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及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重新修改了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的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装备工业一司负责人表示,此次修改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该积分比例是在统筹考虑行业正负积分基本平衡、满足第五阶段油耗标准和实现既定产业发展目标的基础上,综合测算得出的。详细如下:
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及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重新修改了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的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装备工业一司负责人表示,此次修改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该积分比例是在统筹考虑行业正负积分基本平衡、满足第五阶段油耗标准和实现既定产业发展目标的基础上,综合测算得出的。详细如下:
要闻 202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