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了加强本市餐厨废弃物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餐厨废弃物的再循环利用,根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法定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 第七章第37页;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一条第63页)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
佳木斯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了加强本市餐厨废弃物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餐厨废弃物的再循环利用,根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法定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 第七章第37页;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一条第63页)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
2017-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