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06 09:36:08 来源:中国南方电网
肇庆供电局净水系统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肇庆供电局净水系统框架采购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肇庆供电局净水系统框架采购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25668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
1.6. 资金来源:暖心工程技改项目资金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鹰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9.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具体生效时间以框架协议签约日期为准,采购分配时间按框架招标有效时间执行。具体采购量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量为准,招标方不承诺确切需求。如期间上级公司收回我局的采购权,刚该项目相关物资的有效期自动终止。)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满足肇庆供电局及其下属单位需求,采购净水设备。(详见采购清单)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分包名称 |
分包序号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备注 |
1 |
肇庆供电局净水系统框架采购 |
肇庆供电局净水系统框架采购 |
01 |
200 |
|
2.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批量生产或销售、供应报名标的物所必需的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在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若近一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以网、省公司、肇庆局正式发文暂停投标资格为准),则必须已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或肇庆供电局的验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关联企业”),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关联企业同时对同一标段具有报名意愿时,应自行协商参与单位;如未能在报名截止前达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关联企业各方报名。
(7)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专用资格:
(1)本项目允许制造商或者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制造商参加必须持有所投标的物的生产证明;如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必须持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文件,代理商与生产厂商同时参加时,只能由生产厂商参加投标。若各方代理商代理同一家制造商并同时对同一标的具有报名意愿时,应自行协商具体的一家参与单位;如未能在报名截止前达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同一制造商授予各方代理商的报名。
3. 招标文件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月06日至2017年11月10日(法定休息日除外),每日09 时30 分至11 时30 分,14 时30 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北路283 号鸿禧华庭三期一区21 幢商业楼 101 房广东鹰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2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
(3)企业营业执照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打印有关企业注册资金、营业期限、经营范围等信用信息,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5)所投标的物的生产证明(制造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文件(授权代理商)(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3电商系统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 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本公告4.1 项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下载。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注: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进行线下报名及电商系统报名。
4. 投标文件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价格、商务、技术投标文件需同时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U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 文件)。
(1)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7年11月06日09时3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09时0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27日08时30分00秒至09时00分00秒。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88号肇庆供电局709 会议室 。
4.2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要求(单独提交,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核)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若使用)
4.3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超出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该企业经营范围的。
(7)电商系统中未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版U 盘不予受理。
(8)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或本公告其它相关规定的。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广东建设报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6. 业务咨询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88号
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0758-297636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鹰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北路283 号鸿禧华庭三期一区21幢商业楼101 房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3760690007
7. 监督和投诉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758-2976825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zqgdjsb@126.com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8.
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报名申请表》《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投诉和受理》
广东鹰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 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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