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韶关、惠州、清远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18年陆上风电开发建设工作,促进我省陆上风电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2018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23号)等文件要求,我委组织编制了《2018年广东省陆上风电第一批开发建设方案》,现予以印发。方案有关内容和
广州、韶关、惠州、清远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18年陆上风电开发建设工作,促进我省陆上风电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2018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23号)等文件要求,我委组织编制了《2018年广东省陆上风电第一批开发建设方案》,现予以印发。方案有关内容和
政策 2018-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