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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再放猛料!9月15日召开了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会上提出国家层面将加快推进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地方层面将积极开展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的配电价格改革,实现对电网监管的全覆盖

市场     2017-09-18 17:17:18         橙电网售电网

国家发改委再放猛料!9月15日召开了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会上提出国家层面将加快推进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地方层面将积极开展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的配电价格改革,实现对电网监管的全覆盖

国家发改委再放猛料!9月15日召开了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会上提出国家层面将加快推进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地方层面将积极开展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的配电价格改革,实现对电网监管的全覆盖。

7月12日,国家发改委电力体制改革专题会议专门对增量配电网进行了议定,提出要规范推进增量配电业务试点。9月8日资质中心在京组织召开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讨论会,力争编制形成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增量配电项目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这标志着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有望出台!

近日,增量配电网走入“电力人”的热词视野。随着增量配电试点将向社会资本开放,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呈现“井喷”势头。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了近期两波招标项目进行了汇总(第一波链接)(第二波链接)。第三波紧随其后,速来围观!

招标情况

浙江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通知

浙发改能源〔2017〕772号

宁波、温州、湖州、金华、舟山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请报送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7〕1264号)和《电力体制改革专题会议纪要》(发改办经体〔2017〕1435号)精神,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480号)有关规定,现就加快推进我省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申报中,非国网存量配电资产业主单位已提出作为配电网项目业主的申请。按照发改办经体〔2017〕1264号精神,现确定:

(一)温州市龙湾永强供电公司为温州龙湾区空港新区、天城围垦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业主;

(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区域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业主;

(三)浙能集团为长广电网浙江片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业主;

(四)横店集团为金华东阳市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业主。

二、浙能集团、横店集团要按照《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规定的准入条件,抓紧完成增量配电网公司的组建,充实业务能力。组建完成后,书面报告我委。

三、上述4家项目业主要抓紧编制增量配电网“十三五”建设方案,并报当地发展改革委审核。相关发展改革委要抓紧编制增量配电网“十三五”建设发展规划,并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审批通过的增量配电网“十三五”建设发展规划是增量配电网建设的基本依据,并直接纳入我省配电网发展规划和所在地电网发展规划。

依据增量配电网“十三五”建设发展规划,增量配电网公司可向当地经信委申请供电营业许可证,向浙江能监办申请供电业务许可证。

四、按照发改办经体〔2017〕1264号要求,洋山深水港北侧陆域和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泗安林城区块)2个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要依法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机制优选确定项目业主。请湖州市、舟山市发展改革委抓紧组织开展招标工作,并在9月底前明确项目业主。9月底前仍未确定项目业主的,将不再保留试点资格。

招标中,已在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申报时,提出项目业主申请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外商不得单独或以具有控股地位的联合体参与投标。若参与投标的企业少于两家,可采用协商方式确定项目业主。

五、请省电力公司按照发改经体〔2017〕1435号相关要求,应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参与我省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并合理确定控股、参股的项目的数量。电网企业要按照电网接入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电网运行安全的要求,向增量配网项目业主无歧视开放电网,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并网服务。

六、增量配电网公司应按照划定的供电营业范围开展相关业务,拥有和承担与国家电网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各市经信委依据电网调度运行和保障供电的相关规定,监督增量配电网公司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

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委。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7日

重庆

重庆合川工业园区增量配网项目

基本情况

合川工业园区增量配网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中发〔2016〕2480号)明确的改革试点项目。目前,项目规划已由重庆市能源局委托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审定并出具正式规划报告,该增量配网简要情况如下:

一、增量配网项目情况

合川工业园区增量配网项目包括渭沱拓展区和天顶拓展区北区两个区域,两个区域为一个项目整体。两个区域地理位置示意如下图所示:

增量配网项目两个区域地理位置示意图

1、渭沱拓展区

渭沱拓展区是重庆市政府规划布局的区域性物流节点和重点推进的物流产业园,是合川打造成为承接重庆主城、辐射渝西北和川东、远及欧陆的重要物流枢纽的核心园区。定位为以现代物流为主导、现代物流与新型工业融合发展的“综合物流产业园区”。规划区范围用地面积约18平方千米,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5.7平方千米,规划居住人口3.26万人。

