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 2017-09-15 11:03:00 风电网
近日,海南省发改委及水务厅联合发布了《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全文如下: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前言海南省位于我国最南端,北以琼州海峡与广东省划界,西临北部湾与越南相对,东濒南海与台湾相望,东南和南边与菲律宾、文莱和马来西亚为邻。海南省辖海南岛和三沙市的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陆地国土面积3.54万km2,授权管辖海域面积约200 km2,其中海南岛面积3.4万km2,为我国仅次于台湾岛的第二大岛屿
近日,海南省发改委及水务厅联合发布了《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全文如下:
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
前言
海南省位于我国最南端,北以琼州海峡与广东省划界,西临北部湾与越南相对,东濒南海与台湾相望,东南和南边与菲律宾、文莱和马来西亚为邻。海南省辖海南岛和三沙市的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陆地国土面积3.54万km2,授权管辖海域面积约200 km2,其中海南岛面积3.4万km2,为我国仅次于台湾岛的第二大岛屿。海南省是我国旅游业改革创新的试验区,同时是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2014年,海南省常住人口为903.4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485.71万人。地区生产总值3500.72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555.31亿元。
海南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工作,1999年7月海南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生态省的决定,提出了海南省在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生态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化建设等领域的行动纲领。1998年《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将海南省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目标。为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海南省水务厅于2011年组织编制完成了《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截至目前,海南省“十二五”期间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32.5亿元,建成8座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14.2万m3 /d;完成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2座,规模为38万m3 /d,建成污水配套管网1088km,实现了污水处理厂县县通水的目标,完成了各市县主城区污水处理厂的配套建设,初步构建了海南省污水处理设施体系框架,对海南省的环境污染防治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由于海南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起步较晚且财力有限,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分布在市县建成区,建制镇基本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主干管、次干管和支管建设滞后,管网覆盖面与污水收集率低,部分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尚未达到设计要求。
为持续改善城镇居民生活居住环境,科学编制《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2014年12月,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水务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编制<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琼发改投资[2014]2060号),通知明确了对海南省各市县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相关要求;2015年8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大纲>、<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大纲>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2073号),通知明确了对各省、区编制规划的相关要求,并提出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考虑由污水处理大国向污水处理强国迈进,由粗放增长向提质增效转变,由“重水轻泥”到“泥水并重”改变的战略方针。为贯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的精神,2015年9月,海南省水务厅委托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进行公开招标,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中标承担《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污水“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我公司接受任务后,详细调研、考察了海南省各市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现状,在《海南省城乡总体规划(2005~2020年)》、《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海南省“多规合一”》等纲领性文件指导下,在总结提炼,并合理采纳海南省各市县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污水“十三五”规划(送审稿)。2016年8月10日,海南省水务厅组织召开污水“十三五”规划(送审稿)评审会,基本同意规划成果,并提出了专家评审查意见。我公司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污水“十三五”规划(审定稿)。
规划报告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得到了海南省水务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各市县水务、规划、环保、建设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诚挚感谢!
