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启青海格尔木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企业竞争优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鉴于青海省、海西州已纠正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有关问题,根据国家能源局要求,现重新启动格尔木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企业竞争优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优选工作重启对象为2018年3月17日已递交资料的申报主体。鉴于格尔木基地相关政策边界条件发生变化,原申报主体应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的54号、76号和88号文件,已公告的竞争优选方案、已获取的《优选文件》,以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暂缓执行
关于重启青海格尔木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企业竞争优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鉴于青海省、海西州已纠正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有关问题,根据国家能源局要求,现重新启动格尔木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企业竞争优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优选工作重启对象为2018年3月17日已递交资料的申报主体。鉴于格尔木基地相关政策边界条件发生变化,原申报主体应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的54号、76号和88号文件,已公告的竞争优选方案、已获取的《优选文件》,以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暂缓执行
报道 2018-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