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因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汽车)决定自2017年12月16日起召回2016年款金杯750客厢标准型、2016年款新海狮X30L客厢标准型(发动机型号DLCG12)等型号车辆共计650辆。
据悉,金杯品牌系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旗下商用车品牌,其公司官网信息显示,该品牌是国内唯一采用丰田技术、模具和丰田管理方式生产的轻客品牌,国内唯一通过“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成长起来的商用车品牌。
金杯自1991年正式投产至今,目前已拥有金杯海狮H1、H2和阁瑞斯三大整车平台、百余款车型,覆盖客运、物流、商务、警务、公务、医疗卫生等多个领域。2010年,金杯客车市场保有量正式突破100万辆。
金杯汽车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7年12月16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共计650辆。
其中,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生产的2016年款金杯750客厢标准型,共计83辆;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24日期间生产的2016年款新海狮X30L客厢标准型(发动机型号DLCG12),共计232辆;
同时,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生产的2016年款新海狮X30L客厢标准型(发动机型号DLCG14),共计137辆; 2015年5月31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生产的2015年款海星微货T20微货标准型,共计152辆;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生产的2016年款海星微货T30微货标准型,共计46辆。
国家质检总局表示,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车身反光标识粘贴不规范,造成车辆夜间行驶时反光范围和面积存在偏差,存在安全隐患。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将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的相关要求,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补贴或重新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消除反光标识反光范围和面积的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