、腐蚀原因产生通讯故障。
  12. DCS提供一个“数字主时钟”,使挂在数据通讯总线上的各个站的时钟同步。“数字主时钟”与GPS的时钟信号同步,也可在工程师站通过键盘设定。
  13. DCS通讯接口
  1. DCS与电厂其它控制系统的通讯接口

DCS具备与其他供货商供货的控制系统通讯的能力,系统的通讯接口支持OPC、RS232C、RS485/422和以太网方式连接,使用TCP/IP、MODBUS/MODBUS PLUS通讯协议。所有通讯接口内置于分散处理单元(DPU),或作为一个独立的多功能网关挂在数据高速公路上。当接口用于过程监控需要双向通讯时,通讯接口冗余(包括冗余通讯接口模件),冗余的通讯接口在任何时候都同时工作。其中的任一通讯接口故障不对过程监控造成影响。

  1. 通过通讯接口接收到的所有数据可在控制系统的任意位置获取,并且能在操作员站上进行显示、报表记录、趋势、报警。所有其它控制系统与DCS的数据通讯可靠并具有快速响应/更新时间(当接口用于过程监控时,<=1秒,其余<=2秒)。
  2. DCS通讯接口监视并报告所连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除过程信息之外,DCS还通过通讯接口获取与之相连的控制系统中的故障诊断信息。该诊断信息由其它微机控制系统中的标准故障自诊断程序产生。当所连控制系统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可通过操作员站上的信息得知相关工况。通讯接口本身能提供计算和逻辑功能,并可向DCS的所有功能提供所需数据。其它控制系统与DCS接口的重要控制相关信号除采用通讯方式外,同时还通过直接硬接线实现。
  3. 投标方提供DCS至其它微机控制系统的一套完整接口,包括网络接口卡、驱动程序、相关网络通讯电缆和完整的接口功能软件。DCS通讯接口模件必须在调试结束之后留有不少于20%的备用余量(I/O点和内存)。
  4. 投标方提供DCS与其它控制系统之间的标准接口,所有的通讯接口冗余设置(包括接口有关的软硬件),投标方全面负责接口协调工作,这些工作包括制订网络通讯接口方案、提供网络通讯DCS侧软硬件(包括通讯电缆)、与其它控制系统供货商进行接口技术配合和协调、最终保证各通讯接口和控制功能的实现及时钟同步等。不管采用何种接口形式,投标方保证不再发生额外费用。
  5. 与DCS进行通讯的控制系统及装置如下(不限于此,最终接口数量及通讯或接口方式将在DCS联络会上确定,并留有3-5个备用通讯接口):环保供热在线系统、智能前端系统、炉管泄漏系统、风粉在线系统、LED屏等。投标方承诺接口的型式和数量能够满足招标方对控制系统整体设计方案的要求。系统间接口的原则为:参与控制及联锁保护的信号采用硬接线方式;仅监视的信号采用通讯方式。具体的通讯协议及接口数量及方式在DCS设计联络会上确定,投标方负责提供所需相关接口设备,以满足通讯方接口要求,负责调试直至通讯成功。(通讯程序必须在CPU或专用服务器内运行,禁止采用工作站运行虚拟DPU方式)
  6. DCS与厂级管理信息系统(MIS)、信息监控系统(SIS)的通讯接口
  • 投标方应提供DCS至SIS、MIS的一套完整通讯接口,包括通讯接口站、操作系统、数据库、网络接口卡、驱动程序、相关网络通讯电缆和完整的接口功能软件包,通讯接口站应独立设置。系统发、收包软、硬件(包括OPC服务器、SIS、MIS系统收包软件)由投标方提供,并负责调试等相关工作。
  • SIS、MIS接口站应能发送所有DCS数据点至SIS、MIS系统。通讯采用以太网通讯接口,TCP/IP协议,同时配套相应网络隔离装置,实现单向隔离功能。
  • SIS、MIS接口模拟量数据传输速率应不低于每5秒传送10000个点,数字量数据传输速率应不低于每2秒传送10000个点。
  1.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经贸委颁发的《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的要求,不得直接与MIS、SIS及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接口。
  2. 网络交换机采用网管型工业交换机,双路直流供电,模块化或卡轨式配置、无机械散热风扇。
    1. 数据采集系统(3.6数据采集系统(DAS)
  1. 基本要求
  1. 数据采集系统(DAS)应连续采集和处理所有与机组有关的重要测点信号及设备状态信号,以便及时向操作人员提供有关的运行信息,实现机组安全经济运行。一旦机组发生任何异常工况,应及时报警,提高机组的可利用率。
  2. DAS至少应有下列功能:
  • 显示:包括模拟图显示、操作显示、成组显示、棒状图显示、报警显示、趋势显示等。
  • 制表记录:包括定期记录、事故追忆记录、事件顺序(SOE)记录等。
  • 历史数据存储和检索。
  • 性能计算。

 

  1. 显示
  1.     总则

        (1)应采用最新的窗口显示技术。提供的显示应具有诸如多窗口显示、滚动画面显示、图像缩放显示、菜单驱动显示等功能。

        (2)操作和监视显示原则上应按层组织(例如分为概貌显示、区域显示和功能组显示)。此种分层应根据本工程的工艺过程和运行要求来确定,以使运行人员方便地翻页,获得操作所必需的细节和对特定的工况进行分析。

(3)应提供快捷切换显示的手段(如导航窗口、下拉菜单),使运行人员无须对画面的切换步骤有过多的记忆;同时还应提供热键,允许运行人员一次击键即能调出由于监视或控制的其它显示画面。

        (4)每个LCD应能综合显示字符和图象信息,机组运行人员通过LCD实现对机组运行过程的操作和监视。

        (5)应可显示DCS系统内所有的过程点,包括模拟量输入、模拟量输出、数字量输入、数字量输出、中间变量和计算值。对显示的每一个过程点,应能显示其标识号(KKS编码)、英文说明、数值、性质、工程单位、高低限值等。

  1.     机组模拟图显示

        (1)投标方应提供至少150幅经招标方批准的用户化的机组模拟图画面。画面的数量应可在工程设计阶段按实际要求进行增加,而不额外增加招标方的费用支出。

        (2)虽然机组模拟图的设计依据是用户提供的P&ID,但投标方的设计应结合其丰富的画面设计经验,不受这些P&ID的表达形式局限,例如应设计足够多的概貌显示,局部采用三维图等,以方便运行人员对过程的监视和控制。

        (3)每幅画面应能显示过程变量的实时数据和运行设备的状态(包括中间计算值和调节阀门/挡板的位置),这些数据和状态应每秒更新一次。显示的颜色或图形应随过程状态的变化而变化。棒状图和趋势图应能显示在任意一个画面的任何一个部位上。

        (4)运行人员可通过点击画面中的任何可操图例或实时显示数据,对被控装置进行手动控制或对数据内容进行查询。画面上的设备正处于自动顺控状态时,模拟图上应反映出运行设备的最新状态及自动程序目前进行至哪一步。若自动顺序失败,则应有报警并显示故障出现在顺序的哪一步,且可切换到自动顺序逻辑原理图,显示条件满足情况。

        (5)招标方可在工程师站和操作员站上,使用该站的画面生成程序自己制作和修改画面。投标方应提供符合ISA过程设备和仪表符号标准的图素。当用户需使用的图素,未包括在ISA标准符号中时,用户应可使用投标方提供的图素组态器,建立用户自定义的新图素。用户自定义的新图例应能被存储和检索。

        (6)投标方应说明其所供系统的画面显示能力,每幅画面最多能容纳多少图素以及每幅画面最多能容纳多少能实时更新和被控制的过程测点(模拟量和数字量)。

  1.     操作显示

        (1)操作显示可按不同类型(如调节、顺控)分层(概貌、功能组显示等)设计。

        (2)应设计机组和设备运行时的操作指导,并由LCD的图像和文字显示出来。操作指导应划分为四个部分,即为起动方式、正常方式、停机和跳闸方式。

        (3)所有的操作许可、联锁、闭锁条件和正在执行的控制逻辑都应能通过梯形图或类似的画面在线看到。运行人员或工程师应能通过各种主控和功能组操作显示画面,对控制方式、控制回路和参数进行操作或调整。

        (4)提供的标准面板式操作显示应能显示至少8个控制回路,带有当前的过程参数,包括过程变量(PV)、设定值(SV)、输出值、控制方式、报警、回路标号、偏差等。PV、SV和输出应用彩色动态棒状图和数字量形式表示。投标方组态的标准面板式显示画面应包括所有调节控制回路和开关量控制回路。

