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2017-10-18 17:02:00 财经
原标题: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6.9MWp光伏扶贫兴县、中阳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6.9MWp光伏扶贫兴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 2017年 10 月 18 日 招标编号: SXZB-1710 1316H011/05 项目名称: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6.9MWp光伏扶贫兴县设备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晋能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该
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6.9MWp光伏扶贫兴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 2017年 10 月 18 日
招标编号: SXZB-1710 1316H011/05
项目名称: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6.9MWp光伏扶贫兴县设备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晋能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根据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在兴县开展约10MWp光伏扶贫电站,根据公司实际生产、建设、运营需求,现对所涉及的变压器及成套设备、逆变器、汇流箱、电缆、智能终端及监控后台等设备材料采购进行招标。
2.2招标内容及标包划分:
包1:变压器及成套设备 24台 10KV
包2:逆变器 194台 50KW
包3:汇流箱 43台 4汇1
包4:电缆 171900米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包5:智能终端及监控后台 25台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3招标范围:所供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人员的培训、售后等相关内容。(具体技术参数、规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地点:兴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供货期:
包1(变压器及成套设备):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包2(逆变器): 合同签订后35天内交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包3(汇流箱): 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包4(电缆): 合同签订后35天内交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包5(智能终端及监控后台): 合同签订后35天内。
3.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3.1基本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接受代理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及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7)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各标包专项要求
包1(变压器及成套设备):
(1)投标人应是具有从事招标货物的设计、生产、制造、供货能力及相关证件的制造商;光伏发电升压变压器须通过国内或国际认证机构的认证,具有CQC或CGC等认证证书;产品应具备国家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与投标设备相近类型型式试验报告。
(2)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有1000kVA及以上容量、10KV及以上等级变压器产品1000台以上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
包2(逆变器):
(1)投标人应为制造商,逆变器必须获得国家认证委批准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包含能源局行标认证或光伏领跑者认证证书)。产品应具备国家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与投标设备相近类型型式试验报告;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至今)应具有累计1GW及以上光伏电站的组串式逆变器供货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
包3(汇流箱):
(1)投标人应为制造商;产品应具备国家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与投标设备相近类型型式试验报告,产品具有金太阳或CQC认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至今)至少完成过500台及以上类似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
包4(电缆):
(1)投标人应为制造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辐照安全许可证, 所供货物应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目录中所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及国家认可的试验单位签署的电缆检验报告;
(2)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累计10亿元电缆销售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
包5(智能终端及监控后台):
投标人须是配电智能终端及分布式并网接口装置制造商。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110kV及以上变电站智能电网在线监测或智能变电站或光伏电站集中监控系统业绩(以合同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0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4.2须携带资料(仅供报名时使用):
投标人授权代表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法人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近三年审计报告;
6)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
7)投标单位和产品的相关要求资质、认证、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理性负责,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通过报名审查即通过资格审查。
4.3招标文件售价:变压器及成套设备、逆变器、电缆每包人民币1000元。汇流箱、智能终端及监控后台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6.9MWp光伏扶贫中阳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 2017年 10 月 18 日
招标编号: SXZB-1710 1276H009/05
项目名称: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6.9MWp光伏扶贫中阳县设备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晋能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根据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在中阳县开展约15MWp光伏扶贫电站,根据公司实际生产、建设、运营需求,现对所涉及的变压器及成套设备、逆变器、汇流箱、电缆、智能终端及监控后台等设备材料采购进行招标。
2.2招标内容及标包划分:
包1:变压器及成套设备 20台 10KV
包2:逆变器 288台 50KW
包3:汇流箱 70台 4汇1
包4:电缆 264400米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包5:智能终端及监控后台 21台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3招标范围:所供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人员的培训、售后等相关内容。(具体技术参数、规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地点:中阳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供货期:
包1(变压器及成套设备):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包2(逆变器): 合同签订后35天内交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包3(汇流箱): 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包4(电缆): 合同签订后35天内交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包5(智能终端及监控后台):合同签订后35天内。
3.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3.1基本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接受代理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及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7)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各标包专项要求
包1(变压器及成套设备):
(1)投标人应是具有从事招标货物的设计、生产、制造、供货能力及相关证件的制造商;光伏发电升压变压器须通过国内或国际认证机构的认证,具有CQC或CGC等认证证书;产品应具备国家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与投标设备相近类型型式试验报告。
(2)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有1000kVA及以上容量、10KV及以上等级变压器产品1000台以上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
包2(逆变器):
(1)投标人应为制造商,逆变器必须获得国家认证委批准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包含能源局行标认证或光伏领跑者认证证书)。产品应具备国家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与投标设备相近类型型式试验报告;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至今)应具有累计1GW及以上光伏电站的组串式逆变器供货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
包3(汇流箱):
(1)投标人应为制造商;产品应具备国家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与投标设备相近类型型式试验报告,产品具有金太阳或CQC认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至今)至少完成过500台及以上类似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
包4(电缆):
(1)投标人应为制造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辐照安全许可证, 所供货物应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目录中所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及国家认可的试验单位签署的电缆检验报告;
(2)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累计10亿元电缆销售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
包5(智能终端及监控后台):
投标人须是配电智能终端及分布式并网接口装置制造商。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110kV及以上变电站智能电网在线监测或智能变电站或光伏电站集中监控系统业绩(以合同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0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4.2须携带资料(仅供报名时使用):
投标人授权代表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法人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近三年审计报告;
6)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
7)投标单位和产品的相关要求资质、认证、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理性负责,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通过报名审查即通过资格审查。
4.3招标文件售价:变压器及成套设备、逆变器、电缆每包人民币1000元。汇流箱、智能终端及监控后台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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