该区域功能规划空间结构为“四区、四轴”空间结构,“四区”即:一是规划区南部围绕铁路货站与港口作业区布置的物流区;二是规划区北部结合原化工园区布置的工业区;三是规划区东北部和中部的生活配套居住区,以及规划区西侧的拆迁安置区(原制梁场用地);四是位于规划区东部和东南部的发展控制区。“四轴”即:由两条横线和两条纵线构成,两横为北部的健康大道(二横线)与中部的物铁大道(三横线);两纵为西部的药园大道(一纵线)与连接物流区、居住区和工业区的发展大道(二纵线)。

渭沱综合物流产业园招商重点关注的是物流、商贸、制造型企业,目前已开展前期对接工作情况如下:一是已与中建交通建设集团、重庆对外经贸集团、重庆博恩集团、深圳金丘集团、中欧保税物流公司、长安民生物流公司签订合作战略协议;二是与中欧保税物流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踏勘土地及协商,落实了地块及建设内容,目前未落实具体规划;三是已有重庆浩泰能源有限公司和重庆西南制药一厂两家企业入驻。

2、天顶拓展区北区

天顶拓展区是汽配及装备制造产业片区,围绕群集、智能、绿色的发展方向,兼有居住功能。该区域位于重庆市合川区土场镇和清平镇,土场镇位于合川东部,南与北碚区东阳镇相连,距北碚城区6公里,东与北碚天府、静观两镇相邻,距重庆空港33公里、两江新区10.5公里、寸滩保税港区50公里,西临合川区双凤镇,距合川城区16公里,北接合川区清平镇,区位优势明显。该区域功能规划空间结构为“一轴四区两基地”,即,一轴:沿银翔大道的南北向城市发展轴;四区:清平居住片区、土场居住片区、坝子居住片区、三口居住片区;两基地:装备制造产业基地、汽摩整车制造基地。定位为汽配及装备制造产业片区,围绕群集、智能、绿色的发展方向,兼有居住功能。

天顶工业园区北区位于天顶工业园北部,规划面积约13平方公里,主要发展新能源整车及核心零配件制造区和汽车配件贸易服务区。目前已有中微汽博、浙江亚太、远翅塑料、中慈新能源、汇智物流、北汽银翔银翔转运场、光华汽车零部件、多隆多媒体、金禾汽车饰品、日用玻璃生产基地等企业入驻,下一步还将引进奇瑞新能源汽车、正道新能源汽车、欧克蓝智能电子等汽车整车及配套企业。预计到2021年完成规划布局,将形成以中微汽博为核心的汽车配件贸易服务区和以奇瑞新能源和正道汽车为核心的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基地,实现产值500亿元以上。

二、增量配网项目现状

1、渭沱拓展区

渭沱拓展区目前处于开发建设阶段,暂无企业正式入驻,尚无电力负荷,处于供电空白区域。

该区域内暂无电力设施、供电设备布点,区内仅有一回铜溪至合阳35kV线路横穿规划区。渭沱拓展区增量配网项目范围(红色部分)如附图1所示。

2、天顶拓展区及其北区

天顶拓展区目前处于开发建设阶段,有部分企业正式入驻,南区有部分居民负荷,北区尚未供电区域。

天顶拓展区南区内现有土场110kV变电站(公用变电站,最大负荷约为65MW),该片区已经由重庆市电力公司建成10kV配电网络,总计10kV线路长度约为50公里,该片区不纳入本次增量配电网范围。天顶拓展区北区内现有清平35kV变电站(公用变电站,最大负荷为14.8MW)和永家榜110kV变电站(在建,拟建主变容量为2×63MVA)。其中,永家榜变电站由电力公司建设,该变电站建成后纳入增量配网建设范围。天顶拓展区北区增量配网项目范围(红色部分)如附图2所示。

三、电力负荷预测

电力负荷采用负荷密度指标法进行预测,预测采用指标根据实际调研结合相关类似工业园区经验而定。根据渭沱、天顶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区域远期用地类型主要为:物流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等,预测结果如下:

1、渭沱拓展区

渭沱拓展区近期(2020年)最大负荷约为133.4MW;远景年(2030年)负荷约267MW。远景年总用电量约为13.34亿kWh(其中居民用电3亿kWh;工商业用电6.62亿kWh;大工业用电3.72亿kWh,按照5000利用小时测算)。