  1.     标准画面显示

        投标方应提供报警显示、趋势显示、成组显示、棒状图显示等标准画面显示,并已预先做好或按本工程的具体要求稍作修改。

  1.     成组参数显示
  • 在技术上相关联的模拟量和数字量信号,应组合成成组显示画面,并保存在存储器内,便于运行人员调用。
  • 成组显示应能便于运行人员按需要进行组合,并且根据需要存入存储器或从存储器中删除。
  • 成组显示应有色彩增亮显示和棒状图形显示。
  • 一幅成组显示画面可包含20个以上的测点。并且至少应提供40幅成组显示画面。
  • 任何一点在越过报警限值时,均应变为红色并闪光。
  1.     棒状图显示
  • 运行人员可以调阅动态,棒状图画面即以动态棒状图的外形尺寸反映各种过程变量的变化。
  • 棒状图应可在任何一幅画面中进行组态和显示,每一棒状图的标尺可设置成任何比例。
  • 在一幅完全为棒状图的画面上,应显示16根棒状图,并且至少应提供20幅这样的显示画面。标尺设置应采用同一比例。
  • 进入DCS系统的任何一点模拟量信号,均应能设置成棒状图形式显示出来。
  • 若某一棒状图,其数值越过报警限值时,越限部分应用红色显示出来。
  1.     趋势显示
  • 系统应能提供所有点历史数据和实时数据的趋势显示。趋势显示可用整幅画面显示,也可在任何其它画面的某一部位,用任意尺寸显示。所有信号及计算值(包括中间点),均可设置为趋势显示。
  • 在同一幅LCD显示画面上,在同一时间轴上,采用不同的显示颜色,应能同时显示至少8个模拟量数值的趋势。
  • 在一幅趋势显示画面中,运行人员可重新设置趋势变量及量程、趋势显示数目、时间标度、时间基准及趋势显示的颜色。
  • 每个实时数据趋势曲线至少应包括600个实时趋势值,时间分辨率为1,10,30秒。此值由运行员选定,或根据运行选定时间区间自动设定时间分辨率。
  • 每个历史数据趋势曲线应包括600个历史趋势值,时间标度可由运行人员按0.5分钟、1分钟、2分钟、5分钟、10分钟、15分钟、30分钟和60分钟进行选择,或根据运行选定时间区间自动设定时间分辨率。每个画面显示的历史数据趋势曲线时间跨度最长可以达到48小时。
  • 趋势显示画面还应同时用数字显示出变量的数值。
  1.     报警显示
  • 系统应能通过接点状态的变化,或者参照预先存储的参考值,对模拟量输入、计算点、平均值、变化速率、其它变换值进行扫描比较,分辨出状态的异常、正常或状态的变化。若确认某一点越过预先设置的限值,LCD屏幕应显示报警画面,并发出声响信号。
  • 投标方应提供报警分析软件,该软件应充分利用DCS所获得的过程信息对报警进行综合分析,并帮助运行人员迅速了解报警产生的原因和推荐的处理措施。报警分析软件应具有自学习功能,运行人员对报警的正确处理应被载入分析软件的信息库,以便下一次报警产生时指导运行人员正确操作。
  • 投标方应能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不少于100点的重要报警,这些报警应区别于其它级别的报警方式,在大屏幕适当位置采用弹出画面并发出语音报警信号,以提醒机组运行人员的特别注意,但弹出画面不应影响运行人员对机组的监控。投标方提供的操作指导功能应使运行人员在看到这些报警后,可方便地一键调出与之相关的过程画面、参数图表等信息,以便于作出正确的判断和操作,系统还应能够显示对于这些故障的推荐处理措施,供运行人员参考。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这些报警的报警方式。
  • 报警显示应按时间顺序排列,最新发生的报警应优先显示在报警画面的顶部,每个报警点可有六个不同的优先级,并且六种不同的颜色显示该点的标签,加以区分。
  • 报警应可一次击键进行确认。在某一站上对某一点发生的报警进行确认后,则所有其它站上该点发出的报警,也应同时被确认。某一点发出的报警确认后,该报警点显示的背景颜色应有变化并消去音响信号。
  • 应采用闪光、颜色变化等手段,区分出未经确认的报警和已经确认的报警。
  • 当某一未经确认的报警变量恢复至正常时,应在报警清单中消除该报警变量,并由仍处于报警状态的其它报警点自行填补某一位置空缺(用户指明的有关报警变量除外)。
  • 所有出现的报警及报警恢复,必要时可由报警打印机打印出来。
  • 若某一已经确认的报警再一次发出报警时,应作为最新报警再一次显示在报警画面的顶部,这一报警点的标签号颜色的改变应能表示出该报警点重复报警的次数。
  • 所有带报警限值的模拟量输入信号和计算变量,均应分别设置“报警死区”以减少参数在接近报警限值时产生的频繁报警。
  • 在设备停运及设备启动时,应有模拟量和数字量信号的“报警闭锁”功能,以减少不必要的报警。可由操作员站上实施这一功能。启动结束后,“报警闭锁”功能应自动解除。“报警闭锁”不应影响对该变量的扫描采集。
  • 对某些输入信号和计算变量均可提供可变的报警限值。这些报警限值可以是过程参数(如负荷、流量、温度)的一个函数。
  • 报警信息中应表明与该报警相对应的显示画面的检索名称。
  • 在操作员站,通过一次击键应能调用多页的报警一览。报警一览的信息应以表格形式显示,并应包括如下内容:点的标志号、点的描述、带工程单位的当前值、带工程单位的报警限值、报警状态(高或低)及报警发生的时间。每一页报警一览应有20个报警点,报警一览至少应有3500个报警点。(包括系统诊断报警点)。
  • 所有报警都应存储下来,并可由操作员选择打印。
  1.     其它显示
  1. 帮助(Help)显示

        为帮助运行人员在机组的启、停、运行或紧急工况时,能成功地操作,系统应提供在线的Help显示软件包。

        运行人员应可通过相应的Help键,调用Help显示画面。

        除标准的Help显示画面外,还应让用户使用这种Help显示软件包生成新的Help画面,以适应一些特定的运行工况。

  1. 系统状态显示

        系统状态显示应表示出与数据高速公路相连接的各个站的状态。各个站内所有I/O模件的运行状态均应包括在系统状态显示中,任何一个站或模件发生故障,相应的状态显示画面应改变颜色和亮度以引起运行人员的注意。

        系统诊断信息显示还应包括:每个CPU的负载率、主干网络通讯负载率、电源负载率。

  1. 记录

        所有记录应使用可编辑的标题,而不应是预先打印的形式。投标方应按用户指定的格式(包括中文),确定所有记录的标题。

        记录功能可由程序指令或运行人员指令控制,数据库中所具有的所有过程点均应可以记录。

  1.     定期记录

        定期记录包括交接班记录、日报、和月报。对交接班记录和日报,系统应在每30分钟或一小时的时间间隔内,提供500个预选变量的记录。而对月报,则在每一天的时间间隔内,提供500个预选变量的记录。在每一个交接班后,或每一天结束时,或每一个月结束时,应自动进行记录打印或根据运行人员指令召唤打印。

  1.     运行人员操作记录

        系统应记录运行人员在集控室进行的所有操作项目及每次操作的精确时间,以及准确的操作站名。通过对运行人员操作行为的准确记录,可便于分析运行人员的操作过程,分析机组事故的原因。系统应至少提供5000个运行人员不可清除的记录。

  1.     事件顺序记录(SOE)

        投标方所供SOE系统必须是DCS整体的组成部分,不允许采用单独的SOE装置,SOE信号采集可以分配在不同的I/O站内,以保证SOE信号的可靠性,并保证所有SOE时间分辨率不大于1ms。系统应提供高速顺序记录,其时间分辨率应不大于1ms。所有事件记录应参比于同一时间标准(对DCS公用系统网中的SOE点记录,应从GPS时钟装置单独引入一路时钟信号输出作为基准参比时间)。提供的SOE应具备以下功能:

        (1)应在SOE数据收集启动后通知操作员站和报警打印机:SOE数据收集已经开始。

        (2) SOE卡件应具备数字量输入卡件的所有功能。

        (3)系统设计应考虑SOE报表的历史数据存储和检索功能。

投标方的DCS系统DI应能在卡件侧为事件打时间标签,并保证1ms的分辨率,以及SOE点的时标如何与其它系统(如发变组故障录波)的事故顺序记录时间同步。

SOE点应可在工程设计阶段和现场施工调试阶段根据招标方要求进行调整,且不引起招标方费用的增加。

        接入SOE的任一测点发生状态变化至特定状态时,立即启动事件顺序记录装置。事件顺序记录应包括测点状态、描述、按时间顺序排列,并按时、分、秒和毫秒打印出来。

        事件顺序记录完成后,应自动打印出来,自动将记录存储在存储器内,以便以后按操作员的指令打印出来。存储器应有足够的空间,以存储至少5000个事件顺序记录。这种足够存储空间应保证不会丢失任何输入状态改变的信号,并且在SOE记录打印时,留有足够的采集空间。

  1.     跳闸记录

        应提供跳闸后的分析记录。一旦检测到机组某一主设备跳闸,程序应立即打印出表征机组主设备128个变量的完整记录,应提供跳闸前10分钟以10秒时间间隔和跳闸后5分钟以1秒时间间隔的快速记录。

        跳闸记录应自动打印或按运行人员指令打印。

  1.     操作员记录

        操作员记录可按要求进行。可预先选择记录打印的时间间隔或立即由打印机打印出来。操作员记录可由20个组构成,每组16个参数。所有具有地址的点均可设置到操作员记录中。

  1.     设备运行记录

        应可连续记录出泵、风机等主要设备的累计运行小时数和启停次数,自动调节系统的连续运行时间和累计运行时间以及其它考核指标等,上述数据须每天定时上传给SIS系统。

  1.     报警记录

        报警记录至少应有5000个存储报警点。

  1. 历史数据的存储和检索(HSR)

        设置HSR的目的是为了保存长期的详细的运行资料。提供的历史数据站应具备系统和网络管理、数据库管理、数据存储及检索功能。在DCS的任何操作员站上均能进行历史数据的检索。

