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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干货】坦桑尼亚油气监管制度 监管坦桑尼亚石油业活动的主要法律框架及其法律法规 坦桑尼亚石油管理的主要法律包括1980年的《石油勘探和生产法》(下称《石油勘探法》),规范上游和中游活动; 2015年的《石油法》取代了1980年的《石油(勘探和生产)法》(下称《石油法》),其中涵盖了坦桑尼亚整个石油价值链(上游、中游和下游活动)。《石油法》规定了能源部的职责和权力,为该部门设立了石油上游监管局作为新的管理机构,并指定了由《能源和水利设施管理法》设立的能源和水利设施管理局,作为

要闻     2017-11-09 23:32:00         财经

原标题:【干货】坦桑尼亚油气监管制度 监管坦桑尼亚石油业活动的主要法律框架及其法律法规 坦桑尼亚石油管理的主要法律包括1980年的《石油勘探和生产法》(下称《石油勘探法》),规范上游和中游活动; 2015年的《石油法》取代了1980年的《石油(勘探和生产)法》(下称《石油法》),其中涵盖了坦桑尼亚整个石油价值链(上游、中游和下游活动)。《石油法》规定了能源部的职责和权力,为该部门设立了石油上游监管局作为新的管理机构,并指定了由《能源和水利设施管理法》设立的能源和水利设施管理局,作为

原标题:【干货】坦桑尼亚油气监管制度

监管坦桑尼亚石油业活动的主要法律框架及其法律法规

坦桑尼亚石油管理的主要法律包括1980年的《石油勘探和生产法》(下称《石油勘探法》),规范上游和中游活动; 2015年的《石油法》取代了1980年的《石油(勘探和生产)法》(下称《石油法》),其中涵盖了坦桑尼亚整个石油价值链(上游、中游和下游活动)。《石油法》规定了能源部的职责和权力,为该部门设立了石油上游监管局作为新的管理机构,并指定了由《能源和水利设施管理法》设立的能源和水利设施管理局,作为中游和下游活动的监管机构。能源和水利设施管理局仍然是能源行业(电力和水)的监管机构,同时促进当地内容的要求。《石油法》规定了许可证制度,对许可证持有人、国际石油公司(承包商)、坦桑尼亚石油发展公司的参与以及国内供应商的责任和本地内容要求做出了规定。

《石油法》规定了坦桑尼亚境内石油矿床的所有权,包括石油、天然气和有关碳氢化合物,应为坦桑尼亚人民造福。法律允许政府、坦桑尼亚石油发展公司和国际石油公司(承包商)之间订立被称之为《生产共享协议》的三方协议,坦桑尼亚石油发展公司据此申请勘探许可证。 法律和《生产共享协议》为谈判提供了灵活性,但法律中有一些默示的规定,这些规定包含在《生产共享协议》模型文本中,通常以模型文本中的条款为准。模型《生产共享协议》可以在坦桑尼亚石油发展公司网站www.tpdc-tz.com上找到。

虽然《生产共享协议》的条款在2008年《生产共享协议》模型文本中做了大体的规定,但是仍然有修改这些条款的灵活性,根据行业以及某个具体石油公司的要求予以采用。不过总体来说,有关权益金、政府与坦桑尼亚石油发展公司以及其他石油公司之间的石油利润条款须遵守国际行业惯例。

在坦桑尼亚开展石油勘探及生产活动的一般特征

在坦桑尼亚有20多家石油公司,从事陆上和海上石油和天然气开发,海上开发尤其明显增长。勘探并无区域限制,但如果没有地表权利人或相关公共机构事先同意,许可证持有者无法进入某些公共场所、国家公园、保护区、野生或海洋保护区。

勘探和生产的权利是如何批准的? 向政府申请这些权利需要走什么程序?

勘探和开采权由能源矿业部在征求石油上游监管局的意见后批准。勘测执照可由石油上游监管局直接颁发。政府和坦桑尼亚石油发展公司可发布通告,邀请有意方针对开放区块提出申请,通告一般刊登在本地媒体及其网站上,网站地址分别是 www.tpdc-tz.com和www.mem.go.tz,有时通告也会针对具体石油区块以招标方式进行,石油公司则通过竞标方式参与。

勘探许可证的申请可以通过信件或投标文件(视情况而定)提交给能源和矿产部长或石油事务专员。 如果成功,申请人或投标人将被要求与政府和坦桑尼亚石油发展公司签订《生产共享协议》后获得许可证。 然后进行谈判,但通常受《石油法》和《生产共享协议》模型文本管辖。

如果支付权益金,权益金比例占多少?是固定的吗?陆上开采和海上开采是否有区别?除了税之外,还有任何其他要向政府缴纳的款项吗?有没有任何税务稳定措施?

2015年新的《石油法》承认已有的《生产共享协议》和先前的协议。根据《生产共享协议》,坦桑尼亚石油发展公司将代表自己及石油公司支付从许可证涵盖领域获得石油的权益金,向政府缴纳原油或天然气产品总量的12.5%,不计油气生产成本。在权益金方面,陆上或海上许可证领域在以前没有任何区别;然而,新的《石油法》规定,陆上开采的权益金,按总产量12.5%的费率缴纳给政府,海上开采的权益金税率是7.5%,权益金的比例计算是在扣除石油或天然气生产成本之前。许可证持有人、承包商和分包商应按照坦桑尼亚现行税法纳税,包括公司税、资本利得税和其他税费。石油公司通过坦桑尼亚石油发展公司向能源矿产部支付年度租金,勘探许可证头四年按照每平方公里4美元的价格支付;延长许可证的首次延期期限为四年,每平方公里8美元;可第二次延长勘探许可证,也是最后一次,期限为叁年,每平方公里16美元;除非经部长同意继续延长,勘探许可证的总计年度为11年。开发牌照的年费是每平方公里200美元。该行业没有税收稳定措施。

合资企业的法律制度是什么?合资企业的法律制度是什么?

坦桑尼亚法律不承认无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但允许许可证持有人与具有财务和技术能力的公司以合同的方式组成合资企业进行勘探和生产。这种合资公司的安排通常是通过政府,执照持有人和石油公司之间的《生产共享协议》和《联合经营协议》的形式。这些《生产共享协议》和《联合经营协议》在1980年《石油法》中有法定依据,在新的《石油法》中得以保留。该立法框架为政府在与石油公司谈判合适条款方面提供了相当大的灵活性,也为现有许可证留出开拓空间,可建立合资企业进行勘探和生产。根据坦桑尼亚法律,合营公司不被认定为法人,但根据《企业名称注册法》,仍然有注册合资企业为商业名称的机制,但该实体不享有有限责任,因此合资公司的设计方式应当使各方都能有权处于自身的有限责任状态。

供稿:ENSafrica合伙人招君雄

资深律师黄正袆 陈莉婷

责编 | 王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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