根据负荷预测情况,渭沱拓展区远景年负荷密度14.69MW/km2,为B类地区。

2、天顶拓展区北区

天顶拓展区北区近期(2020年)最大负荷约为164.5MW,远景年(2030年)负荷约为309MW,上述负荷包括80MW现状供电负荷。远景年总用电量约为15.95亿kWh(其中居民用电0.47亿kWh;工商业用电2.13亿kWh;大工业用电13.35亿kWh,按照5000利用小时测算)。

根据负荷预测情况,天顶拓展区北区远景年负荷密度14.71MW/km2,为B类地区。

四、建设规模及投资

1、渭沱拓展区

渭沱拓展区建设规模及方案详见附图3。

渭沱拓展区远期投资估算总计4.08亿元。新建110kV变电站3座,投资1.2亿元;新建110kV架空线路104公里,投资0.78亿元;新建10kV开闭所35座,投资1.05亿元;新建10kV电缆线路105公里,投资1.05亿元。

各项投资详见下表。

表1渭沱拓展区远期投资估算表

2、天顶拓展区北区

天顶拓展区北区建设规模及方案详见附图4。

天顶拓展区北区电力设施规划合计投资5.15亿元。新建2座110kV变电站,投资1.2亿元;新建110kV架空线路67公里,投资4020万元;新建10kV开闭所11座,投资3000万元;新建35kV专用变电站投资及电缆进线投资约为1.21亿元;新建10kV线路132公里,投资1.84亿元;新建通信调度及智能化部分2000万元。

各项投资如下表所示。

表2天顶拓展区北区远期投资估算表

备注:由于园区不同建设需求,本次规划两个园区建设规模和投资存在差异,建议在项目下一步可研设计中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建设规模及投资。

五、投资效益分析

1、渭沱拓展区

经测算在保证本项目合理收益的前提下(25年内部收益率为8%),增量配电网建成后园区内部电价可有效降低。与重庆市现行目录电价相比,相当于现行目录电价的96.4%。相关用户用电价格参考如下表所示。

表3渭沱拓展区用电价格表

2、天顶拓展区北区

经测算在保证本项目合理收益的前提下(25年内部收益率为8%),增量配电网建成后园区内部电价可有效降低。与重庆市现行目录电价相比,相当于现行目录电价的98.6%。

表4天顶拓展区北区用电价格表

六、与大电网接口

1、渭沱拓展区

以大石220kV变电站为电源点,形成双环式的110kV供电网络结构。近期需扩建大石220kV变电站4个110kV间隔,远期需另扩建大石220kV变电站2个110kV间隔。

2、天顶拓展区北区

以星寨220kV变电站为电源点,形成双链式的110kV供电网络结构。近期需扩建星寨220kV变电站2个110kV间隔,远期需另扩建星寨220kV变电站2个110kV间隔。

3、调度关系

规划在园区内部建设“调控配一体化”主站系统,对增量配电网内部各变电站、线路进行统一调度,同时预留与电力公司地调的接口实现信息传输。

重庆长寿经开区八颗片区增量配网项目

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中发〔2016〕2480号)要求,“积极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在试点基础上加快推广”,我市将长寿经开区八颗片区增量配网项目纳入试点进行管理。目前,项目规划已由重庆市能源局委托中电联电力发展研究院(技经中心)审定,该增量配网情况如下:

一、园区情况

长寿经开区是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由重庆(长寿)化工园区升级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布局在城区以西,长江南北两岸,已累计开发面积35km2,规划管理面积80km2(其中国务院批准面积10km2,长寿区委托代管70km2),由晏家组团、江南组团、八颗组团组成。重点发展综合化工、新材料新能源、冶金钢铁、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五大产业,是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化工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国家级产业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示范基地、中国钢产业示范基地、中国十大最佳投资环境园区,连续4年荣获“中国化工园区20强”称号。2016年,实现规上工业产值780亿元,完成工业投资280亿元,税收25亿元,累计入驻企业317户,综合发展水平全国排名18位,25项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规划到2020年,累计开发面积42.5km2,实现工业产值2000亿元。