        历史数据站至少应能处理10000个过程点,生产工艺系统所有涉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重要模拟量和监视点应至少每秒采样1次;所有非重要过程点的采样周期可适当加大。历史数据站上的所有过程数据可存储至少12个月,系统设计中应采用差异存储技术以减少数据存储空间。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对其所供系统针对不同重要程度的过程I/O点而相应采用的不同扫描周期进行详细说明,并提供各类I/O点所占用存储空间的计算方法及历史数据站的总硬盘容量。

        投标方应提供长期存储信息的可读写光盘驱动器及外置式大容量硬盘(SCSI,存储数据不少于24个月),当历史数据站中的存储数据所占空间达到总容量的60%时,系统应自动将数据转至可读写光盘及外置式硬盘并在LCD上报警通知运行人员。HSR的检索可按指令进行打印或在LCD上显示出来。

  1. 性能计算
  1.     应提供在线性能计算的能力,以计算汽轮发电机组及其辅机的各种效率及性能参数,这些计算值及各种中间计算值应有打印记录并能在LCD上显示,大部分的计算应采用输入数据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值可上传至SIS,作为全厂性能计算的依据。性能计算软件包应带有焓熵值自动调用功能。性能计算至少应有下列内容:
  1. 热力系统性能计算
  • 由锅炉热效率、汽轮发电机循环综合热耗率及厂用电消耗计算得出的机组净热耗率。
  • 用输入--输出方法,计算汽轮发电机整个循环性能,所获得数据应与主蒸汽温度、压力及排汽压力等偏差进行校正。
  • 用焓降的方法计算汽机效率,同时应分别计算高压缸、中压缸和低压缸的效率。
  • 用输入--输出和热量损失的办法计算锅炉效率。并应分别列出可控热量损失和非可控热量损失。同时也应提供正平衡计算方法。
  • 用端差及逼近法计算给水加热器效率。
  • 用“热交换协会标准(HEIS)”提供的凝汽器清洁系数,计算凝汽器效率。
  • 用能量平衡原理计算空气预热器效率。
  • 锅炉给水泵和给水泵汽轮机效率。
  • 过热器和再热器效率。
  • 用蒸汽温度、进汽压力、凝汽器压力、给水温度、过剩空气等的偏差,计算热效率与额定热效率的偏差,并计算偏差所引起的费用。
  1. 电气系统性能计算项目如下,但不限于此:
  • 发电机有功电度和无功电度。
  • 厂用电率(每小时、每值、每日厂用电率)
  • 厂用电量(每小时、每值、每日厂用电量)
  • 发电机功率因数
  • 主要设备运行小时数
  • 断路器跳合闸次数
  • 按运行要求对电流、电压、功率、频率、电度量及温度进行统计分析、并自动或随机打印绘制曲线。
  • 采用单位时间功率累加或直接统计厂用电电度脉冲的方法计算厂用电率。
  • 采用单位时间功率累加或直接统计发电机电度脉冲的方法计算发电机发电量。
  • 计算发电机负荷曲线。
  • 计算厂用电负荷曲线。

        以上所有这些性能计算应在25%以上负荷时进行,每10分钟计算一次,计算精度应小于0.1%。

  1.     锅炉超温统计和其它重要工艺参数超限统计

        根据招标方运行和事故处理规程,编制和设计机组和设备运行时的超温统计和其它重要工艺参数超限统计(具体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并由LCD的图像和文字显示出来。超温统计应划分为三个部分,即为起动方式,正常方式和跳闸方式。

        (1)系统应通过交互会话方式给出计算公式,生成满足电厂运行需要的各种数值计算和超温统计执行程序。计算公式类别包括算术运算、逻辑运算和函数运算。

        (2)系统应配有灵活的计算管理软件,计算控制方式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在线超温统计,提供超温统计的各种限值(如高Ⅰ、高Ⅱ、高Ⅲ和低Ⅰ、低Ⅱ、低Ⅲ)与实际值相比较的偏差计算和时间累计功能。比较得出的偏差及其对锅炉寿命的影响、超温老化的程度、泄漏爆管的威胁以数据形式显示在LCD上。运行人员可对显示结果进行分析,使机组运行在最佳状态。

        2)提供实际值、偏差值、结果值的记录、显示、报警、打印。

        3)进行全程在线超温统计,计算精度优于0.1%。

其它重要工艺参数超限统计同锅炉超温统计技术要求。

  1.     所有的计算均应有数据的质量检查,若计算所用的任何一点输入数据发现问题,应告知运行人员并中断计算。如若采用存储的某一常数来替代这一故障数据,则可继续进行计算。如采用替代数据时,打印出的计算结果上应有注明。
  2.     性能计算应有判别机组运行状况是否稳定的功能,使性能计算对运行有指导意义。在变负荷运行期间,性能计算应根据稳定工况的计算值,标上不稳定运行状态。
  3.     投标方应提供性能计算的期望值与实际计算值相比较的系统。比较得出的偏差应以百分数显示在LCD上。运行人员可对显示结果进行分析,以使机组每天都能运行在最佳状态。
  4.     除在线自动进行性能计算外,还应为工程研究提供一种交互式的性能计算手段。
  5.     系统还应具有多种手段,  以确定测量误差对性能计算结果的影响。同时,还应具有对不正确测量结果进行定量分析和指明改进测量仪表的功能,从而大为提高性能计算的精度。
  6.     投标方应对上述性能计算向招标方提交计算公式、文字说明和计算实例,以表达性能计算的精度和可靠性。
  7.     投标方应在报价书中指明其提供的性能计算是标准软件还是特殊开发的软件。也能按招标方提供的性能计算方法进行性能计算。投标方应对性能计算软、硬件进行单独报价计入总价。
  8. 上述所有性能计算应遵守ASME“电厂试验规定”的最新版本。

3.7 模拟量控制系            3.7 模拟量控制系统(MCS)

  1. 基本要求
  1.     控制系统应包括由微处理器构成的各个子系统,这些子系统实现下文规定的对单元机组及辅机系统的调节控制。
  2.     应将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组作为一个单元整体进行控制,使锅炉和汽轮机同时响应控制要求,确保机组快速和稳定地满足负荷的变化,并保持稳定的运行。
  3.     控制系统应划分为若干子系统,子系统设计应遵守“独立完整”的原则,以保持数据通讯总线上信息交换量最少。
  4.  3.7.1.4 冗余组态的控制系统,在控制系统局部故障时,不引起机组的危急状态,并将这一影响限到最小。

3.8 锅炉炉膛安全             3.8 锅炉炉膛监控系统(FSSS)

  1. 基本要求
  1. 总则

FSSS应是DCS的一部分,要求至少配置2对DPU。投标方提供的FSSS应满足本规范书所规定的功能和特性等要求。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FSSS)的主要功能是在锅炉启动、停止和正常运行等各种运行方式下,连续监视燃烧系统的各种参数与状态,根据顺序逻辑程序和安全联锁条件控制各种联锁装置和燃烧系统中的相关设备,完成必要的设备操作或事故处理,防止爆炸性的燃料和空气混合物在锅炉的任何部分积聚,避免锅炉爆炸等未遂事故的发生,保障锅炉的运行安全。

FSSS的设计应符合NFPA85的规定和锅炉制造厂商的要求。

应提供FSSS与运行人员的人机接口,使运行人员能在启动、停机或正常运行的工况下,监视BCS和FSS的自动过程。

FSSS还应有MCS、SCS及其它控制子系统的接口,并能接受和发送为综合整个机组运行工况所要求的信息和指令。

通过键盘和LCD显示画面,应完成所有被控制对象操作和获取系统手动、自动运行的各种信息。

控制逻辑的设计应确保系统单一故障不影响任何设备的正常停运。

系统设计应至少满足下述要求,以确保FSSS的逻辑系统能满足NFPA85的规定。

1)投标方应评估各类设备元件的故障模式,至少对下述故障进行评估并提供解决方案:

① 电源的中断、漂移、短时波动、恢复、瞬变过程和部分失去;

② 存储损坏和丢失

③ 信息传输损坏和丢失

④ 输入和输出故障

⑤ 信号不能读或未读出

⑥ 无法处理偏差

⑦ 处理器故障

⑧ 继电器线圈故障

⑨ 继电器接点故障

⑩ 时钟故障

2)逻辑系统设计应包括下述要求:

① 设计中应提供诊断功能用于监视处理器的逻辑功能。

② 逻辑系统故障不应阻止合理的操作员干预。

③ 控制逻辑应防止非授权修改。

④ 当相关设备在运行时不可对其逻辑进行修改。

⑤ 系统响应时间应尽可能短以防止对应用回路产生不利影响。

⑥ 对干扰影响采取的保护应防止产生误动作。

⑦ 逻辑系统内单一设备元件的故障不应导致强制性的主燃料跳闸(MFT)。

3)独立性要求

① FSSS系统应采用独立控制逻辑、独立输入/输出系统和独立电源,并且在功能上和物理上独立于诸如锅炉控制的其它逻辑系统。

② 逻辑系统应限制为仅针对于1台锅炉。

③ 所有触发MFT的信号应采用硬接线,不应通过通讯总线传送。

4)瞬间关闭燃油阀。

逻辑程序和用于安全停运的设备一经触发,应产生相应的燃烧器或主燃料跳闸,并且在已停运燃烧器恢复运行之前应由操作员进行干预。逻辑程序或设备不应允许主燃料油阀或点火油阀在强制关闭后又随意重新打开。

