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05 22:57:11 来源:中国国电招投标网
项目名称: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西露天煤矿采场煤炭自燃治理工程【二次挂网】(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3-SGZB17-0390
日 期: 2017年12月05日
1.1 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上发布。
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西露天煤矿采场煤炭自燃治理工程,项目公司为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资本金和贷款,招标人为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西露天煤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西露天煤矿隶属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规模为220万t/a,初步设计由沈阳设计院设计。
计划工期:80个日历日,按照工程进度安排,本工期在冬季。
招标范围: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西露天煤矿采场煤炭自燃治理工程。
计划工程量:计划治理工程量75万m3(包括73万m3压埋工程量和2万m3黄土用于灌注泥浆灭火)。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压埋物及灌浆所用黄土的采装、运输、排卸、修筑维护道路、压埋前对着火区域进行高压喷水和灌注泥浆灭火、治理区域覆土整形、洒水降尘、挖排水沟、环保和与治理工程有关的其他内容。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国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3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4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1.4.5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7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西露天煤矿采场煤炭自燃治理工程 |
1、投标人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2个及以上矿山剥离工程的业绩,请提供合同和最终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或用户回访记录)扫描件,业绩认定原则以1.4.8为准。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并提供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机构发放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 4、设置专门的露天开采技术人员,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大专及以上相关学历。 5、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C证)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6、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出具审计报告。 7、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提供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8、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省级及以上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1.4.8业绩认定原则:业绩的起始时间以最终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或用户回访记录)上的完工时间为准,近3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3年(不以整年计算)。
注: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5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国电招投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7年12月05日 09:009:00起- 2017年12月13日 16:00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1.8 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工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西露天煤矿采场煤炭自燃治理工程 |
|
1200元 |
80个日历日,按照工程进度安排,本工期在冬季。 |
GDCX03-SGZB17-0390/01 |
67619元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12月25日 16: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联系电话: 400-010-4000)。
1.11 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 2017年12月25日 16:00,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
1.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3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4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帐 号:326660100100001321
1.15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1.1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西露天煤矿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
邮 编: 024076
传 真: 0476-3338590
联 系 人: 曹争
电 话: 0476-3328460
招标代理机构: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
邮 编: 102209
电 话: 4000104000-1-8149
传 真: 010-59063064-3089
邮 箱: wsshrda@163.com
联 系 人: 王朝然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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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会员注册电话:4000184000-1-8045
会员费发票查询电话:4000184000-1-8042
标书购买电话:4000184000-1-8041
CA办理电话:021-962600、021-36393103、021-36393123、021-36393136。
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加密、测试电话:4000184000-1-8043、8044、8046
开标大厅应急电话:010-58688453, 010-58688454, 010-58688457, 010-58688458, 010-58688459(开标大厅应急电话在开标前90分钟开通,仅仅负责开标过程中的应急沟通,不解答其他问题,开标结束后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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