长寿经开区八颗片区增量配网位于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颗组团区域范围内。八颗组团距重庆主城区65km,为长寿中心城区六大组团之一,位于长江以北,毗邻渝万铁路、渝利铁路,规划范围总面积约4.07km2。八颗片区区位图如下:

八颗组团功能定位为长寿区现代产城一体发展区,集装备制造、汽摩零部件、电子信息、生态居住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型城市新区。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汽摩零部件,并发展电子信息。组团重点发展产业链:依托钢铁、化工材料发展汽摩配套产业链、化工装备产业链、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产业链。目前八颗组团已入驻包括重庆三杭电梯、怡能钢管等装备制造企业,星宇、成元、日进等汽车配套企业,万业达、泓淋科技等电子信息产业企业。规划至2020年,工业销售产值300亿元,居住人口2.9万人,就业人口1.2万人。

二、增量配电网项目现状

八颗片区目前处于开发建设阶段,已有部分企业入驻。

该区域内现有八颗220kV变电站(公用变电站,负荷轻),江家110kV变电站(公用变电站,负荷轻),田坝35kV变电站(公用变电站,最大负荷为24.95MW)以及2座10kV配电所。其中1座10kV配电所由园区管委会运营,其余存量变电站和线路均由国家电网公司运营。

八颗片区增量配电网项目范围(红线内)及现状如附图1所示。

三、电力负荷预测

根据整体规划对八颗片区的定位,该片区主要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负荷自然增长速率受企业入驻情况影响较大,选取空间负荷预测法对本片区进行负荷预测。八颗片区规划以工业用电为主,片区内负荷主要由工业负荷、照明负荷、采暖及降温负荷组成,受经济环境及气温影响较大。2020年负荷预测值约为64.65MW,远景2030年约为92.36MW;2020年总用电量预测值约为3.038亿kWh,远景2030年约为4.618亿kWh。

根据负荷预测情况,天顶拓展区(北区)远景年负荷密度18.31MW/km2,为C类地区。

四、建设规模及投资

“十三五”期间,八颗片区增量配电网新增10kV线路14.8km,10kV开闭所4个,10kV分支箱4个,总投资约4224万元。2020年前利用现有110kV江家变电站为片区内企业提供电源。远期依据负荷发展情况,建设110kV田坝变电站,最终规模推荐为2×50MVA,投资约4210万元。

表1近期投资规模表

表2远期投资规模表

五、规划效益分析

经测算在保证本项目合理收益的前提下(25年内部收益率为8%),近期增量配电网建成后园区内部10kV工业用电电价为0.6535元/kWh(包含最大需量容量费,预期5000利用小时),与重庆市现行目录电价相比,相当于现行目录电价的94.4%;预计“十四五”期间建设110kV田坝变电站后,10kV工业用电电价为0.5321元/kWh(包含最大需量容量费,预期5000利用小时),与重庆市现行目录电价相比,相当于现行目录电价的76.9%。

表310kV工业用电电价计算对比表

六、与大电网接口

近期以江家110kV变电站为电源点,形成园区内10kV供电网络。远期以八颗220kV变电站、远期规划220kV变电站为电源点,远期需扩建八颗220kV变电站、远期规划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各1个。

园区内部近期无调度控制中心系统规划方案,仍按照存量电网调度关系执行,远期按照需求考虑建设“调控配一体化”主站系统,对增量配电网内部各变电站、线路进行统一调度。

贵州

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业主招标项目报建公示

入场登记号:DLYZCB52010X2017091203

招标类别:总承包

登记部门:其他备案部门清镇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招标人: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建单位:

项目名称: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业主招标

项目地址:贵阳市清镇市经济开发区59.2平方公里

建设规模:按照《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电网规划》,规划期限为2017年到2020年。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10千伏变电站2座,变电容量20.6万千伏安,新建110千伏路线40.4公里;新建10千伏路线228公里;新增0.4千伏配变容量3140万千伏安,新建低压路线78.5公里,新增电能表63428只。规划投资规模为3.5亿元。其中,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投资1.6亿元,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投资1.9亿元。

项目投资:3500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国有自筹:%国有贷款:%外资:%民营资金:100.0%

结构类型:/工期(日历天):2017至2020年

是否具有满足本项目施工图或其它技术资料:施工图审查文号:报建栋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层数:地下层数:

