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06 16:44:22 来源:中国南方电网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佛山供电局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前期预计划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捆绑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供电局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前期预计划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捆绑招标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以《关于下达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前期费投资预计划的通知》(广电计部〔2017〕100号文)及《关于下达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投资预安排计划的通知》(广电计部〔2017〕102号)、《佛山供电局关于预下达2018年预算的通知》(佛供电财〔2017〕3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勘察设计进行捆绑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2018年度佛山供电局中低压配电网项目,项目估算投资352000万元。(最终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或其上级单位下达批复为准)。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具体如下:2018年度佛山供电局中低压配电网基建前期预计划项目(含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配网应急抢修、配网生产修理(配网大修项目、日常维修项目),配网营销技改中低压集抄、电能表、互感器建设(改造)项目、电能计量改造项目、计量自动化终端改造项目,配网营销修理中的计量装置轮换安装项目、电能表、互感器修理项目的可研、勘察、设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5个标段,每家投标单位最多可中其中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
2.6特别说明:本次招标如与广东电网招标改革方案有冲突,将按照招标改革方案进行调整。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3.1具备火电专业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3.2同时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3勘查工作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的单位完成,勘察部分若采用分包,须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同意。
3.3财务要求:无要求。
3.4业绩要求:无要求。
3.5信誉要求:无要求。
3.6设总(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专业对口(送变电、电力)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7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3.8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在联合体职责分工中从事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
3.9其他:
a、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设总(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登记在册人员;
b、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bidding.csg.cn)上完成办理供应商登记。
3.10为防止投标单位之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除投标资格或废除中标资格: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b.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投标;
c.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7日至2017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设总(项目负责人)证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如为联合体,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1份、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明、设总(项目负责人)及设计、勘察负责人资格证件及其它相关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时原件备查);
(4)其他: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自行下载(如多标段,需按标段递交))。
(5)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粤西代表处(详见附件1)。
4.3 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时/分,地点为具体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的时间、地点安排为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号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
邮 编:5280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田书俊
电 话:0757-82863390 电 话:0757-83203163、18680025655
招标人(盖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2017年11月6日
附件1: 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粤西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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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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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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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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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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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人手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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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基 本 信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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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类别 |
□普通票 □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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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国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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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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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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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费用: 伍佰元整 |
招标代理负责人:田书俊(18680025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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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意: 1、报名时需携带已将以上述内容填写完整的本表,在现场报名成功后,由招标代理报名负责人签名确认,报名单位再将此表交与招标代理的财务人员缴纳标书费,缴纳方式有以下几种: ①报名现场缴纳标书费,可以采用现金或刷卡两种方式,可当场开具发票。 ②至我司总部缴纳标书费,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中国石油广州大厦1501-1514单元。 ③至我司佛山分公司缴纳标书费,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融广场1601室。 ④公对公转账方式,汇款开户行:广州东风中路支行,账号:683457739007,开户人: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汇款后,请及时将汇款凭证电子版发送至xidadl@163.com。标题:工程名称-标书费-公司简称(若同时缴纳几个项目的标书费,还需在邮件中附上清单,包括工程名称、标书费金额、招标代理联系人),我司将尽快为开具发票。若需快递发票,请在邮件中写明邮寄地址、联系人和电话,快递费为到付。 2、如提供开票信息有误,造成一切后果单位自行承担,发票一律不予退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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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报名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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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收款员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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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一式两份,一份交由财务开票,一份交本项目招标代理存。 |
附件2:投诉事宜的处理
(一)投诉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757)82851090
联系电话:0757-82863040
传真:0757-82863044
(二)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投诉书函》。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投诉内容及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天内提出;
2.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内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监督人员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四)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所属单位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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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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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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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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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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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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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请求及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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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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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标段划分表
标的名称 |
总投资(万元) |
标的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所属区 |
标段一 |
60000 |
200 |
禅城区 |
标段二 |
105000 |
400 |
南海区 |
标段三 |
111000 |
400 |
顺德区 |
标段四 |
50000 |
200 |
三水区 |
标段五 |
26000 |
100 |
高明区 |
合计 |
352000 |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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