内容概述
1)至2015年底,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39座,设计规模120.10万m3/d,全省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达到79.5%;全省污水再生利用规模为22.13万m3/d,主要分布于海口市、三亚市及部分市县旅游开发区,再生水可利用率为为19.4%,实际利用率为5.6%。
2)规划范围:海口市、三亚市等19个市县、196个建制镇及部分农场、林场等。
3)规划目标:全省各市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海口市基本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和处理;三亚市、儋州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其余6个设市城市及10个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34个重点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5%左右;建制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全省逐步实现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
4)规划范围内2020年预测人口总数约为604.97万人,预测污水产生量218.41万m3/d。
5)规划新建污水管网1548km,改造老旧管网250km,改造合流制管网187km,新建115座污水处理厂(新建98座,扩建17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7万m3/d,新增污泥处理处置696t/d,新增再生水利用规模15.8万m3/d,新增初期雨水治理设施规模18万m3,新增污水处理监测站9个,以上建设项目规划总投资101.03亿元。
6)至“十三五”末,海南全省可形成187.10万m3/d的污水处理能力,污水再生利用规模为37.93万m3/d,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规划总投资为101.03亿元,本规划正式批复后,将成为全省“十三五”期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行动指南和纲领。
1 现状及“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
1.1基本情况
1.1.1自然地理
海南省位于我国最南端,北以琼州海峡与广东省划界,西临北部湾与越南相对,东濒南海与台湾相望,东南和南边与菲律宾、文莱和马来西亚为邻。海南省辖海南岛和三沙市的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陆地国土面积3.54万km2,授权管辖海域面积约200 km2,其中海南岛面积3.4万km2,为我国仅次于台湾岛的第二大岛屿。
海南岛四周低平,中间高耸,以五指山、鹦歌岭为隆起核心,向外围逐级下降,由山地、丘陵、台地、平原构成环形层状地貌梯级结构明显。山地和丘陵是海南岛地貌的核心,占全岛面积的38.7%,山地主要分布在岛中部偏南地区,丘陵主要分布在岛内陆和西北、西南部等地区。比较大的河流大都发源于中部山区,组成辐射状水系。环岛平原在地区分布上,琼北有文昌海积平原,琼西北有王五――加来海积阶地平原,琼南有琼海――万宁沿海平原和陵水――榆林沿海平原,琼西南有南罗――九所滨海平原。南海诸岛地形具有面积小、地势低的特点。其中以西沙群岛的永兴岛面积较大,总计1.8km2,其余都在1 km2以下;而海拔最高的西沙群岛石岛,海拔仅为12m~15m,其余各岛一般只高出海平面4m~5m。
海南全省地处热带,年平均气温23℃~25℃,无明显冬季,1~2月最冷,平均温度为16℃~24℃;7~8月最热,平均温度为25℃~29℃,是我国最具热带季风气候特色的地方,全年暖热,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为1750mm,有明显的多雨季和少雨季。每年的5~10月份是多雨季,总降雨量达1500mm左右,占全年总降雨量的70%~90%。雨源主要有锋面雨、热雷雨和台风雨,每年11月至翌年4月为少雨季,仅占全年降雨量的10%~30%,少雨季时干旱常常发生。从年平均降雨量和蒸发量特征来看,东部和中部地区的降雨量相对较大,而西部地区的降雨量较少;蒸发量则是南部和西部地区较大,中部和北部地区较小。年平均蒸发量和降雨量平衡研究表明,海南省只有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年降雨量大于蒸发量,而南部、北部和西部地区都是年蒸发量大于降雨量。另外,海南是我国受热带气旋影响最频繁的地区之一,影响和登陆的次数较多,出现的季节也较长。
1.1.2社会经济
1.1.2.1行政区划概况
截至目前,海南省下辖4个地级市,分别为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三沙市;5个县级市,分别为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东方市、五指山市;4个县,分别为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6个民族自治县,分别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1个经济开发区,为洋浦经济开发区;基层设置183个镇,21个乡,18个街道办事处。根据2014年7月住建部公布的全国重点镇名单,海南省共有34个镇列入全国重点镇,分别为: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龙华区新坡镇,琼山区红旗镇,美兰区大致坡镇;儋州市白马井镇、中和镇;文昌市会文镇、锦山镇、铺前镇;琼海市博鳌镇、潭门镇、长坡镇;万宁市龙滚镇、和乐镇、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东方市东河镇、感城镇;定安县新竹镇、翰林镇;澄迈县瑞溪镇、永发镇、福山镇;临高县新盈镇、调楼镇;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英州镇;昌江黎族自治县乌烈镇;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黄流镇、尖峰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邦溪镇。
海南省行政区划如图1-1所示。
图1-1 海南省行政区划图
1.1.2.1社会经济概况
