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6 00:00:00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华南事业部深圳市大鹏新区王母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水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17255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大鹏新区王母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水泥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
王母河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处于深圳市东部生态组团中心,属大亚湾水系,为大鹏半岛最大的直接入海的河流。王母河发源于排牙山的求水岭,流域内最高海拔547.7m,流域面积16.3K㎡,河道为东南走向,总长9.2km,平均比降12.2‰。王母河流域水系主要由“一干二支一水库”组成,其中,支流分别为北支流及大陇水支流,水库指大陇水支流末端的大陇水库。
2、招标范围:水泥
采购名称、规格、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袋装水泥 | P.C32.5R | 60吨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大鹏新区王母河项目部施工工地或指定施工地点。 |
2 | 袋装水泥 | P.O42.5R | 6700吨 | |
合计 | 6760吨 |
注:以上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交货时间:预计2017年10月至工程完工,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采购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大鹏新区王母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或指定施工地点。
5、质量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3.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取得有效的生产资质证书,产品须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3.1.1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所有投标人必须持有合格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授权书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模板为准。
3.1.2.1 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3.1.2.2 技术指标必须满足第七章技术规范;
3.1.3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类似供货金额的供货业绩,应具有材料生产、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每年至少1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4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提供银行基本户开具的信用证明。
3.1.5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6财务状况:
3.1.6.1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3.1.6.2 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1.7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8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2日上午10点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参与本次招标,并在集采平台中上传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4.2招标文件的售价及获取
4.2.1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论投标人是否参与投标均不予以退还,开标前以现金形式交至王母河项目财务部。
4.2.2为节约资源,倡导环保行为,此次招标人只提供电子版标书(所有参与报名本项目且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可以通过中国电建集采平台的投标管理栏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之前送达深圳市大鹏新区布新村新桥一巷8号水电十四局王母河项目部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投标前应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次招标定于2017年10月10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大鹏新区布新村新桥一巷8号水电十四局王母河项目部会议室公开开标,各投标人代表届时应出席。
3、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综合评标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东路192号
邮 编:650041
联 系 人:李慧
电 话:0871-63331575 15368221635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大鹏新区王母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布新村新桥一巷8号水电十四局王母河项目部
联系人:秦斌
电话:15352457197
九、监督机构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室
监督电话:0871-63396411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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