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山东聊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明确要求要加大区域环境质量的考核力度,以考核促进压力的传导和责任的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市环保局启动了全市乡镇环境空气监测系统的建设工作,该项目总投资3800余万元,在全市145个乡镇(街道、园区)各建设1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指标为PM10、PM2.5),共计145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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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份以来,在各县(市、区)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中标单位科学调度,加班加点施工,于10月份完成了145个乡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任务,为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145个乡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全部建设在乡镇(街道、园区)驻地,每分钟上传一次数据,实现了24小时在线连续监测,在承担网格化监测的任务的同时,还承担着乡镇(街道、园区)的考核任务。
市环保局在密切关注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同时,每月对乡镇(街道、园区)的数据进行汇总,对乡镇(街道、园区)进行排名公布,真正解决责任和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切实推进有关污染治理任务的落实。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加强空气站的运维管理,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设备的比对考核,严防数据造假的行为,确保空气站的稳定正常运行,同时,将采集的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对造成空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进行准确溯源,为从源头上治污提供科学依据。
(原文标题:聊城全市乡镇环境空气监测系统建成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