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07 09:39:08 来源:中国南方电网
梅州供电局2017年备自投综合测试仪专项招标(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梅州供电局2017年备自投综合测试仪专项招标(二次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梅州供电局2017年备自投综合测试仪专项招标(二次招标)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23067
1.3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方式:专项
1.6资金来源:省公司拨款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服务单位:梅州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
1.9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鹰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10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30.90万元
1.11本项目选取评标结果综合评分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中标,中标分配比例为100%
2.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品类 |
标的 |
概算金额 (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招标文件费(元) |
备注 |
1 |
仪器仪表类 |
备自投综合测试仪 |
30.9 |
1 |
30.9 |
30.9 |
100 |
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物资清单 |
3.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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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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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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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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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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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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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具备自行生产或销售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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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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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提供国家认可试验室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具备国内外行业权威机构颁发的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认证证书等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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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关于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的要求: 1)制造商与代理商(经销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商作为有效投标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2)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参加投标的代理商、经销商,按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3)代理商、经销商必须提供有效的代理、经销证明(机构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特许经销证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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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为防止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的单位全部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以上关联企业同时对同一标段具有报名意愿时,应自行协商参与单位;如未能在报名截止前达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关联企业各方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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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若在南方电网公司的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梅州供电局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通过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或恢复以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梅州供电局发文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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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报名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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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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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安排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以供应商网上下载的加盖广东鹰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7日09时30分00秒至2017年11月13日16时30分00秒,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套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采用公对公电汇转账或现金方式递交:1)现金缴纳地址为:广东省梅州市梅埔路东升马鞍山梅州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1楼会议室,联系人:陆工,联系电话:13631406257;2)采用公对公电汇转账方式的,招标文件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报名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转账),报名投标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报名投标单位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供应商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采购文件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东鹰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番禺北城支行
银行账号:632767019021
标书发售期止,如果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招标人应分析其中的原因,若不需要对招标条件或采购方式进行修改的,则招标方案可无需重新审批,直接重新发标或延长标书发售期。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人应按照《南方电网电子商务系统操作手册》,通过“南方电网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投标文件须经供应商数字证书加密后,上传至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并以此为准。
本次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以投标人为单位提交如下资料:
1)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传加密后的投标文件(以此为准);
2)须提交1个U盘,每个U盘的内容包括: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 格式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包括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各一份。
3)从南方电网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并直接打印的纸质版投标文件1套(含1份正本、1份副本)。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与上传至阳光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同一标的多个标包的项目,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商务投标文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1)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投标文件开始上传时间:2017年11月07日09时3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15时00分00秒。
2)纸质版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29日14时30分00秒至11月29日15时00分00秒。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广东省梅州市梅埔路东升马鞍山)
4)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和U盘资料需同时递交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原件;若不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一份(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③投标专用章(或电子签章)效力证明文件一份(若使用)。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传投标文件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和U盘资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业务咨询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曾工 联系电话: 136314062571560306867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道光明北路283号鸿禧华庭三期一区21幢商业楼101房
8.监督和投诉
(一)投诉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44号
邮编:514021
联系人:杨祖贤,
联系电话:0753-2162871,
传真:0753-2162871
邮箱:mzgdjb@gdmz.csg.cn
(二)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投诉书函。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投诉内容及时限
1)对招标公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2天内提出;
2)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内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采购部门现场负责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四)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招标代理:广东鹰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7日
×××××××项目的投诉书
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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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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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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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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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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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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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请求及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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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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