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2016-11-01 08:56:40 国家电网公司
1.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电网公司,并委托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电网公司,并委托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节选)
2级单相智能电能表 16,896,078只;1级三相智能电能表2,301,861只;0.5S级三相智能电能表313,432只;0.2S级三相智能电能表15,340只;集中器2,255,206台;采集器3,778,700台;专变采集终端884,891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开发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接受外协代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外协代购产品原厂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外协产品原厂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中发布的“2016年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登陆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发布2016年版35kV及以上物资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的公告)。
(2)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原厂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9)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或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与查询告知函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查询告知函打印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查询内容至少涵盖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0)对于未提供相应所投产品核实证明的投标人,为保证其支持文件中销售业绩的真实可靠,投标人须取得第三方公证机构出具销售业绩的公证证明(出具时间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投标人未提供公证证明,招标人将视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不全,该投标人参与相应所投产品的投标将被否决。
(11)投标人应提交从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的已核发通过的《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文件,格式与内容不允许做任何编辑或修改。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其中,两类或者多类货物组合集成的产品须同时满足被组合集成的各类产品的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注:业绩要求的数量中,销售给同类设备制造厂商的供货业绩不作为投标人销售及运行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ecp.sgcc.com.cn,下同)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请投标人及时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附件/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离线投标工具安装→离线投标工具下载安装”目录下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电能表)”。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1日上午8:30。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本次招标项目除接受纸质投标保证金和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外,招标人不接受其他纸质投标文件。除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投标文件外,其余所有投标文件需制作成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文件,拷入不可复写的只读光盘中,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其中,光盘、U盘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集中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光盘、U盘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递交地点为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办公大楼8层。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光盘、U盘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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