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能新〔2017〕67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扶贫办(扶贫局、协作办、对口办、经协办),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
《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下达我省2017年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50万千瓦,要求全部用于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我省光伏扶贫工作,根据国家发展
粤发改能新〔2017〕67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扶贫办(扶贫局、协作办、对口办、经协办),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
《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下达我省2017年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50万千瓦,要求全部用于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我省光伏扶贫工作,根据国家发展
要闻 2017-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