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3 00:00:00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
【物资类】中国电力建设水电四局西南分局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金遵干渠1标项目水泥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西南分局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工程金遵干渠1标项目水泥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17539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所需的硅酸盐水泥,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金遵干渠1标段为桩号金遵0+000.00至金遵25+142.00段,总长25.142km。本标段包括渠道总长10.358km,渠系建筑物包括13座隧洞、4座倒虹管、1座渡槽和1座陡坡,13条隧洞总长7.316km,倒虹管总长7.392km,渡槽总长0.076km,陡坡总长0.174km。
2、招标范围:袋装、散装P042.5.
3、采购数量:30000吨(袋装、散装根据施工需求而定。)
以上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合同执行过程中,本标实际采购的规格型号、数量及结算支付,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实际发生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17年9月起至本项目供货结束,(计划工期34个月)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金遵干渠1标项目部施工指定现场。
6.质量要求:
6.1.符合国家标准(GB) GB175-2007 本标准规定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定义与分类、组分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等.经确认水泥各项技术指标及包装质量符合要求时方可出厂交货。买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共同认可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6.2.包装:水泥可以散装或袋装,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为50kg,且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99%;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含包装袋)应不少于1000kg。其它包装形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有关袋装质量要求,应符合上述规定。水泥包装袋应符合GB9774的规定。水泥包装袋上应清楚标明:执行标准、水泥品种、代号、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QS)及编号、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产能在10万吨以上,技术指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要求。产品取得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厂家的委托代理文件、检测报告;
1.3 投标人具有或针对本项目在贵州省境内有充足的水泥储备量。及时满足施工需要,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
1.4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2.产品要求:必须符合国家(GB) GB175-2007 规定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PO45.2的标准。
3财务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5、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13日至2017年09月30日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1.2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发票信息。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到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夹岩供水工程金遵干渠项目部。 持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捌佰元整(¥8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现场现金缴纳方式,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夹岩供水工程金遵干渠项目部。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8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局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瑞联路69-2号
邮 编: 610091
联 系 人:王艳 蔡建平
电 话: 028-66033602 15108587127
电子邮箱:597089261@qq.com
开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局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成都草堂支行
账 号:5116 1801 6018 0101 50608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77号
邮 编:810007
联 系 人:米宏伟
电 话: 0971-8088510
九、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局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66033605
2017 年 09 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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