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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2基地培训物资堆放仓库迁移工程采购公告

2017-11-06 14:30:45         中国南方电网

清河#2基地培训物资堆放仓库迁移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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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2基地培训物资堆放仓库迁移工程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建设地点:广州    

1.2采购内容:对清河#2基地培训物资堆放仓库(360平方米,钢结构)向南迁移,需重新做基础、排水设施,并将原有基地配套仓库的大门作相对应的迁移。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没有因违反规定被南方电网公司限制参与采购资格;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文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或工程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

8

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3. 获取谈判文件信息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再出售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供应商网上下载的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1108090000秒至20171110163000秒,每日上午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报名且到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天河城东门对面)八楼前台递交报名资料并办理相关购买确认手续(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过期无法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文件)元人民币(现场支付,只接受刷卡,不收取现金),售后不退。报名提交资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版资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评审文件)领取记录表(见附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供应商行为规范承诺书(见附件)。

完成上述流程后,务必在上述时间内登陆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3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日内办理数字证书。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若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购买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办理数字证书预留足够的时间,若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凡有意参加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流程(包含招标文件的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的时间,若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咨询热线: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下午13:30-17:00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

4.1 电子版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71108090000秒,截止时间:20171120143000秒。

4.2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1120140000秒至20171120143000秒。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八楼评标4室)。

4.3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若不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一份(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一份(若使用投标专用章);

4)以上资料需单独提交。

4.4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

4)供应商未按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5)未按规定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未按规定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阳光电子商务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2                 址: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

联 系 人:梁工                             联 系 人:崔工

    话:020-87123559                         话:020-85204280

7. 投诉监督

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监察部(广州市天河南二路二号)投诉。举报电话:020-87122399020-87122252;举报邮箱:jbyx@guangzhou.csg.cn。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1106

 


附件下载: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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