招标人联系人:郑主任

联系方式:13885017476

湖南

资兴市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省能源局委托,对资兴市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资兴市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

2、招标范围:中标人与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共同出资组建项目法人,投资、建设和运营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增量配电网,为客户提供配电网及综合能源等增值服务。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与配电网投资运营相应的投资和技术能力;

4.2、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480号)、国家《电力体制改革专题会议纪要》(发改办经体[2017]1435)号(2017年8月22日)以及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湖南省能源局就增量配电出台的一系列文件要求;

4.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中“试点项目应当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公平开放,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的要求,本着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鼓励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经营配电网、避免垄断主体凭借优势地位实质性削弱竞争、确保试点试出成效不走回头路的原则,现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件规定如下:

1)电网企业应符合以下公平竞争条件:电网企业不得同其所属售电公司同时参与投标;允许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参与投标;允许电网企业与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2)售电公司应符合以下公平竞争条件: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参与投标的,应与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

3)发电市场主体应符合以下公平竞争条件:发电市场主体(发电企业)及其资本不得投标参与投资建设电厂向用户直接供电的专用线路,不得投标参与投资建设电厂与其参与投资的增量配电网络相连的专用线路。

4.4为打破垄断,根据相关规定并经试点园区政府管理部门申请,本项目约定园区占股36%,其他任一法人单位及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在未来新成立的园区配电公司中的总股份原则上不得超过50%。

4.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为独立企业法人,其中任一成员原则上不绝对控股;

2)联合体应由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组成;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不得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5)园区平台公司不得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9月13日至9月19日(每天8:4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在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持联合体协议书一套交招标公司,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0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公开开标。

6.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帐号:

7.1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捌拾万元整(人民币)(¥800000元),采取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转入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31903156810711

7.2转入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资兴市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资兴市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3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8、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能源局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

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5楼

电话:0731-84447300、84446410、84445603、84432709转5328

传真:0731-84429055

联系人:曹女士、鞠女士、贺先生、陈先生

衡阳白沙洲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Z-2017-ZB01-XMZB-1029-0734

招标编码:DLZB.COM_20170913_39285145

开标:2017-10-10

标讯类别:国内

招标人:湖南省能源局

资金来源:其它

受湖南省能源局委托,对衡阳白沙洲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衡阳白沙洲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

2、招标范围:中标人与白沙洲工业园共同出资组建项目法人,投资、建设和运营白沙洲工业园增量配电网、为客户提供配电网及综合能源等增值服务。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投资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与配电网投资运营相应的投资和技术能力;

4.2、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480号)、国家《电力体制改革专题会议纪要》(发改办经体[2017]1435)号(2017年8月22日)以及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湖南省能源局就增量配电出台的一系列文件要求;

4.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中“试点项目应当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公平开放,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的要求,本着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鼓励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经营配电网、避免垄断主体凭借优势地位实质性削弱竞争、确保试点试出成效不走回头路的原则,现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件规定如下:

1)电网企业应符合以下公平竞争条件:电网企业不得同其所属售电公司同时参与投标;允许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参与投标;允许电网企业与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2)售电公司应符合以下公平竞争条件: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参与投标的,应与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

3)发电市场主体应符合以下公平竞争条件:发电市场主体(发电企业)及其资本不得投标参与投资建设电厂向用户直接供电的专用线路,不得投标参与投资建设电厂与其参与投资的增量配电网络相连的专用线路。

4.4为打破垄断,根据相关规定并经试点园区政府管理部门申请,本项目约定园区平台公司占股30%,其他任一法人单位及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在未来新成立的园区配电公司中的总股份原则上不得超过50%。

4.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为独立企业法人,其中任一成员原则上不绝对控股;

2)联合体应由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组成;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不得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5)园区平台公司不得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6)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家。

5、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9月13日至9月19日(每天8:4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400-103-9990转829

手机:15801679990

传真:010-52283967(自动)

邮箱:csy@zbytb.com

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省能源局委托,对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

2、招标范围:中标人与湘潭经开区共同出资组建项目法人,投资、建设和运营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网,为客户提供配电网及综合能源等增值服务。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与配电网投资运营相应的投资和技术能力;

