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6 00:00:00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一分局西干渠I标工字钢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一分局西干渠I标工字钢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17545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电四局第一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西干渠I标项目所需工字钢,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引大济湟工程在湟水一级支流大通河上游石头峡建库引水,经调水总干渠穿越大坂山入黑泉水库,解决湟水两岸山区和干流资源性缺水问题。该工程分三期实施,一期工程由黑泉水库和北干一期工程组成,其中黑泉水库已建成蓄水,北干一期工程正在建设中;二期工程由石头峡水利枢纽、调水总干渠和北干二期工程组成,其中石头峡水利枢纽、调水总干渠正在建设中;三期工程为西干渠。
西干渠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供水和灌溉,并为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创造条件,属Ⅲ等中型水利工程,控制灌溉面积30.05万亩,其中农田灌溉面积25.06万亩,林地灌溉面积4.99万亩。由引水口、一条干渠、29条支渠及田间工程组成。
干渠总长122.61km,其中暗涵长13.84km;隧洞64座,总长80.40km;渡槽52座,总长12.45km;倒虹吸8座,总长15.93km;其他渠系建筑物101座。
支渠共29条,总长320.96km,其中明渠99.74km,管道段总长151.28km。配建支渠主要建筑物159座。
2、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承担引大济湟西干渠I标项目部所需工字钢的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交货质保期内外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人对工字钢材料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使用中发现缺项,投标人须无偿补充供货。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工字钢 | 160*88 | 吨 | 4000 | 验收方式:以现场过磅为准。 |
合计: | 4000 |
4、交货时间:按照工程进度需求供货,货物根据项目部要求数量自通知起2日内到达施工现场,具体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5、交货地点:青海省大通县黑泉水库至娘娘山景区之间五个工区(部分路段为乡村道路,建议投标人实地勘察现场。联系人:张金海,联系电话:18309711366)。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及招标人实验室实验要求的国家大型钢厂纯国标产品。执行标准:《热轧型钢》GB/T 706-2008;《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7、付款:买方按工程进度计划给卖方提供阶段性采购计划,每批产品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经检测合格,卖方提供含增值税的正式发票到财务挂账(一票制:材料费和运输费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到三个月后买方根据业主工程款支付情况按月支付一定比例70%-100%的货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5万吨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同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钢材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钢材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30日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1.2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发票信息。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到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四号桥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西干渠工程第一标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持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捌佰元整(¥8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现场现金缴纳方式,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四号桥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西干渠工程第一标项目经理部综合部纪检监察人员处。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8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 中国水电四局第一分局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昆仑东路53号水电四局第一分局
邮 编: 810007
联 系 人: 张金海 屠名民
电 话: 18309711366 15297043321
电子邮箱: 402973419@qq.com
开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干渠工程第一标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大通县支行
账 号:4001 2010 0017 0686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77号
邮 编:810007
联 系 人: 米宏伟
电 话: 0971-8088510
九、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971-8018559
2017 年 9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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