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17〕1684号文件落实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7〕106号)》,通知中称,为进一步强化“价格制霾”体系,加快推进我省冬季清洁供暖工作,现完善“电代煤”价格政策,优化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电代煤”居民用户电价政策由“年用电量超出4800千瓦时部分,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第三档用电价格”调整为“增加6000千瓦时一档采暖电量&rdqu
山东省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17〕1684号文件落实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7〕106号)》,通知中称,为进一步强化“价格制霾”体系,加快推进我省冬季清洁供暖工作,现完善“电代煤”价格政策,优化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电代煤”居民用户电价政策由“年用电量超出4800千瓦时部分,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第三档用电价格”调整为“增加6000千瓦时一档采暖电量&rdqu
要闻 2017-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