2014年末,全省常住人口总量达到903.48万人,比2013年增加8.20万人,与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增加34.93万人,人口总量的增长总体上呈现平稳趋势。
2014年,海南省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00.72亿元,比上年增长8.5%,比全国增速快1.1%。其中,上半年增长8.0%,前三季度增长8.7%,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三大产业保持协调发展。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09.64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874.42亿元、增长11.0%(其中工业增加值514.4亿元、增长11.6%);第三产业增加值1816.66亿元、增长8.7%。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242.8亿元、增长12.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5.3亿元、增长15.4%,增速位居全国第四,比预期高0.4%。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039.46亿元、增长13.2%,增速比全国低2.5%,比预期低6.8%。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090.93亿元、增长12.2%,增速比全国高0.2%,比预期低1.8%。
接待国内外游客总人数4789.08万人次、增长10.6%,增速比全国高0.6%,比预期高0.1%;旅游总收入506.53亿元、增长13.2%,增速比全国高2.2%,比预期高1.2%。
进出口总额完成974.99亿元、增长4.3%,增速比全国高2%,比预期低7.7%。
全省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76元、增长11.1%,增速比全国高1%。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87元、增长9.3%,增速比全国高0.3%,比预期低0.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13元、增长12.6%,增速比全国高1.4%,比预期高2.6%。
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4%,涨幅比全国高0.4%,比上年收窄0.4%,比预期控制目标低1.6%;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0.1万人,比预期多增1.6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8.61‰,比预期控制目标低0.49‰;新开工城镇保障性住房3.58万套,超额完成预期任务。
1.1.2.2地区发展目标及功能定位
《海南城乡总体规划(2005~2020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对海南省的战略定位,提出将海南省建设成新兴工业省、热带高效农业基地、海岛度假休闲旅游胜地。
《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明确海南省战略定位,将其建设成为:我国旅游业改革创新的试验区;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际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南海资源开发和服务基地;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
1.1.3河流水系
受中部高凸四周低平的地形控制,海南岛河流均从中部山区或丘陵区向四周分流入海,构成放射状的水系,全岛均属南海水系。全岛独流入海的河流共154条,集雨面积大于100km2的各级干支流共有93条,其中独流入海的有39条。主要河流有南渡江、昌化江和万泉河,三条大河的流域面积占全岛面积的47%。南渡江发源于白沙县南峰山,斜贯岛北部,至海口市一带入海,流域面积7033km2、全长311km;昌化江发源于琼中县空示岭,横贯海南岛西部,至昌化港入海,流域面积5150km2、全长230km;万泉河上游分南北两支,分别发源于琼中五指山和风门岭,两支流到琼海市龙江合口咀合流,至博鳌港入海,流域面积3693km2、主流全长163km。集水面积在500 km2以上独流入海的河流还有陵水河、珠碧江、宁远河、望楼河、文澜河、藤桥河、北门江、太阳河、春江及文教河,具体见表1-1。河流的基本特点有:较大的河流都发源于中部山区,较小的河流多发源于山前丘陵或台地上,然后顺着地势奔流入海;河短坡陡,水流湍急,暴涨暴落,水量丰沛,含沙量小,终年不冻结。
表1-1 海南省流域面积500km2以上河流基本情况
按照全国水资源分区,海南省所属一级区为珠江区,二级区为海南岛及南海各岛诸河,三级区为海南岛、南海各岛诸河。《海南省水资源综合规划(2010-2030)》在三级分区的基础上,将海南岛三级区分成六个四级区,即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海南岛东北部、海南岛南部、海南岛西北部。水资源分区见图1-2。
图1-2 海南省水资源分区图
1.1.4水资源及水环境状况
1.1.4.1水资源量
海南岛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303.7亿m3,非汛期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量45.49亿m3,汛期难于控制利用洪水量138.2亿m3,地表水可利用量为102.5亿m3,占地表水资源量的33.8%;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为20.01亿m3,其中平原区浅层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12.16亿m3;山丘区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7.85亿m3。
1.1.4.2水环境状况
1)河流水质状况
2014年全省河流水质总体为优,93.1%的监测河段水质符合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劣于Ⅲ类水质的河段主要分布在部分中小河流、南渡江个别支流的局部河段,主要受农业及农村面源废水、城市(镇)生活污水影响,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与2013年相比,全省河流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2)湖库水质状况
