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2017-09-26 00:00:00 三峡集团
本网讯(柴琪琦 张艳平)9月25日,长江电力顺利完成200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07长电债”)到期兑付。 2007年8月14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本网讯(柴琪琦 张艳平)9月25日,长江电力顺利完成200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07长电债”)到期兑付。
2007年8月14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长江电力凭借主营业务清晰、竞争优势突出,盈利能力强、资信状况好等优势,成为中国证监会精心遴选的公司债发行试点单位。同年9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方的大力支持下,长江电力成功发行40亿元十年期公司债,发行票面利率确定为5.35%,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为固定利率、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2007年10月12日,“07长电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07长电债”是我国公司债券的“第一单”,它的发行成功迈出了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历史性的一步,为我国资本市场均衡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探索,在业内被誉为“长江电力一小步,资本市场一大步”。
“07长电债”发行后,长江电力不断创新直接融资方式,又先后发行了多只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认股权证、可交换债券,涵盖了我国资本市场主流融资品种,在发行结构、融资规模、发行成本等方面多次创我国债券市场最好水平。
过去的十年,不仅是我国第一单公司债——“07长电债”顺利走完整个存续期的十年 ,更是长江电力不断发展壮大、创新融资方式、引领资本市场发展的十年。 目前,长江电力已是全球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国内最大的电力上市公司,其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管理水平、资信状况等都迈上了新的台阶,受到资本市场广大投资者的广泛认可。
未来,长江电力将一如既往坚持“创新、共赢”的融资理念,建立相对稳固的公司债券投资者群体,打造良好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形象,承继“三峡债”的优良传统,树立“长电债”信用品牌,引领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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