4.2、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480号)、国家《电力体制改革专题会议纪要》(发改办经体[2017]1435)号(2017年8月22日)以及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湖南省能源局就增量配电出台的一系列文件要求;

4.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中“试点项目应当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公平开放,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的要求,本着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鼓励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经营配电网、避免垄断主体凭借优势地位实质性削弱竞争、确保试点试出成效不走回头路的原则,现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件规定如下:

1)电网企业应符合以下公平竞争条件:电网企业不得同其所属售电公司同时参与投标;允许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参与投标;允许电网企业与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2)售电公司应符合以下公平竞争条件: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参与投标的,应与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

3)发电市场主体应符合以下公平竞争条件:发电市场主体(发电企业)及其资本不得投标参与投资建设电厂向用户直接供电的专用线路,不得投标参与投资建设电厂与其参与投资的增量配电网络相连的专用线路。

4.4为打破垄断,根据相关规定并经试点园区政府管理部门申请,本项目约定园区平台公司占股18%。

4.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为独立企业法人,其中任一成员原则上不绝对控股;

2)联合体应由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组成;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不得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5)园区平台公司不得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9月13日至9月19日(每天8:4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在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持联合体协议书一套交招标公司,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0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公开开标。

6.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帐号:

7.1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捌拾万元整(人民币)(¥800000元),采取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转入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31903156810711

7.2转入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3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8、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能源局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

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5楼

电话:0731-84447300、84446410、84445603、84432709转5328

传真:0731-84429055

联系人:曹女士、鞠女士、贺先生、陈先生

河南

河南南阳市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建设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SZ2017-0134

招标编码:DLZB.COM_20170915_39379103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

资金来源:其它

南阳市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建设运营项目已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中关村南阳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南阳市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建设运营项目;

1.2项目编号:HNSZ2017-0134;

1.3项目概况:根据批复试点项目规划,试点项目位于南阳市高新区,北起规划黄河路,南至许平南高速及沪陕高速,东起规划经十三路,西至规划城南大道。面积约15.79平方公里。新建110KV变电站1座、扩建110KV变电站2座、110KV线路4回、10KV线路52回;

1.4招标范围:投资、建设和运营中关村南阳科技产业园增量配电、开展市场化购售电业务、为客户提供多能互补、节能环保等增值服务;

1.5预算金额:配电区域内用电价格不高于同期同类国网电价;

1.6建设工期:9年;

1.7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河南省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并生效的售电公司(以电力交易中心公示结果为准,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采纳);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成员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证明(查询内容需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在公告有效期内);

(5)授权委托人(如为联合体,须出自牵头人)需提供聘用合同及近三个社保证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7)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4家,具有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地位(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

3、磋商报名

3.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本招标公告仅供正式会员下载,未曾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zby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孙跃,手机:13522556159

联系人:孙跃

手机:13522556159

电话:010-57406219

传真:010-52283967

邮箱:sunyue@zbytb.com

QQ:3572078231

濮阳县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濮阳县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濮阳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现委托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濮阳县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

2.2、招标编号:DSEC-2017-76;

2.3、建设地点:濮阳县产业集聚区内;

2.4、资金来源:自筹;

2.5、项目投资额:总投资为43326万元;

2.6、项目概况:根据批复的“濮发改能源〔2017〕317号”文件,濮阳县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区域为西至大庆路,东至金堤以西100米,南至金堤以北100米,北至站南路北侧,总规划面积13平方公里,新建110千伏变电站3座,新建110千伏线路6回,架空线路30千米,新建10千伏出线40条,电缆43.2千米,新建开关站17座;

2.7、招标范围:投资、建设和运营濮阳县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网、开展市场化购售电业务、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

2.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地区)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涉及发电或配售电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技术研发等,且合法存续5年以上;

3.2、具有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如联合体投标则只提供牵头人的);

3.3、投标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无违法犯罪行为和濮阳县的不良记录;

3.4、授权委托人应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如联合体投标则只提供牵头人的)

3.5、投标人应出具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投标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提供项目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开具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

3.7、投标人承诺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480号)】文件的要求;

3.8、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成员承诺,中标后负责投资建设试点区域内配电基础设施,成立配售电公司负责运营管理配电网,遵循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获取合理投资收益,履行安全可靠供电、保底供电和社会普遍服务等义务;