2014年,全省湖库水质总体良好,监测的18个主要大中型湖库中,松涛水库、大广坝水库、牛路岭水库等15个湖库水质符合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占监测湖库总数的83.3%;湖山水库、石门水库和高坡岭水库水质仅符合Ⅳ类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湖山水库呈轻度富营养状态,其余湖库呈中营养状态。与2013年相比,全省湖库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3)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014年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的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优良。开展监测的27个县级以上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达标率为99.4%,绝大部分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或优于国家Ⅲ类标准,满足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仅临高县文澜江多莲取水口2月、9月受化学需氧量影响,水质为Ⅳ类,未能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但经过处理合格后仍可作为生活饮用水。与2013年相比,全省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4)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2014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优。海南岛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占94.6%,97.1%的功能区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管理目标要求。三、四类海水主要出现在海口秀英港和三亚河入海口近岸海域,主要受城市生活污水和港口废水影响,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无机氮和化学需氧量。与2013年相比,全省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1.2 现状及“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1.2.1目标完成情况
《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提出的规划总体目标如下:
“十二五”期间,重点完善已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加强老旧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实现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通过规划工程任务的建设,实现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目标。其中海口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三亚市的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县级市、县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重点建制镇(人口为3万人以上或日用水量6000m3以上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率明显提高,规划范围内的重要风景名胜区、流域源头、环境容量较小的海湾等区域的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力争中水回用。
根据2015年1月~8月污水厂运行数据,预测2015年年底,全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为78.0%、比规划目标约低2%,其中海口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为86.4%、比规划目标低3.6%,三亚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为85.4%、达到规划目标,其余设市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为61.9%、比规划目标低18.1%;重点建制镇(人口为3万人以上或日用水量6000m3以上的建制镇)已建或在建污水处理设施6座,正在开展前期的污水处理项目7个,建成后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将得到一定的提到;规划范围内的重要风景名胜区、流域源头、环境容量较小的海湾等区域的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和其开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并力争中水回用,如昌江县棋子湾旅游开发区、乐东龙沐湾旅游开发区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定安南丽湖风景区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文昌铜鼓岭旅游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将于近期开工建设等。
