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0 22:57:16 中国国电招投标网
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西二露天矿矿坑排水处理站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西二露天矿矿坑排水处理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3-EPCZB17-0009( 01- 01)
日 期: 2017年08月10日
1.1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上发布。
1.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西二露天矿矿坑排水处理站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生产系统
建设规模:矿坑排水处理站占地面积525㎡,高度8.6米;复用水池及泵房:复用水池2*330立方米,泵房占地面积110㎡,高度4.2米;详见图纸及审图记录。
计划工期:90个日历日
招标范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西二露天矿矿坑排水处理站项目建筑施工、设备采购、运输、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监控、通信、采暖、电气、试运转、性能测试.达到使用功能并通过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后,将合格工程及竣工验收手续交付甲方。(以施工图及审图记录为准)。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省级及以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1.4.3 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4.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1.4.5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7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矿坑排水处理站项目 |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承担过 1个及以上污水处理站工程PC总承包业绩(须包含污水处理站设备供货),须提供合同和最终验收证书扫描件,业绩认定原则以1.4.8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出具审计报告(若今年未审计,请提供上一年度) 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并提供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资格证。 6、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证上岗。 7、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环保工程师、安全员)必须提供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8、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省级及以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1.4.8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须体现项目名称和招标业绩要求的施工内容、规模数量、签订时间、签订方盖章签字页等关键合同信息)和竣工验收证书,以竣工时间作为业绩的计算起点时间,关于竣工时间的认定是以竣工验收证书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如为分包工程业绩(即与总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分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合同甲方提供的工程已投运证明,以工程投运时间作为业绩的计算起点时间,关于工程投运时间的认定是以工程投运证明上的投运时间为准。
注:近3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3年。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国电招投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8月10日 09:00起- 2017年08月18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工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矿坑排水处理站项目 |
|
1200元 |
计划工期:90个日历日 |
GDCX03-EPCZB17-0009/01 |
97619元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08月30日 10: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联系电话: 400-018-4000)。
1.1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为: 2017年08月30日 10:00,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
1.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3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4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帐 号:326660100100001321
1.15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1.1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
地 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邮 编:026000
传 真:0479-8819151
联 系 人:谢连文
电 话:13904790864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
邮 编: 102209
电 话: 4000184000-8149
传 真: 010-59063064-3089
邮 箱: wsshrda@163.com
联 系 人: 孙浩然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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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会员注册电话:4000184000-1-8045
会员费发票查询电话:4000184000-1-8042
标书购买电话:4000184000-1-8041
CA办理电话:021-962600、021-36393103、021-36393123、021-36393136。
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加密、测试电话:4000184000-1-8043、8044、8046
开标大厅应急电话:010-58688453, 010-58688454, 010-58688457, 010-58688458, 010-58688459(开标大厅应急电话在开标前90分钟开通,仅仅负责开标过程中的应急沟通,不解答其他问题,开标结束后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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