3.9、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除牵头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地区)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5年以上。

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电力投资、实业投资及相关电力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的能力。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具有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地位(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联合体的授权代理人(须出自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请投标人于2017年9月5日-2017年9月15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第一开标室(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整。

6.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5939397056

地址:濮阳县铁丘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仇先生

电话:15703996789

地址:濮阳市濮上路迎宾馆北悦莱酒店六楼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青海

青海省州鱼卡团鱼矿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投资人选择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CQZY(QH)-FW-201719招标编码:DLZB.COM_20170913_39283972

开标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海西州源局

资金来源:其它

1.招标条件

按照《青海省源局关于开展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青能综合[2017]10号),海西州源局现本项目招标事宜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海省海西州鱼卡团鱼矿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投资人选择项目,通过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投资主体,欢迎有意愿并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海省海西州鱼卡团鱼矿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投资人选择。

2.2项目地点:青海省海西州柴旦行政委员会境内。

2.3项目投资规模及内容

(1)关于海西州鱼卡团鱼矿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范围

青海省海西州鱼卡团鱼矿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位于海西州柴旦行政委员会柴达木盆地缘赛什腾南麓,总面积约130平方公里,边界清晰

(2)青海省海西州鱼卡团鱼矿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建设内容及“十三五”建设序

1)建设内容

结合矿区近、远期负荷发展进度,综合考虑矿区及周边电网建设及已列入五年电网滚动规划的电网项目情况,对该增量配电网建设序计划如下:

根据《青海省海西州团鱼矿区增量配电网规划(2017)》,“十三五”期间,新建110千伏团鱼变电站(新增2台3.15千伏安主变)及110千伏马海~团鱼山、绿梁山~团鱼山供电线路;新建35千伏中部矿区变电站(新增2台2千伏安主变)及35千伏团鱼~中部矿区双回供线;新建9回10千伏至各采矿区供线,满足矿区开采及生产负荷供需求,上述项目投产进度、建设标准均需与其用电要求相适应。2021-2025间,适建设团鱼110千伏变电站后续10千伏配电出供电线工程,满足矿区内新增采矿区用电需求。

增量配电区域内配电网所需的一二次运行及相应的通信设施,必要的营业场所等。

2)建设时序

以上项目的具体建设规模及技术要求详见《青海省海西州团鱼矿区增量配电网规划(2017)》建设工期需满足配电区域内用用户的需求根据建设规模,估算青海省海西州团鱼矿区增量配电网至2025投资约1.9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2020前)投资1.879亿元,2021-2025投资0.025亿元配电网规划及投资规模将根据该区域的用负荷增长情况进行滚动修订调整。

(3)项目运营内容

运营内容包括:中标的项目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区域内配电网运行和维护,履行售电公司准入程序后,向区域内用户提供各类供电服务和有偿增值服务,包括为非市场化用户提供保底供电服务,承担区域内市场化用户委托的购售电服务,开展合同源理等增值业务。

2.4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形式确定项目投资人,由招标人和中标的项目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协议,明确项目建设内容供电范围。项目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申办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根据海西州鱼卡团鱼矿区未来用电需求和配电网建设规划,出资、建设和运营配电网,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并开展市场交易。

2.5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依据《青海省海西州团鱼矿区增量配电网规划(2017)》,建设工期需满足配电区域内用用户的需求。具体施工节点以建设项目立项批复的间及工期为准。

2.6质量要求

建设部要求: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省、部、委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运营部要求:遵守《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电力监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任的能力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有完善的网运行维护组织理体系和完善的营销服务组织理体系投标人净资产总额达20亿元及以上,其中2016底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无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内承担过5项110千伏及以上压等级的输变工程建设业绩;具有运行维护110千伏及以上压等级网的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证明材料,专业施工设计业绩不少于5个)。

3.3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

发电、供电、售电、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电力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能源投资建设等业务之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须满足“3.1、3.2、3.3条款”的要求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中牵头人及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及其全资或控股公司不得单独参加或者与第三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8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8:30至12:00(北京时间,下同),2:30至5:30,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越

手机:18210259783

电话:400-103-9990转828

传真:010-52283967

邮箱:wangyue@zbytb.com

QQ:3463529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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