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2017-09-19 00:00:00 能源局
所属地区 全国 法规性质其他 发布机构能源局 发布时间2017-09-19 生效时间2017-09-19 失效时间2017-10-15 各有关单位: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转来《关于申请组建能源行业岸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岸电设备分技术委员会的请示》(中电协〔2017〕150号)。根据《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
各有关单位: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转来《关于申请组建能源行业岸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岸电设备分技术委员会的请示》(中电协〔2017〕150号)。根据《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请你们结合职能认真研究,主要就拟筹建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名称、领域、秘书处承担单位等提出意见及建议,并于10月15日前反馈至我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联系电话:010-6850582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能源行业岸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岸电设备分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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