投标方应提供2只直流双位置MFT跳闸出口继电器和少量用于接点扩展的中间继电器,并负责相关电气回路的设计和接线,确保机组在紧急工况下能安全停机。继电器应选用具有成功应用经验的进口优质产品。投标方应在投标书给出相关的逻辑图、电气原理图、并对电源可靠性做充分考虑。

为了便于运行人员迅速查找事故发生原因,投标方应在FSSS中提供MFT和所有辅机跳闸事件的首出原因(FIRST OUT)判断逻辑。

  1. 监控范围要求

FSSS通过CRT,显示运行所需的各种信息和设备状态,以图形方式提供操作指导。清晰有效地向运行人员提供了受控设备的信息以及安全可靠的操作方式。

整个FSSS系统可按功能划分为公共逻辑和油、煤燃烧器组(层)控制两部分:

公共逻辑包括:

— 炉膛吹扫

— 燃油泄漏试验

— 主燃料跳闸及首出跳闸原因

— 全炉膛火焰监视

— 油、煤层启动允许条件

— 跳闸阀及回油阀控制

— 冷却风机控制

— 二次风档板控制

— RUNBACK功能

— 送、引风机联锁

燃烧器层控制又可分为点火助燃油层控制和煤层控制,包括:

— 燃烧器组启停

— 燃烧器组跳闸

— 燃烧器组监视

— 油层启停

— 油层跳闸

— 油层监视

— 给粉机启停

— 给粉机跳闸

— 煤层监视

  1.  其他事项
    1. MFT跳闸输出继电器电气回路的设计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① MFT跳闸输出继电器应提供2种跳闸出口,1是交流MFT继电器输出,2是直流MFT继电器输出。手动MFT信号应为双按钮双接点输出,两个按钮接点串联后分别送至FSSS和MFT输出继电器动作回路。

直流继电器动作有以下条件:

  • 手动MFT(来自操作台按钮)
  • DCS两路电源消失(来自DCS电源柜),也可用FSSS电源消失
  • MFT三取二(来自DCS的MFT输出继电器)

       交流继电器动作有以下条件:

  • 手动MFT(来自操作台按钮)
  • MFT三取二(来自DCS的MFT输出继电器)

  其中直流继电器的工作电源为220VDC,由电厂直流系统提供;交流继电器的工作电源为220VAC,由DCS系统提供。工作电源均有监视继电器,提供失电报警信号。工作电源均有进线开关,以方便检修。

MFT交直流继电器均有自保持回路,当发生MFT后,MFT继电器一直动作。直到MFT复位信号来后,MFT继电器才复归。MFT复位信号可以从MFT复位按钮来,也可从DCS的吹扫完成来。只有当MFT条件不存在后才能复位.

② MFT跳闸出口继电器的输出接点应分别送至发生MFT时需自动执行的操作回路。当接点数量不够时,采用中间继电器进行扩展。最终的继电器选型和回路设计应由招标方确认。

投标方如有其它可靠并经实践证明可行的方式,也可在投标文件中对其设计思想作出说明,供招标方确认。

  1. 电源系统增加两台隔离变压器(容量待一联会确定)。

3.9  顺序控制系统(SCS

  1. SCS系统技术性能

顺序控制系统是一个具备完善人机接口和联锁保护功能的分级、模块化控制系统。用于完成整台机组中的各主要设备的监视操作、顺序启停和联锁保护等功能,同时在本系统中实现原有电动门的操作功能。

  1. 顺序控制系统的分级结构

顺序控制系统设计为分级式结构,包括:功能组级顺控、子组级顺控和设备级控制。

  1. 功能组级顺控

功能组级顺控有两种不同的定义方法:

功能组:受控设备按工艺系统划分成功能组。功能组中的设备均分布在同一工艺系统中。这些设备从控制逻辑上看可能是相互独立的,但其监视和操作将按工艺流程监控完整性的原则进行划分并合理构成CRT监控画面。

顺控组:以完成生产流程的一个特定功能目标来构成顺控逻辑组。将相关子组和设备的控制联系起来。根据命令请求可以自动完成这些相关子组和设备的自动顺序操作(如:开启锅炉烟风通道、启动单侧烟风道设备)、联动(如串联多组截止阀的联开、联关)、成组试验(如疏水阀的成组试验)以及备用设备的选择和自动切换(如两台100%MCR凝结水泵的互为备用)等。

  1. 子组级顺控

子组级顺控是将某台辅机及其附属设备(如润滑油系统、相关挡板、阀门)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控制。为了减轻操作人员的操作负担和缩短机组的启停时间,子组级顺控设计用于自动完成辅机的启动及并列或辅机的停运及出系。各顺控子组项的启、停均可独立进行操作。通过CRT可以显示每个子功能组及其相关设备的系统流程图,包括设备的状态、操作方式、允许条件、操作顺序以及下一步完成的动作。并能对辅机设备的手动启动或停止的操作顺序提供操作指导。子组级顺控充分考虑了辅机设备的安全保护条件。并能在CRT屏幕上显示出重要辅机跳闸条件。

步序逻辑模块定义了组级顺控和子组级顺控逻辑的标准实现方法。步序逻辑模块的主要功能为:

— 步序逻辑的启动、中止和结束

— 步序逻辑的超驰/保护条件

— 步序逻辑的允许/闭锁条件

— 置相关设备为顺控方式

— 步序动作完成后的自动进步

— 故障时步序的中止

— 步序超时限终止

— 运行人员跳步和置步

— 步序状态和步序操作时间显示

— 步序故障显示和操作指导

步序逻辑接受上级顺控逻辑或运行人员的启动指令。并将相应设备置为顺控方式。步序的执行既是条件触发的,同时又是时基的。当前步的操作成功,并且反馈信号到达后,程序自动进行下一步。如出现故障并经一定时间延迟仍未消失或达到步序设定时间操作仍未完成,步序逻辑被终止。当顺控逻辑启动后,运行人员可以在任意时刻人工中止程序,或选择跳步、置步。跳步和置步操作在满足设备安全条件下才被执行。导致步序逻辑中断的故障原因或运行人员的干涉,都能在CRT上显示且从打印机打印。对操作步数超过4-6步的设备都设计有步序逻辑模块以完成设备的自动操作。

  1. 设备级控制

设备级(又称驱动级)控制包括了单台设备的基本控制回路和联锁保护逻辑。可以由上一级顺控指令和/或由操作人员在CRT/键盘上对进入顺控系统的每个受控设备进行操作。根据受控设备的类型不同,设备级的控制设计为几种标准的设备控制模块。这些设备控制模块包括了设备的输入、输出;手动/顺控操作和其它联锁信号的接口以及设备的监控保护逻辑。能满足不同类型的电气及热控设备接口的要求。

3.10 电气监控(ECS)

  1. 基本要求

ECS应是DCS的一部分,要求每台机组至少配置2对DPU。投标方提供的ECS应满足本规范书所规定的功能和特性等要求。

总体要求

ECS监控的常规功能应满足电气二次线设计标准和规定,例如:在主接线或厂用电接线的CRT监控或报警画面中断路器、接触器、隔离开关、接地闸刀等的元件画面应具有红、绿变色,闪光、控制回路断线等功能,以分别表示断路器的正常或不正常的位置状态;CRT画面中的软光字牌闪光;预告信号和事故信号的音色区分;发电机并网,解列;发电机、厂用电电源、厂用电动机等的联锁和闭锁等。

运行人员人机操作员站上调出操作相关的设备图后,通过操作键盘或鼠标,就可对需要控制的电气设备发出操作指令,实现对设备运行状态的变位控制。计算机应提供必要的操作步骤和足够的监督功能,包括提供操作提示,条件判断,以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和正确性。当操作提示或条件不满足时,被控设备CRT上操作部件应显灰或有特殊指示,表示不可操,并可提示条件执行情况,并用不同色标标明。

DCS对厂用电系统的断路器,接触器,隔离开关,接地闸刀等的操作必须经过密码确认等过程。

对电气设备的控制操作在功能和设计上应是安全可靠的,在操作前及操作的整个过程中都必须保证所有开关位置的精确监测,且所有监测信息应是实时、有效的。如在操作前及操作过程中发生任何干扰,如开关故障、数据传送通道故障等情况下,必须对控制设备进行闭锁。在任何操作方式下,应该保证下一步操作的实现只有在上一步操作完全完成以后才能进行。

在执行控制过程中,如果在发出指令一段预定执行时间后,仍未有相应的信号返回,即如果控制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则说明发生了故障,此时DCS将发出警报。

当断路器,接触器,隔离开关,接地闸刀等非位于就地操作位置,且DCS未发出会导致该被控设备合、分操作的指令,而该被控设备动作时,CRT画面上应闪光,只有当在CRT上操作过分闸操作后才恢复平光。

所有断路器,接触器,隔离开关,接地闸刀的送入DCS的分合闸信号需经过DCS互锁判断后,再作为画面显示或其它逻辑的输入条件。即当输入分闸和合闸通道均为1或0时,延时判断故障,闭锁相关逻辑并报警。

3.11 ETS控制功能要求

 ETS系统的设计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3.11.1 ETS控制系统性能指标要求:

