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6 14:23:19 中国南方电网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17年度生产调度综合楼展厅及公共广播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17年度生产调度综合楼展厅及公共广播系统维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采购编号:0006200000021990)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17年度生产调度综合楼展厅及公共广播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17年度生产调度综合楼展厅及公共广播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二次采购)
2.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3. 采购模式:公开询价采购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采购服务单位:汕头供电局
7.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元) |
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生产调度综合楼展厅及公共广播系统维护服务 |
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17年度生产调度综合楼展厅及公共广播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
8.15 |
100 |
1000 |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与项目采购货物相关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
2 |
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按照招标人实际需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3 |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4.1 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 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11月6日15时00分00秒至2017年11月9日17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过期无法下载。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的下载,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完成下载。
供应商登记审核咨询电话: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方电网)020-85125297、020-85124329(广东电网)。
登记备案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4.2 采购文件售价
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二条招标范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或现场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金砂支行
银行账号:44001651401053004501
(3)标书费收取联系人:
林工:075483652962
(4)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采购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个工作日提交。
3)标书费采用现场刷卡缴费的,需一并提交采购文件购买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在系统中提交标书费确认申请并填写增值税发票信息。
4)投标人可在开标日到现场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同放弃领取。
2.投标保证金需在购采购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报价文件递交信息
5.1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报价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提交纸质版2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报价函、投标报价表和报价明细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商务响应文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技术响应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递交。
(1)电子版报价文件(线上递交)开始递交时间:2017年11月6日15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3日15时00分00秒。
((现场递交)递交时间:2017年11月13日14时30分00秒至2017年11月13日15时00分00秒。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汕头市金湖路 103 号汕头供电局物流中心 8 楼会议室
5.2报价文件(纸质版)递交时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如有)
5.3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采购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采购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六、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754-83652962
七、监督及投诉
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汕头供电局监察审计部纪检监察部门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汕头供电局监察审计部,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754-88181938。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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