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06 18:35:45 来源:中国南方电网
广东电网汕尾海丰供电局日常用品框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电网汕尾海丰供电局日常用品框架采购项目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招标代理为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汕尾市
2.2建设规模:汕尾海丰供电局日常用品采购框架项目(产品保质期必须在相应产品全保质期的1/2及以上),必须按需方安排的时间送货,根据需方部门分开送货,送货地点包含各部门、乡镇供电所,同时协助需方将物资发放给员工。
2.3招标结果有效期: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2.4标包划分:本项目只包含1个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序号 |
内容 |
1 |
具备按规定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2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3 |
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4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5 |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
序号 |
内容 |
1 |
营业执照包含销售(本项目采购的日用品、食品)等相关经营范围; 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
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7日09时00分至2017年11月13日17时00分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
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 年3 月1 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投标单位登记公告),并办理投标单位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
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 天完成投标单位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投标单位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 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单位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
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或投标,后果投标人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或现场支付收取,如采用电汇缴纳标书费必须通过单位账户转账。标书费发票可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电子发票的需提供正确的电子邮箱并注意查收(两个工作后注意查收),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凭电汇凭证自行到我公司账务部开取发票。
②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市东风中路支行
银行账号:683457739007
③标书费收取联系人:鲁工:020-37816396
④标书费确认即为报名成功,随后请自行到电子商务系统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系统加密格式:必须在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插件方能打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系统试用过渡期内,谈判响应文件需同时提交纸质版1份(无需分正副本)(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直接打印胶装,无需再重新加盖单位公章但是必须有电子签章:可彩色或黑白打印)、电子版(U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文件)。
注意:(1)电子投标标书上传会受到网络速度的影响,投标人须为上传投标文件预
留足够时间,如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截止时间尚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其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标书上传过程中如遇到网络反应比较慢,可清除浏览器缓存或更
换上网环境。(2)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中遇到问题,可及时与电商系统服务热线联
系:020-85125271 或020-85125338。在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投标人在系统中仍未收到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律视为未投标。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14时30分。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27日14时30分(提前半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尾市香洲大道汕尾供电局4楼招标办公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
5.3.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地址:汕尾市香洲大道汕尾供电局
联系人:范工 电话:1821906411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1511室
联系人:谭贤伟 电话:13682284469 邮箱:18588621160@163.com
8.公告附件1:招标投诉和异议受理的相关内容。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2017年11月6日
公告附件1:招标投诉和异议受理的相关内容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投诉受理机构进行投诉。
1、投诉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香洲头 邮编:516600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660-3298504
2、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活动或投标文件存在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投诉内容及时限
3.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天内提出;
3.2.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内提出;
3.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监督人员提出;
3.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4.1. 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4.2.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3. 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4. 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4.5.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6. 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4.7. 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5、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6、投诉书格式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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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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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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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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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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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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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请求及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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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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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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