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推进售电侧改革,加强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管理,规范电力业务许可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电力系统绿色、低碳、安全、高效运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关
福建省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推进售电侧改革,加强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管理,规范电力业务许可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电力系统绿色、低碳、安全、高效运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关
2017-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