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 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 中直管理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资委、质检总局、统计局、银监会、国管局、能源局、粮食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地区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浙江省能源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 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 中直管理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资委、质检总局、统计局、银监会、国管局、能源局、粮食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地区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浙江省能源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要闻 201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