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自身二氧化硫等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要求,却仍然执行环保电价标准。日前,山西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山西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家火电企业作出处罚,没收多结算环保电价款共计1050余万元,同时对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要求一倍以上时段,多结算环保电价处以一倍罚款,共计18.1万元
明知自身二氧化硫等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要求,却仍然执行环保电价标准。日前,山西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山西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家火电企业作出处罚,没收多结算环保电价款共计1050余万元,同时对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要求一倍以上时段,多结算环保电价处以一倍罚款,共计18.1万元
国际 2018-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