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1 17:59:45 来源:中国能建
东电二公司贵州安龙厂内道路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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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1.1.2 招标人 名 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浦路355号 2 1.1.4 项目名称 安龙煤电化一体化产业基地热电联产动力车间项目厂内道路工程 3 1.1.5 建设地点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 4 1.2.1 资金来源 由贵州省安龙县新宇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筹建 5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6 1.3.1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程的施工工作: 红线范围内的正式工程道路。 7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3月 8 1.3.3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满足《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并符合达标投产,创中国电力工程优质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9 1.4.1 投标人资质、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单位, 必须具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近3年内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和经验,必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10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联系人:桑 磊 联系电话:15942898367 11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12 1.11 分包 不允许 13 1.12 偏离 不允许 14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 15 2.2.2 投标截止时间 待定 16 3.3.1 投标有效期 60天(日历天) 17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大连分行 帐 户:532010100100486687 汇款要备注安龙热电联产动力车间项目工程厂内道路工程标段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将保证金汇到指定账户) 汇款后凭证扫描件(或截图)发到指定邮箱: 174877586@qq.com(拒绝个人汇款,个人汇款投标无效) 保证金于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5日内返投标人账户。 18 3.5.2 近年财务状况年份要求 2014年至2016年 19 3.5.3 近年完成类似项目年份要求 2014年至2016年 20 3.5.5 近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2014年至2016年 21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2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部分1份;商务部分1份 23 3.7.5 装订要求 无 24 4.4.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25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26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27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 28 10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价格: 1、招标文件售出时间:待定 2、招标文件售出地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联系人:王媛媛 电话:13478440349 邮箱:174877586@qq.com 3、招标文件售价:标书购置费人民币0元整(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交1500元评标专家评标费到我公司账户,汇款账户同保证金账户,并写明汇款用途。) (如必须公对公汇款,1万元以下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汇款后需联系我公司王媛媛,电话13478440349,邮箱174877586@qq.com) 注意事项:1、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2、进入开标大厅后在电子采购平台签到。请供应商按照<中国能建东电二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使用指南>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投标。 注: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方(或甲方)”和“承包方(或乙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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