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能源〔2017〕1005号
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
为推动我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我委决定对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实施公开招标竞争性配置,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年度建设计划。现将有关事项
浙发改能源〔2017〕1005号
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
为推动我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我委决定对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实施公开招标竞争性配置,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年度建设计划。现将有关事项
要闻 2017-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