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3 12:05:11 北极星电力网
日前,环保部发布关于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全文如下:关于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市)环境保护厅(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部署,自2016年5月开始,我部在长江经济带范围内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以解决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督促各地政府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地级以上城
日前,环保部发布关于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全文如下:
关于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部署,自2016年5月开始,我部在长江经济带范围内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以解决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督促各地政府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任务。一年多来,各地持续推进排查整治,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专项行动方案,长江经济带11省(市)126个地市共排查319个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累计排查上报环境违法问题490个。截至2017年6月底,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整治方案、一抓到底”原则,各地报告已完成清理整治379个,占问题总数的77.3%。
其中,浙江省完成全部清理整治任务;安徽、湖南、湖北三省清理整治任务完成占比分别达97.0%、86.3%和85.5%;其他7个省(市)任务完成占比达25.0%-77.0%。
126个地市中,有33个当地排查没有发现问题;其他93个地市中,已有52个地市完成全部整改任务(详见附件1)。在此,对积极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排查整治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浙江省及52个地市予以通报表扬。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各地仍有111个环境违法问题未完成清理整治,分布在10省(市)41个市(州、区)。其中四川省30个、贵州省24个、江苏省12个、湖南省11个、江西省8个、湖北省9个、上海市6个、重庆市6个、云南省4个、安徽省1个(详见附件2)。
特别是未完成清理整治的111个问题中,尚有13个问题仍未启动整改工作,包括四川省9个(攀枝花市1个、德阳市1个、乐山市4个、广安市1个、资阳市2个)、重庆市4个(大渡口区1个、江北区2个、九龙坡区1个)。
此外,四川省未按要求报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矢量信息,未完成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和整改方案的工作(包括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遂宁、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雅安、巴中和资阳未公开)。
三、典型经验和做法
安徽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从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的高度解决饮用水水源地“老大难”问题。针对芜湖、铜陵、宿州和淮南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清理整治工作,安徽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安徽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督办函,要求相关四市人民政府厘清问题、落实到人、加快解决问题。
安徽省芜湖市二水厂建于1973年,其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中石化成品油码头建于1952年,已运行60多年,码头关闭涉及城市规划修改、码头异地迁建、区域油品换供等多项工作,属于典型的历时遗留“硬骨头”难题。芜湖市委、市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将关闭拆除中石化油库码头作为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大事来抓。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整改责任人,召开政府常务会和13次调度会,专题研究解决方案,报请交通运输部修改芜湖港整体规划,推进码头搬迁选址工作,并协调中石化集团公司积极落实企业社会责任,集团董事长与安徽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解决方案达成共识,督导中石化芜湖分公司做好油品换供工作,保障成品油稳定供应。2017年4月25日,芜湖市政府对中石化码头予以正式关闭。芜湖市的做法,为其他地方党委、政府和企业落实生态环保责任,依法推进整改工作,共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范例。
安徽省铜陵市委、市政府组织相关责任单位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完成该市三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3个非法码头的清理整治工作。截至6月底,安徽省排查出的33个环境问题已完成清理整治32个。
湖北省黄石市成立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由市委书记、市长任指挥长,将水源地码头关停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排名”和备案销号制度,逾期未完成的,予以挂牌并追究责任。市政府从资金和政策方面,对被关闭企业和职工给予补贴,积极提供再就业机会,协调解决下岗职工实际困难。截至目前,黄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原有18个码头泊位、3家驾校、2处厂房、1家工业企业已基本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联合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督查和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对水环境保护担负主体责任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法律监督。衡阳市人民政府拨付5000万元专项资金,由市住建局牵头落实非法排污口等6个问题整改,推进排污口封堵和雨水收集系统建设,完成率达86.3%。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省级环保部门要加强督办和指导,督促尚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市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摒弃“等、靠、要”思想,借鉴典型经验,深入研究问题,科学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按照“一个饮用水水源地、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加快推进清理整治工作。尤其是四川省攀枝花、德阳、乐山、广安、资阳等市,重庆市大渡口、江北、九龙坡等区更要引起足够重视。
(二)各相关省级环保部门要及时总结发扬已完成全部清理整治任务的市(州、区)相关经验。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不断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环境问题,要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依法整改到位,严防环境违法问题反弹。
(三)要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开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近期,为督促各地确保实现2017年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工作目标,针对清理整治工作最后攻坚关键阶段面临的剩余“硬骨头”问题,我部将召集尚未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的41个市(州、区)再次召开专题会议予以推动;并组织开展督查,进一步推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积极营造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良好氛围。
特此通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7月7日
抄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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