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7 18:29:35 中国南方电网
2017年江门供电局购置平板拖车物资专项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7年江门供电局购置平板拖车物资专项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17年江门供电局购置平板拖车物资专项招标(第二次)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2017年江门供电局购置平板拖车物资专项招标(第二次)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25009
1.3招 标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方式:专项招标
1.6资金来源: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划拨,资金到位情况:100%。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服务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招标中心
1.9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10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所购置的物资适用于以下项目:110kV车载移动变电站应用技术研究项目。
1.11供货内容:2017年江门供电局购置平板拖车物资专项招标(第二次),项目估算金额64万元。包含物资的制造和供应、技术资料费、包装、到招标人指定目的地的运输、装车、保险、卸货、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利润、税金(含关税)等一切费用,平板拖车车辆购置税费、新产品公告费、车辆上牌手续及费用由中标厂商支付及办理。车辆第一年保险(全险、第三者责任险按100万标准)、强交险手续及费用由中标厂商支付及办理。中标厂商需根据买家项目需要,对平板拖车进行适当改装,以配合完成110kV车载移动变电站电气设备在平板拖车上的安装。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1.12交货地点:招标人要求的指定地点(江门地区管辖内)
1.13交货时间:具体供货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 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包,不分标段。
序号 |
建设单位 |
标包名称 |
标段数 |
发包预算价 (万元) |
备注 |
一 |
江门供电局 |
2017年江门供电局购置平板拖车物资专项招标(第二次) |
|
64 |
|
合计 |
|
64 |
|
标包物资明细:
序号 |
物资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平板拖车 |
中压及保护车半挂车 |
台 |
1 |
2. |
平板拖车 |
主变车半挂车 |
台 |
1 |
3. |
平板拖车 |
高压开关车半挂车 |
台 |
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标内容,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申请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申请人应是应是所投报货物的生产商、代理商或者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必须为所报货物生产商在包括江门地区范围内的唯一授权代理,或持有生产制造商直接针对该项目唯一授权文件,且所投报货物的生产商及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4).申请人须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供货能力,能满足交货时间要求。
(5).申请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生产或销售同类产品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014年1月至今申请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不良纪录;申请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且2014年1月至今申请人投标产品没有发生过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件。
(8).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2016年物资供应商评价中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9).投标人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江门供电局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江门供电局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正式发文为准)。
(10).投标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近两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以互联网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为准),告知函的主体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11).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否决投标处理或取消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中,投标单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其他投标单位担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以投标人“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中的企业章程及股权结构信息为准)
(4)投标货物的生产商与其授权代理商(经销商)参加同一包投标。
(5)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同一品牌且同一型号投标货物的授权代理商、经销商参加同一包投标,或所投报货物的生产商与其在包括江门地区范围内的唯一授权代理商(经销商)参加同一包投标。
(1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月 8日00时00分00秒至2017年 11月14日17时30分00秒自行在中国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bidding.csg.cn)进行网上报名和标书购买(报名和标书购买截止时间:2017年 11月14日17时30分00秒),凭系统账号、密码登陆电子商务系统,确定要购买的项目、标的、标包,缴纳标书款后,在系统下载加盖广东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供应商注册登记服务电话:
020-85125297(广东电网)、020-38122543、020-38122545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详情请投标人自行登录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下载中心查询《阳光电子商务平台登记注册操作手册》以及《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或添加微信公众号:广东电网公司招标服务平台(微信号:gddw-zbpt)。
供应商登记注册指引:
http://www.bidding.csg.cn/down/1200000029.jhtml
数字证书购买流程:
http://www.bidding.csg.cn/down/1200000301.jhtml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在线支付标书费。
(2)标书费汇款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广东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银行帐号:3602031419200091313
(3)标书费开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可在开标日到现场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同放弃领取。
5.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人应按照《南方电网电子商务系统操作手册》,通过“南方电网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投标文件须经供应商数字证书加密后,上传至南网公司新版电子商务系统。
本次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以投标人为单位提交如下资料:
1、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传加密后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以此为准)。
2、须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及U盘)各1份,内容包括:所有制作完成的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包括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
3、从系统直接打印的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保证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
4、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标的。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
5.2. 对于招标过程的澄清提出
要求投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的方式提出,澄清的回复将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及网站公示方式回复。
5.3.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一)电商系统电子版投标文件(线上递交)开始上传时间: 2017 年11月14日 17 时30 分 00 秒,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14时30 分。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时间:2017 年11月30日14时00 分 00 秒至2017 年 11月30日14时30 分 00 秒。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门市建设二路152号江门供电局生产综合楼2楼阳光评标室,邮编529000。
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需同时递交以下资料(以下资料均需提交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电子签章)效力证明文件
5.4. 重要说明:
(1)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网址:www.bidding.csg.cn)中的相关招标答疑信息。
(2)在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招标人在电商系统中仍未收到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收到有效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律视为未投标。
(3)在评标阶段,原则上以投标人经过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由于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查阅电子投标文件时,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须保证电子版与书面版投标文件内容相同一致。
(4)在评审过程中,若因投标人原因(需1000号运维现场排除电脑分辨率和插件等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查阅的,评标人有权在评分时酌情扣分处理。
5.5.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5.6. 投标人无法在电商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的处理:
(1)电子投标标书上传会受到网络速度的影响,投标人须为上传投标文件预留足够时间,如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截止时间时尚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标书上传过程中如遇到网络反应比较慢,可清除浏览器缓存或更换上网环境。
(2)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中遇到问题,可及时与电商系统服务热线联系:020-38122567或020-38122559。
6.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6.1.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为合格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需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6.2. 中标结果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网站发布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 开标确认
现场将通过新版电子商务系统进行电子化开标,各投标人须于规定的时间在网上完成开标结果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的视为已确认。
9. 业务咨询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建设二路152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26楼
邮 编: 529000 邮 编:510699
联 系 人: 杨工 联 系 人:赖工
电 话: 0750-3437811 电 话:13450266770、020-87533378
10. 监督和投诉
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监察审计部投诉。
2、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2.1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2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通讯地址:广东江门市建设二路152号监察审计部,邮政编码:529000;联系人:马学军;电话:18575003110。
3、投诉内容及时限,对招标公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招标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2天内提出。
4、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4.1投诉人不是投诉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4.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找的。
4.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4超过投诉失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4.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4.7涉及招标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5、恶意行为的处罚。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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