  • 控制周期不大于20MS;
  • 工作电源可接收两路220VAC电源,一路电源故障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 工作电源可接收两路220VDC电源,一路电源故障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 无故障运行时间>25000小时。

3.11.2 ETS每一动作信号均要求送入SOE记录。

3.11.3汽机超速保护设计要求:

  • 超速保护设计要求:由DEH、ETS分别实现。
  • ETS系统送出三路“超速”信号至ETS系统,经三取二逻辑判断产生一路“超速”保护信号。

3.11.4为便于保护临时解除/投入,进入ETS系统的跳闸保护信号均应配置保护压板,压板要有明显的断开点。

3.11.5 投标方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设计逻辑、以及接线以满足25项反措要求,严禁出现单点保护因此造成的卡件以及电缆数量的增加由投标方负责;

3.11.6投标方如有其它可靠并经实践证明可行的方式,也可在投标文件中对其设计思想作出说明,供招标方确认。

3.12 操作权限

3.12.1  DCS系统的操作权限分为观察、操作控制、工程处理和系统管理。

3.12.2  具有观察权限的操作员站只允许观察当前的运行状态、参数。

3.12.3  操作控制权限允许操作人员进行控制操作和组态查看权限,无组态修改权限等。

3.12.4  工程处理权限允许工程师进行系统组态、画面制作、调试,无操作控制权限。

3.12.5  系统管理权限允许操作人员有权进行用户管理内所有权利。

3.12.6  不论以上四种级别操作人员的任一人员对设备的操作,除操作窗口外,均有确认窗口,只有当二者都有输入时,该次操作才能生效。

3.13 其它系统

3.13.1 涉网安全性能在线监测子站

3.13.1.1    系统概述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加强煤电机组在线监测监督管理的指示,参考山东电力监督办公室在线监测设备技术规范要求,DCS系统配置机组涉网性能在线监测系统子站,将DCS相关数据通过专用通道送至山东省网源监督服务技术中心主站系统。

专用传输通道是指省信通公司为系统开通的网络通讯链路(采用调度数据网光纤);电厂侧厂站设备简称子站,子站是安装在电厂侧的数据上传综合终端、通信数据采集装置、物理信号采集装置和网络通道设备等设备的集合。

3.13.1.2    系统配置

子站安装在DCS电子间,以Modbus通信的方式采集各机组DCS实时信息,定时采样形成历史数据缓存在综合终端中,并将数据通过专用网络上传到主站。

3.13.1.3    设备配套要求

2)投标方须负责DCS与子站通信接口的指导安装与调试工作,直至满足性能在线监测系统要求。

3.13.2 一次调频远程测试

根据省调要求DCS系统增加了一次调频远程测试功能,改造后需进行一次调频远程测试验收工作(DCS通过原有RTU设备与省调系统之间连接,接口设备利旧),投标方负责DCS侧通信接口的指导安装与调试工作。

4 供货范围

  1.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规范书要求的DCS全套硬件设备、系统软件和组态应用软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安装指导、系统调试等各项服务。
  2.   随DCS供货的所有机柜之间的供电、信号、通讯电缆、光缆应属投标方的设计范围和供货范围。
  3.   规范书要求的全部外围及附属设备。
  4.   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应满足招标方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方应补充供货。

附表1:  7号机组DCS控制系统供货清单

编号

描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控制器

1.1

分散处理单元

 

17

 

最低要求

2

系统IO模件

2.1

模拟量输入卡

 

 

 

 

2.2

模拟量输出卡

 

 

 

 

2.3

数字量输入卡

 

 

 

 

2.4

温度输入卡

 

 

 

 

2.5

数字量输出卡

 

 

 

 

2.6

脉冲量计数卡

 

 

 

 

2.7

开关电源

 

 

 

 

2.8

数据通讯接口装置(2口)

 

 

 

 

2.9

 

 

 

 

 

2.10

 

 

 

 

 

 

 

 

 

 

 

 

3

人机接口站

3.1

工程师站

Dell PE T310或同等及以上级别。

5

 

 

3.2

历史数据站

DellPE T310

1

 

 

3.3

操作员站

Dell PE T310或同等及以上级别。

6

 

 

3.4

MIS接口站(含OPC通讯协议软件)

Dell PE T310或同等及以上级别。

1

 

 

3.5

 LCD

24",普屏

13

 

 

3.6

A3彩色激光打印机

HP Color LaserJet Professional CP5225系列

2

 

 

3.7

A3彩色激光打印机

HP LaserJet 5200系列

2

 

 

3.8

硬件防火墙及单向隔离装置

 

1

 

接口数量满足要求

3.9

模拟量隔离器

 

5

 

 

4

盘台柜

4.1

控制柜

 

 

 

 

4.2

端子柜

 

 

 

 

4.3

DCS网络柜

 

2

 

 

4.4

DCS电源柜

 

1

 

 

4.5

工程师台(配电源分配装置)

材质;规格联络会定;

3

 

含椅子

4.6

操作台(配电源分配装置)

材质;规格联络会定

4

 

含椅子

4.7

打印机台(配电源分配装置)

材质;规格联络会定

1

 

含椅子

4.8

工控机机柜

图腾品牌或同能级别以上

2

 

 

 

 

 

 

 

 

 

5

其它系统

 

 

 

 

 

 

 

6

系统附件

6.1

硬操按钮(带保护罩)

 

40

施耐德或等同产品

 

6.2

电源开关箱(用于操作盘台)

 

1

 

 

6.3

系统内部网络电缆

 

1

 

 

6.4

系统内部电源电缆

 

1

 

 

6.5

系统内部接地电缆

 

1

 

 

 

 

 

 

 

 

 

7

DCS系统软件

 

7.1

Microsoft Office中文版

 

1

Microsoft

多用户版 

7.2

Windows  中文版

 

 

Microsoft

 

7.3

 

 

 

 

 

 

8

DCS系统软件包

8.1

 

 

 

 

 

 

 

 

 

 

 

 

9

DCS系统资料

9.1

 

 

 

 

 

 

 

 

 

 

 

 

 

 

  1. 备品备件
  1. 投标方保证备品备件长期稳定的供货。对主要设备或与主设备功能相同并接插兼容的替代品,其备品的供货期至少是设备验收后十年或该设备退出市场后5年(二者之中取时间长的一种)。当投标方决定中断生产某些组件或设备时,预先告知招标方,以便招标方增加这些设备的备品备件。
  2. 投标方对所供DCS进行在线联调、现场可用率测试(SAT)以及三年运行和维护所必需的备品备件提出建议和报价。
  3. 投标方用于DCS的标准组件如有改动,则编制备品备件清单时作相应修改。
  4. 投标方提供有关备品备件的保管资料,如存放期限、是否需干燥剂等。
  5. 所有备品备件的一些主要部件(如印刷电路板)在发运前,都逐件进行测试,以保证在DCS中正常运行。

4.5.6        每一种类的模件,至少应有20%(至少一块模件)、DPU2对、操作员站2台、各类型的电源模块各2个的备品备件。

4.5.7        备品备件应在投标书中单独报价,并附有单价和数量。

4.5.8        投标方应提供存放备品备件的长期通电和在线测试的有关装置和机柜。

4.5.9        投标方应提供调试备件,在现场调试期间的非人为损坏设备,应无偿更换。

  1. 备品备件至少包括:控制器2对(含冗余配件底板等)、各种电源模块、操作员站备品、工程师站、I/O卡件及端子板、通讯模件等,数量按照供货的10%提供,不足一块的按一块提供。最低数量不得低于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式规范

单位

数量

制造厂及产地

备注

  1.  

4~20mA DC输入模件

 

 

 

 

  1.  

热电阻RTD模件

 

 

 

 

  1.  

热电偶TC模件

 

 

 

 

  1.  

模拟量输出卡件(AO)4~20mA

 

 

 

 

  1.  

数字量输入卡件(DI)

 

 

 

 

  1.  

数字量输出卡件(DO)

 

 

 

 

  1.  

数字量输出卡件(DO)端子板及预制电缆

 

 

 

 

  1.  

大容量数字量输出卡件(DO)端子板及预制电缆

 

 

 

 

  1.  

快速采集卡件(SOE)

 

 

 

 

  1.  

阀门控制卡及其端子板

 

 

 

 

  1.  

测速卡及其端子板

 

 

 

 

  1.  

OPC保护卡及其端子板

 

 

 

 

  1.  

远程I/O节点卡件

 

 

 

 

  1.  

对外通讯接口卡

 

 

 

 

  1.  

控制器

含冗余配件底板

2

 

 

  1.  

工程师站

包括显示器、鼠标、键盘等外设

2

 

 

  1.  

操作员站

包括显示器、鼠标、键盘等外设

2

 

 

  1.  

电源模件

 

8

 

 

  1.  

实时交换机

 

4

 

 

  1.  

机柜风扇

 

40

 

 

  1.  

直流继电器

 

30

 

 

  1.  

打印机的各色硒鼓

 

5

 

 

  1.  

卡件底板

 

20

 

 

  1.  

保险

 

10

 

 

  1.  

MFT继电器

 

4

 

 

  1.  

直流继电器输出端子板及预置电缆

 

8

 

 

  1.  

交流继电器

 

50

 

 

  1.  

卡件间通讯用预制电缆

 

20

 

 

  1.  

 LCD

24"

 LCD

10

 

 

  1.  

操作员站鼠标

 

20

 

 

  1.  

应用服务器

 

1

 

 

  1.  

