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 2014-09-04 09:42:08 西北监管局
一、基本情况2014年二季度,与国网西北分部和各省(区)电力公司结算的发电企业共有920家,涉及装机11951.01万千瓦,上网电量1215.44亿千瓦时。其中:火电117家,装机6531.00万千瓦,上网电量862.09亿千瓦时,占总电量的70.93%;水电306家,装机2892.49万千瓦,上网电量200.30亿千瓦时,占总电量的16.48%;风电197家,装机1528.48万千瓦,上网电量108.47亿千瓦时,占总电量的8.92%;光伏292家,装机986.94万千瓦,上网电量43.77亿千瓦时,占
一、基本情况
2014年二季度,与国网西北分部和各省(区)电力公司结算的发电企业共有920家,涉及装机11951.01万千瓦,上网电量1215.44亿千瓦时。其中:火电117家,装机6531.00万千瓦,上网电量862.09亿千瓦时,占总电量的70.93%;水电306家,装机2892.49万千瓦,上网电量200.30亿千瓦时,占总电量的16.48%;风电197家,装机1528.48万千瓦,上网电量108.47亿千瓦时,占总电量的8.92%;光伏292家,装机986.94万千瓦,上网电量43.77亿千瓦时,占总电量的3.60%;其他8家,装机12.10万千瓦,上网电量0.81亿千瓦时,占总电量的0.07%。
国网西北分部和各省(区)电力公司2014年二季度应结算电费367.01亿元,实际结算电费367.01亿元,电费结算率100.00%。国网西北分部和各省(区)电力公司具体电费结算情况见下表:
2014年二季度厂网电费结算情况统计表
注:1、上述为统调口径数据。
2、甘肃、新疆数据由甘肃办、新疆办提供。
总体情况表明,2014年二季度西北地区电费结算情况较好。各电力企业能够按照电监会颁布的《购售电合同》范本和《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
2014年二季度,国网西北分部、陕西省电力公司和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与发电企业的电费结算全部为现金,另外四省(区)按承兑汇票支付比例从高到低依次为:青海省电力公司86.71%,甘肃省电力公司48.08%、宁夏电力公司44.98%和新疆电力公司13.47%。由于高耗能产业持续低迷,电网企业电费回收困难且承兑汇票占比较高,与上年同期相比,青海、宁夏、甘肃和新疆电力公司支付给发电企业的承兑汇票分别上升23.37、6.72、5.28和2.15个百分点。
附件:2014年二季度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厂网电费结算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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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4年二季度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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