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8 00:00:00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三期机组烟囱防腐蚀改造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的委托,就三期机组烟囱防腐蚀改造工程进行资格预审,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三期机组烟囱防腐蚀改造工程
四、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4.1 工程概况: 坪石电厂厂址位于广东省韶关乐昌市坪石镇南端约4.5km之河丰地区,北江支流武江从厂址东北流过,坪(石)梅(田)铁路支线自北向南穿越厂址,将厂区分割为东(二期#3机组)、西(三期#4、5机组)两区。 坪石电厂现有火力燃煤发电机组3台,总装机容量725MW。其中3号机组为125MW燃煤机组,4、5号机组为2×300MW循环流化床燃煤机组。4、5号机组为本次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所在机组,机组配套锅炉为东方锅炉厂,设计制造的型号为DG1025/17.45型亚临界自然循环、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的循环流化床锅炉。 本次烟囱防腐蚀改造主要内容为拆除原烟囱内表面耐酸砖砌筑以及保温层等;拆除烟囱积灰平台、隔烟墙等;在原钢筋混凝土烟囱内新置钛钢复合板内筒及其辅助设施;根据现场钢内筒支撑需要对原烟囱基础进行改造等。 4.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烟囱防腐改造设计、采购、供货、检验、施工(验收)EPC总承包模式。要求投标方在现场施工中,应按照招标方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进行现场治理;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性能试验工作,本次烟囱防腐蚀改造项目的性能考核试验由招标方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 4.3资金来源:由项目法人自筹。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2、项目企业资质及业绩要求:
备注: 1、投标人的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担任过钛钢复合板或纯钛板工程项目2个及以上,不得兼任其它项目经理。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相应年检记录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方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7、投标人所提供产品或设备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六、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 2、公告发出时间: 2017-09-8 16:30 3、购买预审文件时间: 2017-09-8 16:30至 2017-09-15 17:00。 七、资格审查方式: 预审。
八、预审文件的获取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预审报名”,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投标商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及时准确的登记开票信息,具体操作如下: 投标商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选择所需开票类型→准确填写税务登记号、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开户账号并确认。 如信息不准确将无法开据发票。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其他同上。 九、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09-20 17:00。 2、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方式: 电子版预审申请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加密上传至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 3、逾期未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 联系人:代华松 电话:0751-5606632 手机18033173555 传 真:0751-5521867 电子邮件: 18033173555@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婷婷(收退投标保证金事宜)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华滨大酒店 电 话:010-83568723 传 真:010-83568721 电子邮箱:940634458@qq.com 联系人:田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 联系电话:010-83565841(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tianyuan@chd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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