卡件地址设定器

 

2

 

 

  1.  

 

 

 

 

 

 

 

 

  1. 投标方提出有关备品备件存储和管理的建议,如:备件是否需要带电备用。
  1. 专用工具
  1. 投标方提供所有便于维修和安装DCS所使用的专用工具。专用工具至少包括下列项目:

¨   专用测试设备

¨   专用工具:专用螺丝刀20把、防静电手环10只

¨   便携式编程器4套;

¨   SATA工具套装 10套。

¨   FLUKE 17B数字万用表30台。

¨   外置刻录机4台。

  1. 除专用工具外,投标方还向招标方提供一份推荐的维修测试人员必备的标准工具的清单。

5 设计联络会议(DLM)

5.1 总体要求

  1. 召开设计联络会议的目的是及时协调接口设计,妥善解决技术问题和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
  2. 由于在具体设计过程中出现的某些共同关心的问题,有可能在中国或在投标方的国家召开计划外的DLM,投标方负责筹办和参加这些会议。
  3. 在每次DLM之前二周,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交技术文件和图纸,以便招标方在会上讨论和确认这些技术文件和图纸。
  4. 每次DLM结束时,买卖双方签署会议纪要。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2 设计联络会议具体安排

  1. 第一次DLM

时间:待定

会期:待定

地点:招标方所在地

参加人数:待定

会议日程:这是一次工程启动会议,买卖双方通过磋商对下列内容进行讨论和决定:

¨       工程进程里程碑

  1. 投标方根据合同规定应提供需招标方审查批准或向招标方传递信息的文件和图纸清单。该清单应包括全部图纸、进度安排及为做好确认工作所必须的全部资料。并还应包括执行合同规定的各个方面工作的详细记录。
  2. 供需双方进行设计所需的互提技术资料的清单及进度。
  3. 招标方审查和批准I/0清单、硬件配置、主控制台布置并最后确认系统硬件的组成—硬件冻结。
  4. 投标方提供DCS机柜尺寸、颜色及数量。
  5. 招标方提供的集控室、电子设备间布置图。
  6. 供需双方的设计界面。
  7. DLM的详细计划。
  8. 审查投标方提出的项目实施细则。包括工程管理、人力组织、质量控制和计划保证。
  9. 招标方确认投标方项目经理的人选
  10. 投标方介绍DCS及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11. 投标方的设计接口点
  12. 招标方提供与本改造有关的机组的原设计文件
  13. 招标方确认投标方拟采用的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
  14. 投标方提供DCS配置图,控制盘台布置图,控制设备布置图,UPS电源配置及DCS接地图,由招标方审查。
  15. 投标方协调DCS与其它控制系统的接口
  1. 投标方人员考察工程现场。第二次DLM

时间:待定

会期:待定

地点:投标方所在地

参加人数:待定

会议日程:

  1. 招标方应投标方的请求,解释已提供给投标方的技术资料中有疑问的地方。
  2. 招标方审查和批准设计方案,应用软件冻结。
  3. 讨论和确认投标方拟采用的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
  4. 协调DCS与其他控制系统的接口。
  5. 投标方提交各个系统控制逻辑说明,由招标方确认。
  6. 投标方提交CRT画面(流程图画面、成组显示画面、趋势显示画面、报警画面、操作画面等)和报表格式,由招标方确认。
  7. 投标方提交历史数据库的有关资料和说明,由招标方认可。
  8. 投标方提供并解释有关DCS的工厂检查和验收测试的规程标准、进度、项目、步骤和方法。
  9. 投标方提交改造工程全部安装施工图。包括DCS、机炉盘台及UPS有关图纸供招标方审查。
  10. 讨论和解决双方设计中遗留的技术问题。
  1. 投标方在开会前两周将提交的图纸和文件传递给招标方预审。第三次DLM

时间:待定

会期:待定

地点:投标方所在地

参加人数:待定

会议日程:

¨       招标方审查和批准I/O清单、硬件配置、主控制台布置并最后确认系统硬件的组成—硬件冻结。

¨       讨论和确认调节框图以及顺序控制和保护逻辑图。

¨       如有必要,参加会议的投标方人员考察工程现场,收集有关设计资料。

  1. 第四次DLM

时间:待定

会期:待定

地点:投标方所在地

参加人数:待定

会议日程:

¨         DCS设计与其它系统设计之间接口的最终协调,如电缆连接的设计。

¨         招标方最后审查和确认投标方的应用软件设计,即应用软件冻结。

¨         投标方提供并解释有关DCS的工厂检查和验收测试的规程标准、进度、项目、步骤和方法。

¨         讨论和解决双方设计中遗留的技术问题。

6 工程服务

6.1 项目管理

  1. 合同签订后,投标方指定一项目经理,负责协调投标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

¨         合同签订后,投标方应指定一项目经理,负责协调投标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系统设计、工程进度、制造确认、技术服务、图纸文件、工厂和现场测试、编制文件、启动、投运和现场系统可利用率测试等工作。

¨         开工前一个月成立工程指挥小组,成员由投标方、招标方及设计、供货等单位人员组成,由招标方人员出任该小组组长。

¨         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投标方和招标方双方以书面方式(工作联系单)为正式的工作联系方式,任何工作的确认、安排、变更必须以工作联系单方式进行。

¨         投标方应针对本工程建立完善的质保体系。投标方还应提供详细质保文件,包括项目、标准和验收方法等。

¨        投标方应精心组织施工。组织机构、人员结构及人力资源配置等在投标时作出预安排方案。

6.2 工程设计

  1. 在设备和系统制造前,投标方将设备布置图、子系统说明书、功能控制及逻辑控制图提供招标方审查批准,以保证所供系统和设备能符合合同文本的各项规定。
  2. 投标方还向招标方提交所有最终接口资料和图纸,以便招标方能顺利开展其设计工作。
  3. 投标方提交的设备布置图、控制逻辑图、控制接线图和其它详图,均随设计进程而更新,以便及时反映当前的设计进展。修改版本以数字形式在图标的版本栏内表示出来。
  4. 投标方负责向海外制造商取得所需的资料。
  5. 投标方审查来自其它控制系统或其它供货商的资料。并提出其具体意见和问题,以协调接口设计并实现DCS的完整性。
  6. DCS系统完成现场投运后,投标方还提供反映在现场投运时作过修改的系统竣工图

6.3 现场服务

  1. 按照合同规定,在完成所有设备和系统的安装、启动调试及投运期间,投标方派出常驻工程现场的专家,以提供现场服务。投标方派出的专家,在设备和系统的安装、接线、调试和启动期间,负责监督和指导。
  2. 投标方派出的专家,还负责对招标方的检修和运行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教会他们如何区分和安装设备,如何启动、操作及维护设备和系统。
  3. 投标方还负责将DCS投入运行,直到运行正常。
  4. 投标方提供由其供应的设备和系统进行安装检查、软件调试、维护和启动所必需的专用测试设备和工具。
  5. 投标方现场服务时间限于完成本技术规范中所规定的任务而定。即时间的长短以投标方能完成本技术规范中所规定的任务来决定。派驻现场的专家其日程表按工作需要编制,并且在一天内的任何时间均能提供现场服务。
  6. 投标方的专家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法规,在现场工作期间还应遵守现场工作的规定。
  7. 投标方应自行支付所需交通、生活和其他各项费用,招标方仅为其提供便利和办公室。投标方承诺的现场专家服务时间:120人日数。
  • 6.4 售后服务

如DCS在运行中出现一般问题,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提供24小时应答服务。提供3年免费远程服务。运行中如出现严重问题,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

 

7 试验、验收和演示

7.1 总则

  1. 投标方在制造过程中,对设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整体以及功能进行试验和检查,以保证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和已确认的设计图纸的要求。
  2. 招标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对设备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试验的记录进行检查。
  3. 此外,还应进行工厂验收试验、演示和现场试验。
  4. 在试验、检查和演示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的硬件和软件。投标方都必须及时更换。由此而引起的任何费用都由投标方承担。更换后的硬件或软件还必须通过本技术规范7.2和7.3章节规定的试验和演示的要求。

7.2 工厂验收试验和显示

系统在设备制造、软件编制和反映目前系统真实状况的有关文件完成后,投标方在发货前进行能使招标方满意的工厂验收试验和演示。

除规定的工厂验收试验和演示外,招标方有权在投标方的工厂进行各单独功能的试验,包括硬件试验以及逐个回路的组态和编程检查。在工厂验收和演示前,系统设计应体现出投标方在设备上所作的最新修改。

工厂试验与检验工作由投标方组织,参加验收的招标方人员的交通、住宿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1. 试验步骤
  1. 试验包括对所有可联网并已装载软件的设备进行适当的运行。采用仿真设备构成DCS所有输入信号、组态和控制输出的一个完整的功能闭环试验。
  2. 在开始试验前,要求所提供的系统已在40°C高温下,顺利地运行了72小时。投标方应说明这一温度试验步骤及结果。
  3. 试验内容至少包括下列项目:

¨         每个模件的微程序工作情况

¨         每个模件的硬件工作情况

¨         模拟的报警和状态变化

¨         所有操作员接口功能

¨         模拟的故障和排除

¨         DCS全部失电和部分失电的工作情况

¨         模拟的DCS自诊断

  1. 完成工厂试验后,招标方观察一个被试验系统所进行的完整演示过程。投标方提供充足的时间,试验设备和专业人员,以便招标方能检验和评估整个系统。在工厂试验中,至少有三天时间来进行这一演示。如需延长试验时间,投标方应无偿满足要求。投标方提供6套与目前系统功能和逻辑一致的图纸,供招标方在试验期间使用。
  2. 演示至少有如下项目:

