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橙电网环保网获悉,新疆环保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全文如下: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厅、财政厅、国土厅、住建厅、交通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煤炭工业管理局、气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日前,橙电网环保网获悉,新疆环保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全文如下: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厅、财政厅、国土厅、住建厅、交通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煤炭工业管理局、气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