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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监部生产低值材料采购公告

2017-11-09 20:23:08         中国南方电网

2017年安监部生产低值材料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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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监部生产低值材料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17年安监部生产低值材料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采购。

1. 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2017年安监部生产低值材料

1.2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1.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1.4资金来源:其他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采购范围

2017年安监部生产低值材料、清远110千伏九龙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2017年阳山局生产低值材料等项目购置标示牌1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近1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具有两年以上(2)供货业绩和良好运行记录,其中业绩证明必须是对应所投物资的供货合同。

5

没有因违反规定被南方电网公司限制参与采购资格;

6

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7

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8

投标单位应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备案。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以供应商网上下载的加盖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采购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响应者,20171110093000秒至20171112160000秒,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售价

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售价100.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2)交标书费信息;

账户名称: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俊梓    联系电话:020-37816396

账号:683457739007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市东风中路支行

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或现场支付收取,如采用电汇缴纳标书费必须通过单位账户转账。标书费发票可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电子发票的需提供正确的电子邮箱并注意查收(两个工作后注意查收),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凭电汇凭证自行到我公司账务部开取发票。

3)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采购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3)供应商可在开标日到现场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同放弃领取。

(4).投标保证金需在购采购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5.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

5.1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报价响应文件的递交只接受纸质报价响应文件和电子报价响应文件,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报价响应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5.2报价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

5.3报价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响应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供应商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报价响应文件的。

5)供应商未按要求对报价响应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方电网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采购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响应、开标等事宜。

7. 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中国石油广州大厦1511

采购代理机构:刘工      联系电话:020-37816371/13763370773

8. 监督和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763-3363025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qygdts@sina.com 监督投诉机构网站:无

 

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119

 


附件下载:公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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