¨             对键盘请求的响应

¨             完整地显示一幅新画面的时间

¨             失电和通电后的反应

¨             控制装置的故障排除

¨             通讯总线故障

¨             过程变量输入变送器故障后的反应

¨             所有规定报表的打印

¨             性能试验结果计算

¨             工厂试验与检验是在成套地点进行的全部功能仿真闭环试验

在试验、验收和演示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组态软件,投标方及时更换,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费用。

  1. 试验失败

投标方负责修改试验中碰到的所有系统问题,若某些系统需重新试验,则进行由招标方任意指定的附加项目的试验和检查。DCS设备只有在成功地通过了试验和演示,并且双方在试验和演示报告上签字后,才能发运。

  1. 日程安排

投标方在试验前向招标方提交一份详细的试验方案,并在计划的工厂验收和演示试验前三周向招标方告知他们的准备情况,在招标方认可后,所有图纸和试验步骤才有效。

  1. 设备

投标方提供进行全部工厂验收试验包括招标方选择的单独功能试验所必需的各种试验和仿真设备及人员。所有试验设备在试验前都须经过校验,并有校验记录。招标方在需要时能得到这些数据。

7.3 现场试验

  1. 初步检查

现场安装完成后,在设备通电前,投标方仔细检查所有的设备、现场接线,电源和安装情况,在检查无误后,系统方可授电。投标方可以进行其标准的诊断试验。现场输入和输出信号,由招标方的施工人员按投标方图纸负责接线。

  1. 现场可利用率试验(SAT)
  1. 现场条件满足后,采用实际的输入、输出信号进行可利用率试验。投标方核实是否所有的系统和文件都已更新,并准备投入可利用率试验。系统只有在通过了这里所规定的可利用率试验要求后,方能被接受。
  2. 投标方保证99.9%的系统可利用率,并在试验期间证实其符合本技术规范规定的所有性能。可利用率试验在DCS试运行后开始,试验开始的日期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3. DCS在连续运行90天(2160小时)后,其故障时间小于2..2小时,则可认为成功地完成了可利用率试验.若故障时间超过了2.2小时,可利用率试验延长至180天,在此期间,故障时间不该超过4.3小时。但是完成可利用率试验的总时间限制在270个连续日内,其间的故障时间不超过6.5小时。若试验结果连续三次超过规定的故障时间限制,则认为试验未通过。
  4. 可利用率表明了一个可恢复特性的装置或系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其规定功能的概率。
  5. 定义
  1. 可用时间

试验开始至试验结束的整段试验时间内,扣除试验的空等时间和故障时间后的这一段时间为可用时间。

  1. 故障时间

故障时间是指投标方提供的任一装置和子系统在实际试验时间内而停运的一段时间。

可利用率试验总的故障时间,为试验期间各装置或子系统故障引起的故障时间之和。受罚的故障时间绝不会比实际经历的故障时间长。

每个装置或子系统都规定了一个加权系数。一个装置或子系统受罚的故障时间是该装置或子系统的实际故障时间与其加权系数的乘积。

受罚的故障时间=实际经历的故障时间×加权系数

  1. 空等时间

在整段试验时间内由下列事件引起的空等时间将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             机组或辅机故障

¨             由招标方人员引起的不正常操作

¨             招标方信号故障

¨             环境条件不符要求

¨             不可抗拒的因素

¨             招标方所供电源丧失

7.3.2.5.4      可利用率

试验期间的可利用率至少为本技术规范中规定的99.9%,其计算公式如下:

 

实际试验时间-故障时间

 

 

实际试验时间

可利用率(%)=—————————————X100%

 

 

式中实际试验时间为整段试验时间扣除空等时间

  1. 加权系数

用于各装置或子系统故障时间计算的加权系数,规定如下:

装置或子系统         加权系数

¨       人机接口

操作员站                                            n/N

工程师站                                            0.30

每只LCD                                             0.10

每只键盘                                            0.10

每只鼠标/跟踪球                                     0.05

每台报警、图形、记录打印机                          0.10

每只软盘驱动器                                      0.20

硬盘驱动器                                          0.20

磁带机                                              0.20

光盘驱动器                                          0.20

¨       过程接口

功能处理模件                                        n/N

    I/O模件                                             n/N

电源模件                                            n/N

通讯接口模件                                        n/N

其中n为发生故障的站或模件数量;N为投入运行的站或模件数量。

¨       数据通讯系统

与其它控制系统的通讯                                0.10

每条数据通讯总线                            0.20

两条数据通讯总线                                    1.0

¨       发生下述工况将直接导致DCS现场可用率试验未通过:

由于DCS故障造成机组跳闸                               

    由于DCS故障造成MFT拒动                           

    所有操作员站功能丧失                                   

    由于DCS故障而丧失的其它重要控制和保护功能         

  1. 招标方参予

招标方负责进行DCS的可利用率试验,试验必须按照已经确认的投标方资料中的运行和维护步骤进行。招标方人员应操作和维护DCS并保存可利用率的记录和报告。投标方应随时提供咨询和所需的现场服务,以帮助系统的维护。如投标方接到招标方要求其进行现场维护的通知,投标方服务人员应在通知收到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

  1. 可利用率试验规则
  1. 在现场,时间以小时和十等分小时来计算,并作记录。现场记录作为正式的可利用率试验记录。每月将记录的复印件送交投标方检查。试验期间发生的任何问题,均应立即通知投标方,除非买卖双方均认为有必要,否则不得进行系统或硬件的修改。
  2. 在可利用率试验开始前,招标方已购得双方都认为必备的所有DCS备品备件,并已存放在现场。在试运行和现场可利用率试验期间,从招标方备品库中借用的备品备件,投标方必须免费给招标方更换。因招标方库存中缺少投标方推荐的备品备件而导致修复工作延误,计算故障时间。此外,为保证成功地进行试运行和可利用率试验所需的任何部件,投标方均在48小时内提供。
  3. 为保证所有的故障均已修复,在可利用率试验结束前240小时内,不再出现故障时间,为满足这一规定,试验的时间限制,可按需要适当延长。
  4. 在成功地完成了系统可利用率试验之后,可利用率试验证书由双方签字认可。
  1. 招标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DCS系统改造后的性能试验,并负责所有试验费用。试验时间暂定于168小时试运结束后一个月内。

性能试验根据《DLT 659-2006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DLT 656-2006火力发电厂汽轮机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等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对于试验不合格项投标方应负责采取措施直至合格,在合格之前将暂扣30%项目款。

8 质量保证

8.1 质量保证期

  1. 投标方同意DCS的质保期自系统可利用率试验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为期5年(质保金1年支付)。
  2. 在质保期内,投标方保证及时免费更换或修复任何并非由招标方人员非正常操作而导致的缺陷、故障和设备,技术人员服务免费。
  3. 质保期内随时提供咨询和所需的现场服务,以帮助系统的维护。如投标方接到招标方要求其进行现场维护、消缺的通知,投标方服务人员在通知收到后的48小时内到达现场。

8.2 处罚条款

  1. 每一项设备每延期供货一周扣除1%项目款,最高不超过5%项目款。
  2. 投标方服务人员在厂期间不遵守厂级厂规,引起安全问题,扣罚500-2000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投标方负责赔偿,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3. 质保期内因投标方原因影响机组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将视严重程度扣除部分直至全部质保金。项目竣工后,机组连续运行低于150天,属于投标方责任的,每次扣罚50%质保金,150天至一年内发生项目范围内机组非停,每次扣罚总额的20%质保金。
  4. 根据性能试验结果,每出现一项指标不合格扣除5%项目款。
  5. 以上扣款不再返还,并且不影响合同价格。
  6. 质保期内不能按要求提供技术支持及设备维修、更换服务,将视为合同违约,并上报上级部门进行通报,如情节严重,将建议列入华能供应商黑名单。

9 数据和文件

9.1 总则

9.1.1 合同签字后,投标方在15天内提出一份在合同期间准备提交招标方审查、确认或作参考的文件和图纸清单。清单包括需由招标方确认的图纸、进度和文件,并准备一份有关合同情况的详细工作报告。

9.1.2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必须完全符合所供的系统,并及时反映出目前工程设计进度,所有资料均装订,并标明修改的版本号和日期。

9.1.3 投标方保证所供文件和图纸完全能满足电厂安装、投运、正常运行和维护的需要。

9.1.4 下面列出的所有文件,投标方同时提供10套给招标方,此外,投标方还提供3套所有这些文件的电子盘(8G U盘)。

9.1.5投标方主动负责协调并安排与其它承包商所供控制系统间的接口资料交换进度。

9.2 硬件资料

9.2.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包括涉及所有系统部件的安装、运行、注意事项和维护方法的详细说明,此外还包括所购设备的完整设备表和详细指南。与设备表相对应的设备项目代号应在所有相关图纸上表示出来,投标方还应根据要求提供其设备代号与市场上可买到的该设备型号间的参照表。

9.2.2 投标方至少提供下列手册和图纸:

