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2017-07-12 00:00:00 地方政府及机构
所属地区 山东 法规性质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地方政府及机构 法规标号鲁发改经体〔2017〕788号 发布时间2017-07-12 生效时间2017-07-01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山东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鲁发〔2016〕33号)要求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山东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鲁发〔2016〕33号)要求,省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研究制定了《山东省输配电价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电力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山东省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实施方案》、《山东省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加强和规范自备电厂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山东省推动分布式电源建设实施意见》、《山东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物价局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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