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东莞发改局召开了光伏座谈会有关情况说明。在会上,关于“东莞市分布式光伏专项资金补助政策是否继续执行?2019年补助政策是否延续?”的问题,东莞发改局作出了正面回答: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7-2018年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东发改〔2017〕49号)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专项资金补助对象及范围是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且经市供电部门并网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即2018年12月31日前市域范围内并网的项目均可享受该补助政策,具体政策
7月3日,东莞发改局召开了光伏座谈会有关情况说明。在会上,关于“东莞市分布式光伏专项资金补助政策是否继续执行?2019年补助政策是否延续?”的问题,东莞发改局作出了正面回答: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7-2018年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东发改〔2017〕49号)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专项资金补助对象及范围是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且经市供电部门并网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即2018年12月31日前市域范围内并网的项目均可享受该补助政策,具体政策
要闻 2018-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