¨       系统硬件手册

¨       系统操作手册

¨       系统维护手册

¨       系统组态手册

¨       构成系统所有部件的原理图

¨       内部布置图

¨       符合招标方要求格式的外部连接图,图上应有电缆编号和端子编号。

¨       每只机柜、操作台的总布置图,这些图中标明各模件和组装件的编号,并包括正视图、后视图、开孔图、总尺寸及开门所需的净空距离。

¨       所有控制和调整装置在维护时所需的校验曲线。

¨       所有投标方外购设备手册

¨       DCS使用的一些特殊机械设备详图

¨       安装步骤、包括装配细节、设备散热和设备重量等。

¨       材料清册

¨       所有外围设备的样本(包括LCD、键盘、打印机等)

9.3 软件资料

9.3.1 投标方提供足以使招标方能够进行检查和修改的所有系统程序和组态文件,这些文件包括打印出来的程序,并装订成册。

9.3.2一般软件资料

这一文件包括所有与编程语言有关的指导和参考手册,特别是用于采用了特殊计算机硬件的汇编语言,文件完整、清晰、能允许对现有的程序进行修改、增删以及编制新程序,其中还包括编程和调试的指导性资料。

9.3.3编程指导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用于各系统程序的源代码说明,包括交互在程序中的注释,以便整个程序的理解,这一资料应存放在磁带或硬盘内提供给招标方。

9.3.4需交资料数量

竣工图成品(印刷)

竣工报告(印刷)

提供竣工图电子版资料。AutoCAD R2004(DCS配置图、接地系统图、端子出线图等)、EXCEL(设备清单、I/O清单、电缆清单等)、WORD(控制逻辑说明等)

9.3 用户手册

投标方提供适合于用户工程师使用的、高质量的用户手册。这些手册既可用作教材,又可用作参考手册,内容至少包括:

¨       LCD和键盘用户手册

¨       图形、画面手册

¨       试验、检查、故障检修的投运步骤

9.4 其他资料

投标方提供DCS系设计总说明书(包括系统的主要硬件设计等)。还提供CAD版系统配置图,接地说明和接地图。

10培训

10.1 总则

  1. 对招标方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修人员的培训,是DCS成功起动和运行的基础。
  2. 投标方有经验的专家应采用现代化的培训手段安排培训课程。
  3. 每位教员均具备正规课堂讲学的经验。教员负责教会学员掌握培训课程的内容,提供如何使用技术资料的指导,并解答学员在培训过程中提出的有关问题。
  4. 投标方向学员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图纸、设备、仪表和安全防护用具,并允许学员携带他们培训期间的笔记本,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
  5. 投标方随其报价提出一份初步培训计划。正式的培训计划将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6. 培训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这些费用包括教员工资、教材、图纸和手册,以及招标方派出参加培训的学员所需的考察工厂和培训用品、培训场地等费用,并负责为食宿提供方便。
  7. 在培训结束时,投标方应对学员作出评价,并直接通知招标方。

10.2 工厂培训

  1. 招标方派出人员参加工厂培训:

运行人员参加工厂培训:培训时间暂定一周,人数为20人;

DCS维护人员工厂培训:培训时间暂定半个月,人数为20人;

DCS工程师工厂组态培训:培训时间暂定一个月,人数为10人。

  1. 培训至少有如下内容:

¨       DCS的内部结构和特点

¨       软件组态

¨       数据库生成

¨       LCD画面制作

¨       硬件维护、检查测试、查找故障的方法

¨       数据通讯系统的基本原理、通讯协议和接口

¨       考察相似的电厂和使用同类型DCS的电厂

10.3 现场培训

  1. 投标方提供招标方认为必要的附加培训,因为在工厂培训结束后,投标方对所供硬件和软件又有所修改。这种附加培训可在工程现场进行,故称为现场培训。
  2. 投标方派出有关专家到现场,承担现场培训任务。现场培训的要求与10.2所述培训相仿。
  3. 现场培训为60人一月,即60人参加1个月的现场培训。
  4. 现场培训至少有下列内容:

¨       DCS的基本知识和系统组态

¨       DCS的安装、检查、排除故障,在线联调和维修等课程。

¨       人—机接口应用培训。

  1. 当进行现场安装和开环测试时,投标方对招标方的运行人员进行DCS的在线操作培训。
  2. 现场培训的计划将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

11 包装、装船和仓储

  1. 投标方对每一件设备均应严格执行原设备制造商推荐的维护建议,以确保设备在运输时完好如初。
  2. 投标方应包装所有供货设备(包括备品备件),以使设备免遭污染、机械损伤和性能下降。
  3. 设备制造完成后,若未及时包装的,应得到切实的防护,使之不受污损。
  4. 装运期间,设备的里里外外均应保证清洁,并套上防水塑料薄膜。
  5. 所有设备均应分别包装、装箱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散失、损坏或被盗。
  6. 在包装箱外,除了外面应帖有装箱清单外,箱内还应有一份详细的装箱清单。
  7. 最后一层包装上应清楚地标明招标方的订货号、发货号及相应的设备安装位置。
  8. 大型重负载设备,其外包装上还应标明重量、重心和起吊点。
  9.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整套有关现场设备、运输和搬运的指导书。
  10. 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其包装应符合铁路、公路和海运部门的有关规定。
  11.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并应标明招标方的订货号和发货号。

12 交货进度

序号

设备名称

供货时间

备注

1

机柜、电缆、光缆等设备

2017年11月10日到现场

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

模件、上位机等所有设备

2017年11月20日到现场

 

13 其它

  1. 阅读招标文件材料
  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材料,如投标文件材料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材料,该投标文件材料将被视为废标,予以拒绝。
  2. 投标人无权对招标文件作任何修改。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个别内容有异议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作声明。
  3. 凡获得招标文件材料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材料负保密责任。
  1. 招标文件的解释与澄清
  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需要澄清或解答的问题。
  2. 招标人收到投标人书面问题后将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
  3. 招标人对所有问题及其答复,将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它所有获得招标文件材料的投标人,而无需解释问题是由何人提出的。投标人收到问题及其答复文件后,应在当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以确认收到通知。
  1. 招标文件的修改
  1.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有权对招标文件材料进行修改,而对修改原因无须作出解释。
  2. 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材料的投标人,并具有与原招标文件材料同等的约束力。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当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以确认收到修改通知。
  3. 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其在准备投标文件材料时把修改通知中的修改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按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日。

14 附件

 

附件1:DCS系统设备参数表

序号

技术要求

技术项目

技术数据

备注

1

设备参数及性能特点

I/O和机柜

高电平AI精度

 

 

低电平AI精度

 

 

AO精度

 

 

几路AI共用一个A/D

 

 

几路AO共用一个D/A

 

 

几路RTD共用一个桥路

 

 

开关量I/O模块的通道数量

 

 

模拟量I/O模块的通道数量

 

 

I/O通道的隔离情况

 

 

模拟量输入最高扫描速度、处理速度

 

 

开关量输入最高扫描速度、处理速度

 

 

SOE的实现方法(软硬件型式)

 

 

SOE输入分辩率

 

 

插槽裕量

 

 

各种类型I/O裕量

 

 

模件抗干扰能力(抑制比和抑制电压)

 

 

I/O模块在线插拔能力描述

 

 

I/O模块自诊断能力,智能程度描述

 

 

控制器

CPU类型、主频

 

 

CPU内存、组态数据存储方式

 

 

控制器的处理能力描述

 

 

控制器与I/O模块通讯描述(方式、速率、负荷率、冗余方式等)

 

 

控制器通讯描述(方式、速率、负荷率、冗余方式等)

 

 

闭环控制回路最小执行时间

 

 

每个控制器允许的最多闭环控制回路数

 

 

开关量回路最小执行时间

 

 

与I/O模块及总线通讯的冗余方式

 

 

上位机、服务器

计算机品牌、配置

 

 

操作系统、数据库类型

 

 

操作员站调用逻辑图及动态监视逻辑图能力、保证负荷率

 

 

服务器类型及数量

 

 

通讯系统

1 过程控制级网络

 

 

网络结构层次、通信协议

 

 

通信介质、通讯速率

 

 

两点间允许最大距离

 

 

最繁忙的情况下总线负荷率

 

 

2 监视操作级网络

 

 

网络结构层次、通信协议

 

 

通信介质、通讯速率

 

 

最繁忙的情况下总线负荷率

 

 

3 与MIS、SIS通讯接口方案

 

 

接口设备类型、数量

 

 

通讯方式、协议

 

 

隔离方案

 

 

4与其它系统的通讯接口方案

 

 

接口设备类型、数量

 

 

配置接口数量(含3-5个备用口)

 

 

软件配置与性能

组态方式(是否图形化)

 

 

是否能对所有组态进行在线修改

 

 

是否具有硬件故障报警能力

 

 

数据库软件类型、构成

 

 

数据库分散情况简介

 

 

数据库是否能进行在线修改

 

 

数据库的最大标签量

 

 

画面组态容量(数量、每幅实时点)

 

 

历史、实时趋势及操作记录时间

 

 

报表功能

 

 

2

系统结构和技术特点

系统结构说明

 

 

技术优势

 

 

3

技术能力

投标商规模

 

 

投标商研发能力

 

 

4

质量保证

质保体系

 

 

对5年质保响应情况

 

 

5

业绩

近三年300MW及以上机组业绩

 

 

6

服务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

服务保证人员、组织配置

 

 

服务保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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