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充分利用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基础,结合电力市场化改革和能源互联网发展,根据《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5〕1518 号)有关要求,制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智慧用电示范园区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张家港保税区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的复函发改办运行〔2017〕1367号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报来《关于申请将张家港保税区列为“互联网+智慧用能”示范园区的请示》(苏经信电力〔2017〕189号)收悉
为深化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充分利用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基础,结合电力市场化改革和能源互联网发展,根据《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5〕1518 号)有关要求,制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智慧用电示范园区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张家港保税区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的复函发改办运行〔2017〕1367号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报来《关于申请将张家港保税区列为“互联网+智慧用能”示范园区的请示》(苏经信电力〔2017〕189号)收悉
2017-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