1.2.2规划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建设任务,全省规划新扩建污水处理厂37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7.1万m3/d。“十二五”期间,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1座(新建8座,扩建3座),新增处理规模为14.2万m3/d;在建污水厂7座,全部为新建项目,规模为8.03万m3/d;正在开展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项目7个,全部为新建项目,规模为4.7万m3/d。建成后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6.93万m3/d,完成规划目标的34.9%。规划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1座,已完成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2座(含规划外污水厂1座),改造规模38万m3/d,完成规划目标的127%;规划建设污水管网项目总长为1388km,“十二五”期间全省实施污水配套管网“三年行动计划”,共敷设污水配套管网658km,另外,各市县住建、交通等部门参与建设的污水管网430km,新建污水厂配套管网96km,建设污水管网总长1184km,完成规划目标的85.3%。全省规划污泥处置项目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619t/d,实际开展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为海口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和三亚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污泥处置能力分别为328t/d和50t/d,占规划目标的61.1%。规划再生水利用项目16个,新增污水再生能力27万m3/d,其全部和污水处理厂共建,实际建成再生水利用项目13个(含规划外项目9个),在建项目1个,新增再生水利用12.88万m3/d,完成规划目标的47.7%。其中设市城市、县城、建制镇完成情况分别如下:
1)设市城市。规划新扩建污水处理厂项目13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4.0万m3/d,实际已建成项目6个(含规划外项目2个),在建项目2个,建成后可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18万m3/d,占规划目标的20.7%;规划污水处理升级改造项目1个,升级改造规模30万m3/d,实际已完成升级改造项目2个(含规划外项目1个),完成升级改造规模38万m3/d,占规划目标的127%。规划污水管网项目17个,规划长度1095km,实际已建项目16个(含规划外项目2个),实际完成建设893km,占规划目标的81.6%;规划污泥处置项目12个,新增污泥处理能力418.2 t/d,其中已开展项目2个,建成后可新增污泥处理能力378t/d,占规划目标的90.4%;规划再生水利用项目8个,新增再生水利用规模15.4万m3/d,已建成项目8个(含规划外项目3个),新增再生水利用能力8.98万m3/d,占规划目标的58.3%。
2)县城。规划新扩建污水处理厂项目6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8万m3/d,实际已建成项目1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万m3/d,完成规划目标的22.1%;规划污水管网项目12个,新增管网396km,实际已开工建设10个,已建成污水管网253km,占规划目标的63.9%;规划污泥处置项目11个,新增污泥处理能力193.5t/d,目前尚无项目开工建设。规划再生水利用项目2个,新增再生水利用能力3.5万m3/d,目前尚无项目开工建设。
3)建制镇。规划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18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3万m3/d、配套污水管网120km,实际已建成项目4个(含规划外项目2个),在建项目5个(含规划外项目1个),建成后可新增污水处理能力9.55万m3/d、占规划目标的81.9%,新增污水管网38km、占规划目标的31.7%。规划再生水利用项目6个、新增再生水能力8.1万m3/d,实际已建成项目6个(含规划外项目5个),新增再生水利用能力3.9万m3/d,占规划目标的48.1%。规划污泥处置项目1个、新增污泥处理能力7.5t/d,目前尚未启动前期工作。
1.2.3污染物削减情况
至2015年底,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39座,设计规模120.10万m3/d,全省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达到79.5%,“十二五”以来,共处理污水12.7亿m3,化学需氧量(COD)削减量为21.7万t,氨氮(TN)削减量为1.3万t。其中:
1)设市城市:“十二五”以来共处理污水11.6亿m3,化学需氧量(COD)削减量为20.8万t,氨氮(TN)削减量为1.2万t。
2)县城:“十二五”以来共处理污水1.1亿m3,化学需氧量(COD)削减量为0.9万t,氨氮(TN)削减量为0.1万t。
1.2.4 “十二五”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情况
1.2.4.1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建设
1)污水处理厂
截至2015年底,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39座,设计规模120.10万m3/d,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完成8.69亿元(其中污水处理设施投资6.5亿元,污水管网投资2.19亿元),完成污水处理厂4座,新增污水处理规模4.78万m3/d, COD削减量5.6万t,总磷削减量0.07万t,氨氮削减量0.46万t;污水总处理量31572万m3,实际处理量86.5万m3/d;污水集中处理率80%;运行负荷率79.5%;污水处理费征收3.2亿元,征收率为92%。
2)污水配套管网
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是海南省“十二五”期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重点之一,全省实施污水配套管网“三年行动计划”,共批复污水管网690km,现已完成共敷设污水配套管网658km,另外,各市县住建、交通等部门参与建设的污水管网430km,新建污水厂配套管网95.8km,建设污水管网总长1184km。“十二五”期间各市县污水配套管网建设见表1-3。
3)污泥处置
