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08 09:05:09 来源:中国南方电网
连州供电局2017年保安防护用品购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连州供电局2017年保安防护用品购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连州供电局2017年保安防护用品购置
(2)招标编号:0006200000025803
(3)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4)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5)招标方式:无
(6)资金来源:其他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招标服务单位:清远供电局
(9)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灏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 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供货期(日历天) |
项目建设单位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1 |
连州供电局2017年保安防护用品购置 |
01 |
连州供电局2017年保安防护用品购置 |
21.795 |
45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连州供电局 |
1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其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注: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时,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
2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3 |
具有独立签定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
4 |
投标人从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或以上类似项目; |
5 |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6 |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进行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7 |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如营业执照具有安保(安防)器材、服装(服饰)、劳保用品等制作或销售。 |
4. 招标文件获取
3.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网上下载的加盖广州灏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11月08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11月10日17时00分00秒,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的下载,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完成下载。
供应商登记审核咨询电话: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方电网)020-85125297、020-85124329(广东电网)。
登记备案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4.2 采购文件售价
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二条招标范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州灏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东城支行
银行账号:600282110
(3)标书费收取联系人:
黎工:020-62626398/18826628328
(4)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采购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3)如标书费采用现场刷卡缴费的,需一并提交采购文件购买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在系统中提交标书费确认申请并填写增值税发票信息。
4)投标人可在开标日到现场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同放弃领取。
2.投标保证金需在购采购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报价文件递交信息
5.1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报价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报价、商务技术部分需同时分别提交纸质版2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U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文件,报价、商务技术部分共1个U盘)。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报价函、投标报价表和报价明细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商务响应文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技术响应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递交。
(1)电子版报价文件(线上递交)开始递交时间:2017年11月08日09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09时00分00秒。
((现场递交)递交时间:2017年11月17日08时30分00秒至2017年11月17日09时00分00秒。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38号清远供电局120招标室。
5.2报价文件(纸质版)递交时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如有)
5.3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采购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采购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六、业务咨询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灏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699号广东港澳中心704室
项目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020-62626398/18826628328
七、监督及投诉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投诉受理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38号
邮编:511518
联系人:谭工、张工
联系电话:0763-3363025
投诉邮箱:qygdts@sina.com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五)投诉书格式和要求详见附件。
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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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2017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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