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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10月1日起,《条例》将正式实施,实现了电力地方法规的零突破,对保障四川电力持续健康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政策     2014-09-23 16:41:49         四川新闻网

9月23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10月1日起,《条例》将正式实施,实现了电力地方法规的零突破,对保障四川电力持续健康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9月23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10月1日起,《条例》将正式实施,实现了电力地方法规的零突破,对保障四川电力持续健康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省经信委主任王海林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条例》以上位法规定为基础,针对四川电力发展情况和地域特点,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提炼为法律规范,是《四川省保护电力设施办法》和《四川省反窃电管理办法》两个政府规章的全面提升。《条例》共有七章,共56条。

王海林说道,新颁布的《条例》,针对特高压、风力发电等项目作出明确的保护规定,填补了各电压等级特高压电力线路保护的空白。据悉,《条例》结合特高压和风力发电的时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的规定中,新增了直流800千伏、交流1000千伏、直流1100千伏的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规定,明确了特高压架空电力线路的保护范围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30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地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条例》新增了风力发电保护区的规定,明确了风力发电保护区为风力发电设备区向外侧水平延伸50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此外,《条例》中还强调了规划衔接,新建工程不得妨碍电力设施。《条例》规定,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应当纳入城乡规划,并与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同时,《条例》还设立公告机制,明令禁止恶意抢种、抢建行为。并明确规定了“树线”矛盾补偿标准,解决电力设施运维沉疴。《条例》中还加强了供电企业责任,为中止供电设置应有程序。加强打击窃电,列举了窃电具体表现和窃电数量的计算方法。针对四川灾害频发、电网结构复杂特点,特设了电力设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专门章节。

原标题: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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