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8 09:11:49 来源:中国南方电网
梅州供电局2017年办公室(丰顺局)购置中央空调
(三次采购)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梅州供电局2017年办公室(丰顺局)购置中央空调(三次采购)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采购。
1. 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梅州供电局2017年办公室(丰顺局)购置中央空调(三次采购)
1.2采购编号:0006200000027151
1.3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1.4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5采购模式:专项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采购服务单位:梅州供电局
1.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鹰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采购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1. 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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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类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中标比例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文件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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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级物资(B类)目录/办公用品类 |
中央空调 |
12 |
/ |
标包1 |
/ |
12 |
/ |
100 |
采购品类情况说明:详见附件。【不含安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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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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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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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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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涵盖所投标的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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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在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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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近三年内具有供货业绩,其中业绩证明必须是对应所投标的物的同类供货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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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关联企业”),都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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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报名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为本次招标采购工作提供服务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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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的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以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文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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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网省公司及梅州供电局实施市场禁入的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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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谈判文件获取
4.1谈判文件获取流程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谈判文件,不再出售纸质谈判文件,以供应商网上下载的加盖广东鹰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谈判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谈判者,2017年11月28日09时30分00秒至2017年11月30日16时30分00秒,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售价
(1)谈判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采购范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2)交标书费信息;
账户名称:广东鹰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32767019021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番禺北城支行
5. 报价文件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1)电商系统报价文件上传时间:2017年11月28日09时30分00秒至2017年12月06日15时00分00秒
(2)纸质报价文件及电子版(U盘)递交时间:2017年12月06日14时30分00秒至2017年12月06日15时00分。
(3)纸质报价文件及电子版(广东省梅州市梅埔路东升马鞍山梅州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
5.2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
5.3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文件。
(3)如有保证金要求,且供应商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
(5)供应商未按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电商系统中未上传报价文件的供应商纸质版报价文件与电子版U 盘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方电网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采购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谈判文件的日期和地点、谈判等事宜。
7. 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埔路东升马鞍山梅州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陆工/曾工 联系电话:13631406257/15603068677
8. 监督和投诉
(一)投诉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44号
邮编:514021
联系人:杨祖贤,
联系电话:0753-2162871,
传真:0753-2162871
邮箱:mzgdjb@gdmz.csg.cn
(二)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投诉书函。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投诉内容及时限
1)对招标公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2天内提出;
2)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内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采购部门现场负责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四)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广东鹰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8日
×××××××项目的投诉书
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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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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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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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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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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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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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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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请求及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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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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