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重点行业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7〕432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审批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河北省控制污染物排污许可制实施细则》(冀环办发〔2017〕76号),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通知》(环办规财函〔2017〕787号)要求,稳步推进我省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确保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顺利推进,我厅研究制订了《
关于印发《河北省重点行业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7〕432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审批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河北省控制污染物排污许可制实施细则》(冀环办发〔2017〕76号),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通知》(环办规财函〔2017〕787号)要求,稳步推进我省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确保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顺利推进,我厅研究制订了《
2017-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