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 2013-09-16 18:28:00 风电网
摘要:该文探讨了输配电线路的管理制度,包括输配电线路运行值班制度、运行管理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检修制度、技术培训及安全管理。 关键词:输配电线路;制度;运行管理 输配电线路作为电网的重要环节,由于距离长、地域广,受自然环境与人为因素影响的机会比较多,因此,其维护工作存在许多困难
摘要:该文探讨了输配电线路的管理制度,包括输配电线路运行值班制度、运行管理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检修制度、技术培训及安全管理。
关键词:输配电线路;制度;运行管理
输配电线路作为电网的重要环节,由于距离长、地域广,受自然环境与人为因素影响的机会比较多,因此,其维护工作存在许多困难。
输配电线路能否做到安全、可靠、优质、经济运行,依赖于科学管理。科学管理内容包括:输配电线路的运行标准化的制定、运行工作岗位职责、运行值班制度、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和检修管理制度、基建工程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运行分析与故障统计制度的制定、技术培训、安全管理。
1运行值班制度
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交接班制度中规定的值班方式、交接时间、交接程序、交接内容等进行交接。未办完交接手续,交班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巡视与检查制度:电气设备在运行中的巡视,可分为定期巡视、特殊巡、登杆检查。
2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线路运行维护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电力行业标准DL/T74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和DL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quot;的工作方针,认真搞好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即做好巡视、检修及反事故措施的实施工作。
运行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其所属(包括代管)的每条线路都应有专人负责运行维护。
每条线路必须明确其所属的线路运行单位,并明确划分运行维护界限。
一条线路属两个及以上线路运行单位维护时,应有明确的运行分界点,不得出现空白。
对于重污秽区、多雷区、重冰区、洪水冲刷区、不良地质区等特殊区段和大跨越的线路,线路运行单位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貌和气候变化等具体情况及时加强巡视和检修,并做好预防事故的准备工作。
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在线路运行维护工作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汇报,并根据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和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对于近期内不会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一般设备缺陷,应列入正常的年度、季度检修计划中安排处理。
对于在一定时期内仍然可以维持线路运行,但情况较严重并使得线路处于不安全运行状况的重大设备缺陷,应在短期内消除,消除前要加强巡视。
对于已使得线路处于严重不安全运行状况、随时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紧急设备缺陷,必须尽快消除或采用临时安全技术措施后尽快处理。
4设备的检修管理制度
4.1检修原则
①运行单位必须认真抓好设备检修工作,加强设备检修管理,使线路设备经常处于健康完好状态,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
②线路设备检修,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并逐步过渡到状态检修。
③线路设备检修,应采取停电与带电作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逐渐减少停电检修的次数。
④线路设备检修,要尽量采用先进工艺方法和检修机具,提高检修质量,缩短检修工期,确保检修工作安全。
4.2计划管理
①运行单位应根据线路设备健康状况、巡视检测结果、设备检修周期和反事故措施的要求,确定下一年度线路设备的计划检修项目。
②运行单位应在每年九月份根据线路运行工区申报的计划检修项目,编制下一年度的检修计划,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③运行单位应根据上级审批的年度检修计划内容和实际情况,编制季度、月度检修计划。
④线路运行工区在检修计划下达后,应认真做好各项检修准备工作,严格按计划执行。
4.3施工及质量管理
①检修施工中应健全完善检修岗位、施工质量和安全工作等责任制度,要认真执行工作票和工作监护制度,并做好检修施工记录和带电作业统计工作。
②重大检修项目和大型更改工程要按正常审批程序,完成施工设计,编制施工技术、安全、组织措施,明确工艺方法及质量标准,并认真组织实施。
③参加带电作业、焊接、爆压等技术项目的检修施工人员,必须经专门技术考试并持有合格证明方能上岗操作。
④检修施工所用器材及更换零部件必须选用经鉴定合格、性能符合要求的产品。
⑤检修施工的外包工程项目必须签订正式合同或协议,并认真做好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
5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5.1设计审查
①运行单位应参与新建(或改建)线路工程的规划及设计审查工作,并参与设备选型及招标工作,根据本地区的特点、运行经验及反事故措施,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建议。
②运行单位应参与线路工程终勘定线、定位、断面地质勘测工作。
5.2设备验收管理
①运行单位应选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常驻施工现场的质检员,负责施工质量检查和中间、隐蔽项目验收工作,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施工中采用未经设计、运行单位认可的代用设备、材料时,质检员应拒绝签字验收。
②运行单位应严格执行部颁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110kV及以上送变电基建工程启动验收规程》的规定,全面做好工程工作。对不符合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安全运行要求验收的不合格工程,线路运行单位应拒绝接收运行。
③在新线路投运后的一年试运行期间,线路运行单位应加强巡视、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应协同设计、施工单位认真分析,各负其责,积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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