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08 15:11:44 来源:中国南方电网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年中调整配网基建项目第一批110项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年中调整配网基建项目第一批深供电资产〔2017〕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深圳市
2.2建设规模: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年中调整配网基建项目第一批110项监理招标,分布于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宝安区、光明新区、龙华区的110项配网工程[具体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6月(具体实际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配网基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按照建设单位要求使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总监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须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3.3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采购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3.7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施工中标单位隶属同一集团;
3.8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9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总监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企业信息登记在册人员。
3.10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11 月 9 日 00 时 00 分至2017 年 11 月1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注:1、网上投标报名必须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若项目负责人漏填或与投标时不一致,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如为多标段招标项目,报名时需按标段进行报名。)
4.2招标文件在报名成功后,经招标代理确认,方可在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截止时间:2017 年 11 月15 日 17 时 00 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7 年 11 月 9 日 00 时 00 分,截止时间为2017年12 月 1 日 14 时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注: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gzggzy.cn)“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处公布的投标时间为准】
5.2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5.3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及(广东建设报)上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一路电力调度大厦 地 址: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29号
邮 编:518000 邮 编:528400
联 系 人:洪工 联 系 人:徐兰
电 话:0755-88933864 电 话:18676181941
8. 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投诉。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一路39号电力调度大厦监察部,邮政编码:518048;投诉电话:0755-88933789;举报邮箱:xinfang@sz.csg.cn。
附件1:全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重要提示
招标单位(盖章):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2017年 11 月 8 日
附件1:
全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重要提示
1、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IC卡、拟报项目负责人使用状态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以免出现企业IC卡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不足的问题。
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2.1投标人应在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网上投标报名必须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若项目负责人漏填或与投标时不一致,按否决投标处理) 。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2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缴纳。
(2)查询标段划分情况,每个标段都需要独立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报名费须在网上投标报名时完成缴纳。
3、本项目为全电子化项目,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4、投标人录入投标信息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将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5、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经招标人(招标代理)确认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等资料。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6、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见招标文件)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7、招标人形成答疑纪要、澄清及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后停止提问。招标文件的答疑纪要、澄清及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答疑纪要、澄清及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8、投标人应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合成、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工作,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9、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如因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投标人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有可能被否决投标,具体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1)电子投标文件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且取得回执的;
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的;
3)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4)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1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小时内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须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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