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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一分局郑州港区二标项目第一工程处焊接钢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1 00:00:00 来源:中国电力建设集团

招标公告1.招标内容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其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郑州港区二标项目第一工程处焊接钢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征集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我项目承建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港南220KV输电线路工程,从220KV新苑变电站起,沿会展路西侧绿化廊道至机场南路,横穿会展路至港南变电站,途经新港八路、新102省道,规划三路、规划四路、机场南路及会展路时采用暗挖隧道,其他线路段采用明挖施工,该段线路全长2675.39米,暗挖897米,埋深在11.25米至12.52米左右,施工竖井13座。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05-17274

招标内容

2.3.1 招标货物明细表

郑州港区二标项目第一工程处焊接钢管明细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要求

材质

数量(吨)

备注

1

焊接钢管

DN32*3.25mm

国标

Q195-215

660

合计

660

交货地址:郑州航空港基础设施二标项目经理部第一工程处施工现场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需方要求及施工进度以项目部电话或文件通知分批次进货,供应至本工程暗挖隧道结束。

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

说明:1、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2、不限品牌。2.3.2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包括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见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并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有近两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厂商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有)且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检验报告。

(4)供货业绩要求: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提供近两年产品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产品供货业绩至少2个以上类似项目已运营(符合招标技术要求的产品),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代理商只须提供自己的);制造商必须具备年生产能力不小于100万吨,且有省级重点工程主体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制造商所供产品无批量质量问题。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能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履约情况证明资料应出自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单位。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7%。

(7)其他要求: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或区域经销资格;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17:00),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的转账凭据(允许个人办理、转账凭证须注明:标书费和招标编号0105-17274)发送到邮箱:240616524@qq.com,待招标人核实后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发售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无纸质版)。投标人再自行登录该网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能下载标书,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文件一经出售,标书费均不退回,不接受现场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在开标当日到B901室开具收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元)。

4.3、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公司支付)请汇入招标人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账 号:5100 1426 2080 5066 9266

4.4 投标人的资质证明资料须在标书中提供,资格审核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10:00时,投标人可在开标当天开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地点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定于2017年10月31日10:00时在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并对开标结果予以现场确认;投标人未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则视同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5.4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5标书递交:投标人须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中水五局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上述合格供应商的将无法递交标书和开标,责任自负。

6.评审

6.1、本次评标为综合评审法,评审采用有限家数制,若投标人超过8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只取前8家先进行评审,如有投标人不符,则从8家外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取相应数量投标人补充到前8家再进行评审。

6.2、投标人须对标的物全部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只投标的物中的部分项,未投标项按其他所有投标人的最高价计入总价后作为评标价进行评审。

6.3、投标人在报价表中标明合同执行期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如投标人税率不一致,为统一评标基准,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将统一税率对税后交货价修正后为评标价进行评审,不影响投标人后续签订合同。

7.公告发布媒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1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7.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江源大厦A703室。

邮政编码:610066

联系人:陈丽霞

电话:028-84475188

物资使用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郑州港区基础设施二标项目部第一工程处

联系人: 程俊杰张朔

联系电话:1858193759218602866651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446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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