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2017-09-12 14:25:58 北极星电力网
一、 各省阶梯电价方案政策发布情况国家发展改委目前发布通知,要求各省、直辖市在2012年7月1日开始执行阶梯电价,截止7月3日,26个省公布了阶梯电价的最终执行方案;共同的特点是,主要针对“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次基本上在第一次公布方案的基础上有所调整,其中有些是最低档电量提高,有些是采用不同的结算方式;具体是:1. 按照年方式结算:北京、河北、山东、河南、上海,浙江、辽宁、天津、辽宁、黑龙江、吉林、宁夏等省采用非峰谷计费方式的,实行阶梯累积提价方式结算;实行峰谷计费方式的,按照
一、 各省阶梯电价方案政策发布情况
国家发展改委目前发布通知,要求各省、直辖市在2012年7月1日开始执行阶梯电价,截止7月3日,26个省公布了阶梯电价的最终执行方案;共同的特点是,主要针对“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次基本上在第一次公布方案的基础上有所调整,其中有些是最低档电量提高,有些是采用不同的结算方式;具体是:
1. 按照年方式结算:北京、河北、山东、河南、上海,浙江、辽宁、天津、辽宁、黑龙江、吉林、宁夏等省采用非峰谷计费方式的,实行阶梯累积提价方式结算;实行峰谷计费方式的,按照峰时段和谷时段分别提价,如浙江、上海、福建;
2. 按照丰水期和枯水期结算:广东、海南、云南、广西等提出根据用电高峰期和非用电高峰期的分段实施方案,即夏季用电高峰和非夏季高峰、丰水期和枯水期等概念,基本的意思就是按照不同月份实行不同的电价结算方式;
3. 按照月结算方式:甘肃、四川、重庆、陕西、福建等地提出了按照每月进行结算的方式,这种结算方式比较普遍;
二、 智能表计的技术变化
从目前发布的阶梯电价方案政策中可以看出,有两类表型分别实施:
1. “一户一表用户”的非预付费用户
2. “一户一表用户”的预付费用户
对于不实行本地预付费用电类型的用户,大部分使用的单相电子式电能表和机械表;对这类用户要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就必须采用计费系统或集抄系统的主站软件结算方式。具体实施有两种情况:
1) 对于有AMR集抄系统的,可采用远程费控方式:主站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主站功能:
a) 阶梯电价方案设置:至少两套阶梯电价方案;
b) 阶梯电价结算;
c) 远程拉、合闸命令(合闸工作由用户负责)(密文执行);
d) 批次群组方式远程远程拉、合闸执行;
e) 月冻结数据抄读、浏览、分析、曲线;
f) 费控、催费、告警、报表、发票打印。
2) 对于表计功能的要求:
a) 具备月冻结数据功能,并能存储12个月以上;
b) 具备远程拉合闸功能;
c) 具备费控功能;
d) 具备PLC通信功能或小无线通信功能;
3) 对于没有AMR集抄系统的,也没有费控功能的,结算一般是由营销系统进行。
对于实行本地预付费用电类型的用户,基本以年为结算周期,年底根据抄表周期进行集中核算,根据阶梯电量方案进行结算。
预付费用户,每次购电还是以原先的电价方案执行,而在年底以汇总数据为基础,进行统一结算;
附件:各省7月1日开始实施阶梯电价方案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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