目前,海南正在开展的污泥处置项目有海口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和三亚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其中,海口污泥综合示范中心项目将于近期开工建设,主要处理海口及周边的文昌、定安、澄迈、临高等共5个市县的污泥,污泥处置能力为328t/d,采用好氧堆肥+二次发酵制肥工艺处理重金属达标污泥,对于重金属超标污泥,采用好氧发酵工艺实现减量化、稳定化,并在政府的支持和配合下,运送至颜春岭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或运送至海口市及周边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三亚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于2014年11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土建基础部分施工,下一步将完成设备采购、土建部分建设等后续工作,其主要处理三亚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污泥处置能力为50t/d,采用板框压滤工艺,将含水率80%的污泥压滤成含水率55%以内的泥饼,然后送至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
4)污水再生利用
全省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分布见表1-4,再生利用规模为万22.13m3/d,其中“十二五”期间新增规模为11.48万m3/d,截至目前,全省再生水可利用率(再生水利用能力/污水处理能力)为19.4%。
表1-2 海南省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一览表
表1-3 海南省“十二五”污水管网建设情况一览表
表1-4 海南省已建成污水再生利用设施一览表
1.2.4.2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投资
“十二五”期间,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投资32.5亿元,其中新建污水处理厂8座(含配套管网),规模为14.2万m3/d,总投资52794万元、扩建污水处理厂3座,规模为5.5万m3/d,总投资8398万元;升级改造水厂2座,规模为38万m3/d,总投资为37643万元;在建污水项目7个(含配套管网),规模为8.03万m3/d,完成投资53518万元、污水配套污水管网项目22个,建成污水配套管网658km,完成总投资172887万元。
1.3供排水情况和污水处理运行现状
1)供水情况
全省已建的供水厂总计128个(含尚未运营的水厂),全省(主城区和乡镇)供水规模为255.5万m3/d,受益人口为330.8万人,公共供水普及率达92%。其中设市城市(含县级市)用水受益人口为244.72万人,公共供水普及率达94.41%;县城用水受益人口为55.6万人,公共供水普及率达75.34%;洋浦开发区现状总人口为7万人,用水受益人口为6.3万人,公共供水普及率达90%,供水管网总计4924km。
2)污水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2014年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2014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为39351.0万t,其中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治理设施废水排放量分别为7955.8万t、31360.8万t、34.4万t,所占比例分别为20.2%、79.7%、0.1%。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9.6万t,其中,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治理设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为1.1万t、10.0万t、8.4万t、0.1万t;氨氮排放量为2.3万t,其中,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1万t、0.9万t、1.3万t。
3)污水处理情况
至2015年底,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39座,设计规模120.10万m3/d,全省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达到79.5%;全省污水再生利用规模为22.13万m3/d,主要分布于海口市、三亚市及部分市县旅游开发区,再生水可利用率为为19.4%,实际利用率为5.6%。
1.4 污泥处理处置现状
“十一五”末,海南省已实现污水处理厂市县全覆盖,其中海口市、三亚市污水处理厂规模较大,管网较为完善,污水处理厂的产泥量较大,其余市县由于进水量、进水浓度偏低,污泥产生量较少。目前,海南省各市县尚未建成污泥处置设施,其产生的剩余污泥经脱水形成含水率为80%污泥后,主要用于农业技术公司、农业技术基地、农林场等的土壤改良和堆肥。
另外,海口污泥综合示范中心项目和三亚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将于近期开工建设或建设完成,覆盖海口、三亚、文昌、定安、澄迈、临高等共6个市县,建成后将增加污泥处置能力378t/d,届时海南的污泥处置率将得到大幅的提高。
1.5 城镇污(排)水管网情况
海南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起步较晚,2008年以前,全省仅有污水处理厂2座,污水管网长度为611km。“十一五”期间,为了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海南省全面推进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并配套建设污水管网361km。“十二五”期间,为全面提高污水处理厂负荷,发挥污水处理厂投资效益,开展了“污水管网三年行动计划”,建成污水配套管网1088km,另外新建污水厂配套管网95.8km,建设污水管网总长1184km。
另外,由于早期排水体制的不明确,海南各市县老城区合流制管道仍较多,若全部将合流制排水系统全部改造为分流制,难度大,周期长,尤其是旧城区建筑密度大、街道狭窄,改造时涉及到千家万户,需要大面积破马路、拆迁,施工复杂困难,工程投资大。因此目前各市县老城区基本采用截流制合流制排水体制,截流倍数一般取2.0。将来结合道路改造及污水管网改造延伸工程,逐步将合流制相应改造为分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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